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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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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45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塑贸电商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

1、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主要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孟鲁司特钠中间体、他汀系列中间体、索非布韦系列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等。近年来,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始终坚持“人无我能,人有我特,绿色共创,发展共享”的理念,依托于自身研发能力,致力于对合成工艺技术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还凭借自身较强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开发出以法尼烯为原料的维生素E生产工艺,实现了从维生素E中间体生产企业到成品生产企业的转变。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能特科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利共赢,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维生素E产品,为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奠定基础,能特科技与荷兰DSM(帝斯曼)就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组建合资公司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司石首能特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曼特,之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 ,实现与国际营养品供应商皇家帝斯曼的长期合作,并享有对益曼特和石首能特的净利润在扣除DSM经销、推广和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对供应商的分成等后50%的利润分成。

2、塑贸电商业务。塑米信息充分利用多年行业经验和管理成本,构建了“塑米城”(sumibuy.com)一塑料原料供应链电商平台,其自运营以来专注于细分塑料原料行业,依托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经营模式创新,迅速发展成业内垂直类供应链电商平台的领军者。“塑米城”以塑料直营业务等为主要业务内容,同时对平台进行系统深度开发应用,不断开拓区域市场、丰富产品类目、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等,努力将其打造成一个互联网+塑贸+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从而构建塑料原料产业贸易完整生态圈。随着塑米信息“全国化”战略和“全球化”战略的逐步推进,未来业务规模将有着持续稳定的增长。

3、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上海五天的“中国梦谷一一上海西虹桥文化创意产业园 ”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探索,在“中国梦”的驱动下,通过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所处虹桥商务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承载区的优势,不断转型升级。为降低上海五天的亏损,公司于2019年4月与上海铁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租赁合同》,实现园区的整体出租,并进行大幅度裁员,从而提高上海五天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强其自负盈亏能力,提高公司利润。同时,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因资金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上海市青浦区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交易对方。

4、黄金采矿业务。报告期内,全面推进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的野外钻探工作,进一步开展深部黄金储量补充勘查工作,截至目前,矿区的现场勘探已结束,燊乾矿业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报告尚未出具,资源储量最终以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后的储量为准。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金矿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对基础员工进行专业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努力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司重组实现资产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塑贸电商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

(1)维生素E、医药中间体业务板块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始终坚持以“人无我能、人有我特、绿色共创、发展共享”为理念,坚守“安全生产是企业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以“安全、环保、绿色发展”为原则,继续深耕医药中间体产品链、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2020年,努力应对、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原厂区的整改搬迁,建设高标准医药中间体产业基地;继续研究、储备新品种,为公司后续发展增添新的动力;积极推动重组后维生素E业务板块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和上下游的产业配套,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计划目标。

能特科技始终坚持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绿色环保理念,依托于突出的研发能力,坚持对合成工艺技术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了快速的发展,不断完善产品生产链,开发并储备市场供应紧张且稳定性较差、技术难度较大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技术,其主要产品包括孟鲁司特钠中间体、他汀类药物中间体、索非布韦系列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等。2019年,能特科技完成与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DSM)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重组,实现与国际营养品供应商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的长期合作,项目重组完成后,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帝斯曼主导益曼特的升级改造工作,因此,自2019年9月份开始,益曼特进行停产升级,至 2020年10月维生素E业务板块按序恢复开车,开始维生素E前端的中间体二甲酚、三甲酚、氢醌的投产,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添了有利条件。

根据湖北省的长江大保护、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整体部署,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公司投资8亿元对能特科技老厂区进行整体搬迁并扩能升级暨拟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循环产业园选址投资建设年产900吨高级医药中间体搬改项目,通过技术创新、先进装备和信息技术的运用,建设新的高标准、高质量的医药中间体基地,从而更好地提高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提升企业形象,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不给能特科技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能特科技采用先建成部分生产线投产再逐步关闭老厂区生产线,做到生产无缝对接,确保不出现停产。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取得了显著成绩,项目基本建设、主体设备安装工作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报告期内,能特科技还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在与原有客户保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主要产品的客户群体,从而为新的医药中间体生产基础产能的发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能特科技不仅致力于自身高质发展,还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园区企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配套优势。能特科技不仅从能源、产业上下游配套上积极支持荆州开发区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还积极支持园区内能够在公共资源、产业链配套上的原有企业和新企业发展,实现园区内的相对循环、集约协同发展,相互提升竞争力。

(2)塑贸电商业务板块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以“赋能、重构”为原则,坚持“深耕产业、服务实体”的理念,围绕供应链整合这条主线,研发先行,根植于塑化产业链,提升交易、个性化服务、风控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软实力,推出更具有创新力和客户吸附力的产品服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构建交易结算服务、实时性数据信息服务、智慧仓储物流服务及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产业链闭环生态体系,实现企业与客户双赢。报告期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信息在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营发展,努力克服困难,苦练内功,着力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业务的有序开展,虽然经营业绩较上年有所降,但仍然在行业中保持了龙头地位,竞争优势明显。

塑米信息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塑化供应链领域深耕细做,依托在大宗塑料原料流通领域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供求大数据资源,不断夯实平台系统开发能力,持续对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优化升级,加快公司技术进步和核心产品升级,不断提高用户数量及用户需求和满意度。报告期内,塑米信息以市场为导向,大力研发ERP集成系统、SAAS系统、大数据系统和云仓储系统,完成了集采、寄售、代采代销、账期授信等多种产品服务的迭代升级,推出SAAS云平台、云仓储、产业金融等多种企业解决方案,形成了集交易平台、塑米云大数据、塑运通、塑米产业园、产业金融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同时,鉴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的 IT 技术发展及B2B 发展趋势,塑米信息坚持技术驱动发展,运用新技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出更具有创新力和客户吸附力的产品,打通上中下游,赋能仓储、物流、金融,构建完整的资金端和服务端生态,加快塑化产业链的整合。

“塑米城”以塑料直营业务等为主要业务内容,同时对平台进行系统深度开发应用,不断开拓区域市场、丰富产品类目、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等,努力将其打造成一个互联网+塑贸+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从而构建塑料原料产业贸易完整生态圈。随着塑米信息“全国化”战略和“全球化”战略的逐步推进,未来业务规模将有着持续稳定的增长。

报告期内,塑米信息与平安银行合作,推出“塑米云贷”金融产品,目前该产品已经上线为客户服务。“塑米云贷”是塑米城与平安银行深度合作下的产物,是基于塑米城平台系统的大数据分析系统,结合平安银行的专业金融产品,包括税金贷、速票贷、数保贷、抵押E贷、产业链融资、票据E贷、速商贷(黄金)、车E贷、政采E贷、医药E贷(企业)、塑微贷及装修E贷(企业)多个定制化解决方案。塑米信息通过互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融资租赁、金融科技等多领域布局,推进多元化业务体系发展,实现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塑米信息积极推动成都总部经济港建设,并已步入正轨,从而依托成都连接整个西南,服务整个中西部地区,并辐射全国。塑米信息通过近7年的?业深耕,已完成华东总部中心(上海)、华南总部中心(汕头)、西南总部中心(成都)、香港公司的区域布局。同时,加大对内蒙、新疆等西北区域的市场拓展,从而带动公司业绩的增长。

(3)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板块

上海五天的“中国梦谷一一上海西虹桥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探索,在“中国梦”的驱动下,通过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所处虹桥商务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承载区的优势,不断转型升级。报告期内,为降低上海五天的亏损,公司于2019年4月与上海铁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租赁合同》,实现园区的整体出租,并进行大幅度裁员,从而提高上海五天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强其自负盈亏能力,提高公司利润。同时,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因资金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上海市青浦区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交易对方。

(4)黄金采矿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继续推进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的野外钻探工作,进一步开展深部黄金储量补充勘查工作。目前,矿区的现场勘探已结束,燊乾矿业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报告尚未出具,资源储量最终以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后的储量为准。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金矿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对基础员工进行专业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努力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司重组实现资产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5)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的应对

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因其控制的公司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其刻意隐瞒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本金,不含利息),且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公司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在2018年度已对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并经审计机构会同财务部门的核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违规事项预计公司应承担债务余额为140,086.52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金额为31,985.18万元;以公司名义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6,772.27万元;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余额为61,329.07万元。

报告期内,为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聘请的律师团队针对不同的诉讼分工分责、协同配合,全面认真的梳理案件脉络,仔细查找案件突破口,按照和解、应诉等多思路展开工作,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公司积极督促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已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已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了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已对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并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追偿的司法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6)公司担保的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的处理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7月31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418,138,471.92元均已全部到期,并因逾期且未兑付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公司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在2018年度已对公司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预计负债。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由公司按《和解协议》约定代同孚实业支付已逾期的债券产品,截止2021年4月15日,公司已与505名债权人(共计651笔业务)达成和解,和解金额(本金)共计3.48亿元,占逾期私募债总金额的83.12%;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因前述担保代偿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4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13:30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公司2020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负数,2020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等规定,本公司母公司报表2020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随着公司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加之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导致公司需承担巨额债务,此外,因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各子公司融资环境严峻,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期满时可以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为15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以及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詹驰先生、代继兵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28号)的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由于2020年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广东塑米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再向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4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风险授信额度14,000万元,低风险授信额度3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风险授信额度14,000万元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平安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平安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广东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与平安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及广东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会议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夏海平先生、洪连鸿先生、陈国伟先生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5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11、《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2、3、4、5、6、7、9、10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其中第1、2、3、4、5、7、9、10项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8、1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另上述第4、5、6、7、8、9、10、11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夏海平先生、洪连鸿先生、陈国伟先生作《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陈烈权 黄丽珠

联系电话:(0595)23551999、23550777

联系传真:(0595)23550777

电子邮箱:zqb@guanfu.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2。

2、投票简称:冠福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即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上述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4、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注: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5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18:00时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审计,公司2020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截至2020年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负数,2020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等规定,本公司母公司报表2020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随着公司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加之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导致公司需承担巨额债务,此外,因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各子公司融资环境严峻,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存在1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但基于该重要缺陷是2018年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且该违规事项持续至本报告披露日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形成的以及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代同孚实业支付已逾期的私募债产品,形成的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因此,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经营活动有效进行,保证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开等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本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期满时可以续聘。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从审慎原则角度出发,本着保证相关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公司大股东、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公司大股东、副董事长邓海雄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以及参股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2021年度与该等人士及企业发生的交易均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28号)的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4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19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冠福股份”)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所的注册会计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其服务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兢兢业业、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以及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业资质:中兴财光华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43名,注册会计师97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3名,从业人员总数3080名。

业务规模:2020年度中兴财光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客户5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中兴财光华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50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140.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中兴财光华同意在审计业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维持2020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2021年度若有新增子公司需要委托其审计的,服务收费不超过其当年报价文件中同类型同规模子公司报价的平均水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保护投资者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同意函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兢兢业业、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均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查,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自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来,持续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业务服务。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中兴财光华在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同意函》;

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4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