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7 公司简称:国网英大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598,595,377.8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后,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67,121,330.07元。
2020年度,公司拟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期末总股本5,718,435,744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62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354,543,016.13元,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30.1%,2020年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12,578,313.94元。
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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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0年,公司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圆满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英大信托和英大证券(含英大期货)股权,通过增资扩股控股英大保理,强化碳资产管理力量,主营业务由电气制造业转变为“金融+制造”双主业,涵盖信托、证券、期货、保理、碳资产、电力装备等业务领域。
2.1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1.信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信托主要从事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指英大信托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权)进行管理或处置,并从中收取手续费,信托产品投资范围涵盖金融、能源、基础设施、工商企业等各个领域,信托产品种类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固有业务以投资类业务为主,投资标的类型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作为补充,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2.证券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证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自营投资、资产管理、科创板跟投等业务。经纪业务是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信用业务是指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以自身名义买卖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投资银行业务是指通过保荐并承销客户的股票或债券等融资产品、或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以收取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资产管理业务是指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科创板跟投业务是对公司保荐科创板项目实施跟投及投后管理。
3.期货业务
英大证券控股子公司英大期货主要从事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固定收益和投资咨询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代理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接受单一或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固定收益业务是指投资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等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其中以债券、信托、银行理财产品为主;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顾问、期货市场研究分析和交易咨询服务。
4.保理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保理主要从事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基于供应商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融资,助力优化财务结构,并从中赚取利差收入,业务范围涵盖电网电费、设备制造、工程机械等领域。
5.碳资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碳资产主要从事碳审核、碳资产开发、碳交易、碳金融、低碳及碳市场相关课题研究、绿色供应链管理等业务。碳审核是指依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标准,为企业编制或审核碳排放报告,提供碳排放管理建议;碳资产开发是指为客户提供CCER项目的设计、备案以及签发服务;碳交易包含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是指按照客户提出的条件,完成碳交易的撮合及碳资产的转让过户,自营业务是指根据碳资产的市场价格买卖碳的相关产品;碳金融是指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各类客户提供创新的碳金融融资工具;低碳及碳市场相关课题研究是指在环境市场建设、低碳城市、绿色金融等方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前瞻性课题研究;绿色供应链管理是指为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服务。
6.电力装备业务
电力装备事业部主要从事电气及新材料设备、电力运维业务、节能与工程服务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电气及新材料设备包括35kV及以下非晶变及硅钢变产品线、非晶铁心、避雷器、线路复合绝缘子、复合绝缘杆塔、高压套管等;电力运维业务包括雷电监测与防护产品线、高压测试与计量产品线、在线监测与状态检测、电力智能运维等;节能与工程服务包括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节能工程、综合能效管理等各类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储能业务等。
2.2行业情况说明
1.信托行业
信托业发展具有一定的顺周期性,在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资管行业竞争加剧、监管趋严、行业风险暴露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信托业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向高品质的受托人定位转变。通道类业务规模持续回落,信托公司业务结构逐步改善,主动管理能力有所提升,整体风险可控。
2.证券行业
随着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我国正在着力建设有体量、有质量、多层次、开放稳定的资本市场,传统的间接融资模式正在向有利于风险共担、支持创新的股权融资模式转换。证券行业抓住机遇加快业务转型,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资产规模稳步提升,经营情况整体向好,合规风控水平整体稳定。
3.期货行业
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已发展了30余个年头,经历了探索期、清理整顿期、平稳发展期和高速发展期四个阶段,自2019年至今,期货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保证金不断提升,上市品种数量持续增长,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带动多个产业链风险管理应用日益成熟。
4.保理行业
保理行业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保理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随着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商业保理行业监管愈加规范,保理公司加速回归本源,在不同细分领域为服务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作出更多贡献。
5.碳资产行业
碳市场建设始于“十二五”初期,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我国试点碳市场建设启动。2017年,国家发改委组织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改气候规〔2017〕2191号)任务要求,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启动。“十三五”以来,我国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6.电力装备行业
电力装备业务属于电力行业的电工电气装备制造板块。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电力行业正在加快清洁低碳供应结构转型进程,着力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绿色化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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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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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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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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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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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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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9英大C1”、“20英大C1”暂无付息兑付情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英大C1”和“20英大C1”债券无评级。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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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上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方向融入大局,坚守底线防控风险,坚持主责服务实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经营发展呈现良好态势。2020年,积极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经营业绩显著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92亿元,同比增长6.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6亿元,同比增长23.43%。英大信托管理资产规模突破5800亿元,首创多单电力能源领域资产证券化项目,行业评级继续保持A级。英大证券资本实力大幅提升,实现净利润同比翻番;期货资管业务规模跻身行业前15%,自有资金投资业务规模及收益创历史新高。英大保理完成增资扩股,纳入监管白名单。
二是改革创新取得重要突破。圆满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足额配套募集资金22.38亿元,英大证券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搭建“金融+制造”双主业治理架构,实施“战略+财务”管控模式,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贯彻中央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作为国网英大长三角金融中心的主要依托,利用长三角区位优势和政策红利,推动金融业务集群发展、协同发展。
三是服务实体经济更加稳固高效。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线上产业链金融平台“电e金服”,综合运用信托、保理、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工具,助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深化产融协同,对接实体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在聚焦主责主业、以融促产兴产中贡献金融价值。
四是科技创新获得丰硕成果。电力装备事业部深化创新驱动,特高压套管国产替代取得新成效,“特高压胶浸纤维穿墙套管关键技术及应用”、“高抗弯大直径站用支柱复合绝缘子关键技术及应用”被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鉴定为国际领先;“输电通道雷击风险预警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产品研发取得重要进展,研制成功大直径组合芯棒、35~220千伏站用避雷器等多种产品;创新推出“防风偏+防雷限制器组合”;研发真彩夜视、紫外告警两款红外热像仪特色产品并获得专利授权。
五是风险防控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风险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制定金融业务清单,强化数字化风控平台建设,开展风险审计检查和内控建设,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高质量推进大风控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编制合规管理手册、合规风险库与底线清单,筑牢扎紧风险防火墙。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新增金融业务,英大信托、英大证券、英大保理并入公司后,扩大了公司经营规模,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得公司资产、净资产、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比调整前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0.92亿元,同比增长6.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6亿元,同比增长23.4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照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五、4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直接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谭真勇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598,595,377.8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后,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67,121,330.07元。
2020年度公司拟进行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期末总股本5,718,435,744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62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354,543,016.13元,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30.1%,2020年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12,578,313.94元。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各类减值准备22,313.7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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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313.77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2020年度公司计提往来款项坏账准备18,060.31万元;
2020年度公司计提贷款减值准备1,201.96万元;
2020年度公司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629.46万元;
2020年度公司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360.48万元;
2020年度公司转回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147.85万元;
2020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43.62万元;
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9.02万元;
2020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95万元;
2020年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18.18万元。
二、往来核销情况
依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公司组织实施了2020年末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清查核对。经清查,发现其中9笔应收款项合计59.98万元的客户涉及诉讼,无可执行财产或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等原因,相关款项已难以收回,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发现其中110笔应付款项合计465.57万元,账龄时间较长,超过诉讼时效,经多方确认,无法支付,转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审计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往来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313.77万元,应付款项核销465.57万元,合计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21,848.2万元。
2020年度,本公司核销坏账59.98万元,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公司将继续跟踪上述应收账款客户,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尽可能降低公司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往来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网英大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国网英大公司监事会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的前身是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金融审计、H股审计、证券执业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目前拥有合伙人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2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八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玉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3年起参加审计工作,具有28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29)独立董事。
拟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晁小燕,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起参加审计工作,具有24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事务所外兼职。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柱,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参加审计工作,具有14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事务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罗玉成、独立复核合伙人晁小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柱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进行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壹年,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202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51.13万元,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万元),与2020年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事前审查,查阅了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信永中和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性和专业性原则,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相关审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必要的从业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其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签订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及融资租赁、票据承兑及贴现、担保、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胡锐、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会前公司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提交的相关审议事项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网电科院持有公司7.49%的股权,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国网电科院100%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中国电财控股股东,持有中国电财100%股权。
(二)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 号
注册资本:8295亿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中国电财将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四、《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保函业务
6.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三)协议金额
存款: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协议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协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发生资金往来的履行法定程序、业务范围、应急处置措施、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制定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不得存放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在中国电财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
中国电财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建立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办理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保险、存贷款、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审批程序
1.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
2.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二)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
按照衔接规定,公司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梳理公司所属各单位现有存量租赁情况,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测算,对2021年报表期初数据的影响如下:
对公司合并层,增加使用权资产34,618.00万元,减少预付账款163.85万元,增加租赁负债34,454.15万元;对公司母公司,增加使用权资产2,615.45万元,增加租赁负债2,615.45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18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0年度公司监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0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
其他监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或因工作调动,从关联方调至公司任职等,其在关联方工作期间从关联方获取报酬。
(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英大证券发行次级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为满足各项业务规模扩大需求,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到期债务,拟通过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
一、发行必要性
2021年,英大证券各项资金需求较为迫切。业务发展需求方面,预计2021年各业务条线新增需求10.25亿元。存续债务到期还本付息需求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英大证券存续次级债2笔,本金余额共计10亿元。2021年,英大证券现存续次级债还本付息需求共计10.42亿元。
二、拟发行次级债券方案
(一)发行品种
本次拟发行债券为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是指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兑付到期次级债券。
(三)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最大规模不超过10亿元,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拟根据市场利率情况灵活选择发债时间窗口,择优单笔或多笔发行。
(四)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期限为1年期至3年期。
三、监管机构后续审批备案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英大证券需将申请材料备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在获批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本次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英大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完成报备。
四、本次子公司英大证券发行次级债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英大证券发行次级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子公司英大证券发行次级债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5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诺进度: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0号)之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850,34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37,676,903.00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于2020年5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0]26376号),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237,676,903.00元,扣除承销费用17,901,415.22元,余额2,219,775,487.78 元已于2021年5月7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的021900100910202号账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做出明确规定,募集资金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情况使用,严格履行使用申请、分级审批、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英大证券增资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同比例对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增资,公司出资2,199,573,095.67元,英大信托出资75,732,205.26元。2020年5月,公司与英大信托、英大证券签署了《关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协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向英大证券增资2,199,573,095.67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83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英大证券已于2020年6月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国网英大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及管理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二、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3.保额:1亿元/年
4.保费:约60万元/年,预计合计不超过300万元
5.保险期限:2021至2025年,按年承保、到期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1-028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网英大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5、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下转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