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9版)
(上接49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9:00-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邮政编码:200126
电话:021-51796818 传真:021-51796816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1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东伟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听取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审计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市监管、金融监管和国资监管的审计工作要求,强化审计监督,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起草了2020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度,公司从健全审计工作体系、履行审计治理职责、高效完成审计项目、强化审计支撑保障等四个方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1年,公司将持续健全审计管理体系,统筹开展年度审计项目,高质量完成重点审计工作。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伟、胡锐、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在全国有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实际提供担保8.1亿元,分别是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6.5亿元,为全资孙公司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1.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01亿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所属各子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2021年度,所属各子公司均有申请银行授信的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票据、保函等业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上述授信需求,结合所属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部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9.7亿元。担保对象如下:
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0.3亿元(公司直接持股100%);
上海置信智能电气有限公司7亿元(公司直接持股100%);
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1.6亿元(公司间接持股100%);
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0.8亿元(公司间接持股100%)。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授权有效期一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权担保均仅限于公司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将在每次办理担保手续后及时办理信息披露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各个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银行授信和经营预算情况,能够满足各个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担保行为风险较小。同意本次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醒公司加强担保事项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银行授信和经营预算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母公司需申请授信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业务,其中借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具体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一年,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内部企业间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外部融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所控制的子公司将通过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高于135,5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壹年,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季结息,到期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伟、胡锐、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英大证券发行次级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0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0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
另有部分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或因工作调动,从关联方调至公司任职,其在关联方工作期间从关联方获取报酬。
(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0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0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
另有部分高管因工作调动,从关联方调至公司任职,其在关联方工作期间从关联方获取报酬。
(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分配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而确定的,与公司效益、考核结果挂钩,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分配合理,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是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董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19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胡锐、张贱明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我们认为,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特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是无法避免的,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意见
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存贷业务、经营租赁、资金融通、金融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已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
注:1.上表中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实际执行合同远低于预计数,主要因为市场收益率下降,没有按预计额度购买。
2.保理业务预计的关联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没有发生,主要因为保理业务2020年下半年新进入公司,融资渠道未打通导致项目落地进度低于预期。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与上一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司实行“金融+制造”双主业运行,关联交易类别合并信托、证券期货和保理业务为金融业务,重新梳理关联方,主要关联方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1968719.627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服务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股东英大集团董事长杨东伟任广发银行董事。
3.公司控股股东英大集团副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4.鲁能集团原为国家电网下属全资企业,2021年3月,国家电网持有的鲁能集团100%股权已正式划转至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二)的规定,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视同上市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2.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产业类下属子公司在国家电网下属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的自有资金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向公司及产业类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将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4.资金融通: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关联方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关联方的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金融业务:
5.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5.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下属金融类子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3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销售采购: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鲁能集团及所属公司销售采购产品和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2.存贷业务:国家电网所属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与办公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4.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5.金融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保理业务方面开展合作、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资产管理服务等,收取手续费、咨询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保理业务中资金用途、风控措施、业务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鲁能集团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其所属公司、鲁能集团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