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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3版)

2021-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张和君。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十一、 本期无股份支付。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资产质押情况:

(1)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编号为1218CD8241、1218CD8240、1218CD8242的《银行承兑总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人民币7,741,975.32元保证金质押、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707,820.37元保证金质押、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4,735,111.83元保证金质押,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764,000.00元(期限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1,002,357.98元(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2,982,851.43元(期限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2月2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57,375.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5)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0,817,580.36元(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6)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00,000.00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2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7)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724,400.00元(期限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8)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996,000.00元(期限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2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9)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632,827.25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0)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93,781.15元(期限为2020年9月2日至2021年3月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3,333,715.00元(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89,402.00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3)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4,971,768.25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4)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96,889.62元(期限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6月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5)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5,783,706.10元(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C10328《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以人民币6,189,218.66元保证金质押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0,630,728.95元(期限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C10377《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以人民币1,206,494.68元保证金质押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2,064,946.78元(期限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3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C10407《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以人民币2,257,956.88元保证金质押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2,579,568.72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5)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C10450《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以人民币1,916,737.20元保证金质押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9,167,371.95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6)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C10493《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以人民币1,637,258.98元保证金质押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6,372,589.72元(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7)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0620001101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人民币732,009.08元保证金质押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7,318,813.73元(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8)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7051、207092、207097和207115《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683,843.51元保证金质押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8,946,144.94元(期限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20,173,829.54元(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84,305.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4月14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3,928,444.30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9)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YTSHZW3026号的《蕴通账户服务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10)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甬银综授额字第000306号-01《商业汇票贴现额度合同》(期限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045,004.91元保证金质押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986,170.04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6,962,407.19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1)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390100007-2020(承兑协议)00114号的《银行承兑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3,219,484.79元保证金质押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2,355,384.00元(期限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3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29,839,462.05元(期限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2)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签订协议,合计冻结金额30,000.00元作为车辆ETC保证金;

(13)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协议,合计冻结金额30,000.00元作为车辆ETC保证金。

保证事项:

(1)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甬银综授额字第000307号,最高额20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期限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甬银综授额字第000307号-担保02,最高额4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2)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编号为6299200504,最高额为50,000,000.00元的《授信协议》(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编号为6299200504-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3)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编号为6299200503,最高额为60,000,000.00元的《授信协议》(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编号为6299200503-1号、6299200503-2号,最高额为6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为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4)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6299200505,最高额50,000,000.00元的《授信协议》(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6299200505-1,最高额5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5)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1201KB20188110,最高额为5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764,000.00元(期限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1,002,357.98元(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2,982,851.43元(期限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2月2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57,375.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6)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1201KB20188125号,最高额为3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18年10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18年10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0,817,580.36元(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00,000.00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2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724,400.00元(期限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996,000.00元(期限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2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5)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632,827.25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6)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93,781.15元(期限为2020年9月2日至2021年3月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7)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3,333,715.00元(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8)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89,402.00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9)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4,971,768.25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0)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96,889.62元(期限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6月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7)子公司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编号为1910最保0256,最高额为11,000,000.00元的《保证合同》(期限为2019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为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19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期限为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9月4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8)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甬北仑SX2020213,最高额为1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协议》(期限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甬北仑SX2020213-1,最高额为1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9)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629920050502的《担保合作协议》(期限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10)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1201KB209M269F,最高额为3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5,783,706.10元(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1)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40,000,000.00元的《2020信银甬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2018年版字第047217号》(期限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40,000,000.00元的《2020信银甬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2018年版字第047415号》(期限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8,946,144.94元(期限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20,173,829.54元(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184,305.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4月14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金额为3,928,444.30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2)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06200011,最高额为7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期限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7月16日)和编号为ZDB3062000111,最高额为7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为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公司开具的金额为7,318,813.73元(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3)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最保0282,最高额为11,000,000.00元的《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0,630,728.95元(期限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2,064,946.78元(期限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3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2,579,568.72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9,167,371.95元(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5)为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6,372,589.72元(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14)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编号为2010最保0284,最高额为55,000,000.00元的《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为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保证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余额为零。

(15)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20,000,000.00元的2020信银甬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版第0474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20,000,000.00元的2020信银甬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版第04736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为公司在该行签订的期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在该行的以下事项提供担保:

1)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715,000.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4月2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5,761,244.17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8,934,282.89元(期限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5月2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2,000,000.00元(期限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01号《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266.7万股新股。

(二) 无利润分配情况。

(三) 无销售退回。

(四) 无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处置组。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 债务重组

本期无此事项。

(三) 资产置换

本期无此事项。

(四) 年金计划

本期无此事项。

(五) 终止经营

本期无此事项。

(六) 分部信息

本期无此事项。

(七) 无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二)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采用账龄分析法,1年以内(含1年)计提坏账比例为5%,1至2年(含2年)计提坏账比例为10%,2至3年(含3年)计提坏账比例为30%,3至4年(含4年)计提坏账比例为50%,4至5年(含5年)计提坏账比例为80%,5年以上计提坏账比例为100%。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4、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6、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 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三)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3、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四) 其他应收款

1、 无应收利息。

2、 无应收股利。

3、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采用账龄分析法,1年以内(含1年)计提坏账比例为5%,1至2年(含2年)计提坏账比例为10%,2至3年(含3年)计提坏账比例为30%,3至4年(含4年)计提坏账比例为50%,4至5年(含5年)计提坏账比例为80%,5年以上计提坏账比例为10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8)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9)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10)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五) 长期股权投资

1、 对子公司投资

(六)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营业收入明细: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七) 投资收益

十六、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其他说明:

1、 增值税退税

增值税退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且为经常性的,因此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上接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