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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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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新签
合同的公告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21-02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新签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

2021年1-3月,公司新签合同额1,209.71亿元,占年计划新签合同额的36.66%,同比增长132.74%。其中:新签国内工程合同额828.52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8.49%;新签国际工程合同额折合人民币381.19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1.51%。

二、一季度重大工程签约情况

1.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张家界七星山山体水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项目金额13.47亿元,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

2.公司和巴基斯坦Ghulam Rasool and Company Pvt Ltd联营体签署了巴基斯坦巴拉科特水电站项目合同协议,项目合同金额为5.1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3.35亿元,合同期限2281天。

3.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哥伦比亚科尔多瓦350MW燃煤电站项目EPC合同框架协议,合同金额约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9.19亿元,合同工期约为36个月。

4.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南非德班沙卡之岭智慧城开发项目合同框架协议,项目总金额约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5.22亿元。

三、一季度重大工程中标情况

1.公司及所属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张家界至官庄段PPP项目,其中: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总投资约272.74亿元;G59呼北高速张家界至官庄段,总投资约161.02亿元。项目建设期均为4年,收费期均为30年。

2.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保定市莲池区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31亿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

3.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中标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中标金额为79.06亿元,公司及所属单位预计可承担约41.45亿元的施工份额,项目建设期为3年,收费期为30年。

4.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随州至信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为59.88亿元,公司预计可获取28亿元的施工份额。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通知

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建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能建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建原内资股将转换为A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合并有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经中国能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就债权、债务事项予以通知和公告。

一、债权申报期限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等材料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的有效申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将视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次合并完成后的接收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

1.现场申报的,请持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于债权申报时间内每个工作日 8:30-12:00及14:00-17:30 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联系人:辛涛

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申报所需材料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或传真电话,并请在邮件封面或传真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传真的具体送达日期为准。

送达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联系人:辛涛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电话:027-59270353

传真号码:027-59270357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