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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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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960.60亿元,净资产为1,849.38亿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2.70亿元,实现净利润127.44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11号

注册资本:160,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水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原煤的开采、洗选、销售;煤炭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1年11月6日);矿山应急救援与技术服务;装卸服务;房产土地、工矿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废旧物资及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和境外可利用废物、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除外);铁路运输(危险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物资材料仓储(危险品除外)、装卸;机电、通讯设备的装卸、安装、销售及维修;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鉴定与维修;矿山井巷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安防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电力设备销售与安装;电力通信;电力购销及电力设施承装、承试、承修工程;供配电网的勘察、设计;分布式能源及微电网的施工建设及运营;节能技术供配电网的建设、运营管理业务;煤矿安全救生器材、煤矿设备及支护材料、工矿物资、钢材、铝材、木材、建筑材料、水暖器材、纸制品、风筒、橡胶、润滑油、化工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及非金属材料、机械电子电器设备及配件、防爆产品及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轴承、五金机电、土特产品的加工与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持有铜川矿业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铜川矿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033,601,250.67元,净资产为12,689,971,709.6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03,346,799.19元,实现净利润2,177,755,785.41元。

公司与铜川矿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铜川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铜川矿业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峁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西沙街道办事处

注册资本:60,738.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安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自产煤炭的销售;煤炭加工及利用;煤炭洗选;矿用器材销售;餐饮服务;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供暖;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持有张家峁矿业5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张家峁矿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044,015,647.20元,净资产为4,431,227,947.05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55,681,892.80元,实现净利润1,168,547,927.93元。

公司与张家峁矿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张家峁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张家峁矿业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易讯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广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矿产品、煤炭、焦炭、铁精粉、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及配件、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配件、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润滑油、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化肥、煤矿专业产品、煤矿安全救生器材、设备及支护材料、土特产品、日用百货、家电、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纺织品及原料、装饰材料、建材、采矿设备、工程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化工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的销售;闲置和废旧物资及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和境外可利用废物、报废汽车除外);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堆场、仓库、房屋、写字楼、装卸运输设备的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装卸搬运及信息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以上服务的外包、技术咨询及服务;经济贸易、企业管理的咨询(金融、证劵、基金、期货的咨询除外);以下经营范围限分公司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普通货运;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7,270,555.98元,净资产为31,361,294.3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4,929,096.29元,实现净利润5,667,896.98元。

公司与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物资集团榆林分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榆林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分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易讯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广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矿产品、铁精粉、煤炭、焦煤、机电产品及配件、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配件、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润滑油、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制毒、监控、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煤矿专用产品、煤矿安全救生器材、设备及支护材料、土特产品、日用百货、家电、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纺织原料、纺织品、装饰材料、建材、采矿设备、工程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化工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废旧物资及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和境外可利用废物、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除外);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场地、仓库、房屋、写字楼、装卸运输设备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供应链管理;装卸搬运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外包;经济贸易及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基金、期货的咨询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持有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物资公司榆林分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08,680,638.22元,净资产为60,604,838.0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829,180.04元,实现净利润-8,050,529.22元。

公司与物资公司榆林分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物资公司榆林分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物资公司榆林分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煤矿建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崇文巷

法定代表人:孙德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安装、筑路、矿建、钢支架加工、砖瓦、预制构件、设施设备、房屋租赁,化工石油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铜川煤矿建设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铜川煤矿建设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22,465,907.93元,净资产为147,640,082.89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5,739,289.31元,实现净利润25,329,281.92元。

公司与铜川煤矿建设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铜川煤矿建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铜川煤矿建设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EE康城18号楼南侧2单元20401室

法定代表人:谢玉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路桥、隧道、桩基、市政、施工设备租赁、预拌商品混凝土、土石方工程。(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陕煤集团持有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路桥分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1,681,061.85元,净资产为-1,919,388.85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4,864,350.71元,实现净利润24,566,635.17元。

公司与路桥分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路桥分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路桥分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孙家岔龙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孙家岔龙华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燕家塔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高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销售;物资采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持有龙华矿业3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华矿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251,540,261.53元,净资产为3,177,030,827.4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42,825,027.43元,实现净利润1,320,286,315.87元。

公司与龙华矿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龙华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龙华矿业为陕煤集团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水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96号海璟新天地8幢12510室

法定代表人:张超晖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生态水泥和矿渣超细粉的研发、管理、销售;节能降耗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管理、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商业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物流服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加工(仅限分支机构);建筑材料、砂石、骨料、白灰、机制沙及碳酸钙产品的加工(仅限分支机构)、销售;砂浆的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陕煤集团持有生态水泥8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生态水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064,567,592.54元,净资产为1,126,978,017.72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33,813,989.91元,实现净利润73,677,147.59元。

公司与生态水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生态水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生态水泥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天元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毛世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分质综合利用、煤焦油轻质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轻质化煤焦油1#(柴油)、轻质化煤焦油2#(石脑油)、兰炭、沥青焦、液氨、液化气、硫磺、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二铵、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及销售;复合肥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神木天元化工4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神木天元化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222,292,359.62元,净资产为1,496,575,054.8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59,894,045.92元,实现净利润29,567,660.33元。

公司与神木天元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天元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天元化工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电化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草垛山村

法定代表人:辛文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电石、水泥、建材、型煤、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供热;混煤分离筛选;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数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电化发展59.17%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神木电化发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116,280,981.43元,净资产为-91,168,173.75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8,160,236.59元,实现净利润45,517,735.46元。

公司与神木电化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电化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电化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能源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魏少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组织半焦(兰炭)、煤焦油、焦炉尾气、电石及电力、石灰产品、硫酸铵、石灰石粉(脱硫剂)、生石灰粉(脱硫剂)、碳材除尘粉、氧化镁等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废旧物资的销售;进出口贸易;煤化工技术的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能源发展4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神木能源发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908,251,227.40元,净资产为2,113,707,865.19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65,794,973.24元,实现净利润183,727,175.44元。

公司与神木能源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能源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能源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三)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销售”)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鸳鸯塔神柳路龙华府商业楼

法定代表人:孙正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矿伴生矿产品、焦炭及副产品、洗精煤及洗煤场副产品、钢材、水泥及水泥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铁矿石、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及运输计划协调,贵金属及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榆林销售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榆林销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789,548,360.36元,净资产为175,044,462.02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113,184,791.00元,实现净利润125,929,843.83元。

公司与榆林销售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林销售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林销售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中销售”)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莱德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矿伴生矿产品、焦炭及副产品、钢材、有色金属(危险化学品除外)、洗精煤及洗煤场副产品的销售及运输计划协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榆中销售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榆中销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928,636,376.31元,净资产为117,640,301.96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184,935,708.13元,实现净利润94,043,645.30元。

公司与榆中销售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中销售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中销售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五)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洁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郭家峁村

法定代表人:范建林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元洁能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元洁能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914,129,838.71元,净资产为536,753,065.9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2,473,426.71元,实现净利润-59,584,843.82元。

公司与新元洁能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元洁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新元洁能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六)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轮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轮迪物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轮迪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88号保税大厦7层7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学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配送(含集装箱内陆中转)、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无仓储设施、不含现场交易),焦粉、焦粒、焦煤、金属矿石(除专控)、钢铁、有色金属(除专控)、非金属矿石、水泥、农副产品(除专控)、化工产品(除专控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花肥、复合肥、天然有机肥、五金机电产品的代购代销;代办铁路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轮迪物流4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轮迪物流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4,655,371.48元,净资产为17,523,471.61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277,751.67元,实现净利润1,603,589.89元。

公司与轮迪物流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轮迪物流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轮迪物流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七)陕西煤化物资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储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化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西路221号

法定代表人:梁洪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与煤化工材料(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专控除外)、机电与建筑产品、生活资料的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煤炭与矿粉的仓储与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物资储运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物资储运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74,524,840.54元,净资产为81,678,393.5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1,714,891.09元,实现净利润83,659.95元。

公司与物资储运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物资储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物资储运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八)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煤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西沟上榆树峁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曹宝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半焦(兰炭)、煤焦油的生产与销售;石灰的生产与销售;发电、型煤、煤化工技术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泰和煤化工5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和煤化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12,483,897.32元,净资产为247,564,133.81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7,177,042.92元,实现净利润-9,403,960.80元。

公司与泰和煤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泰和煤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泰和煤化工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九)陕西秦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源工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秦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办公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杨大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审、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技术咨询与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秦源工程4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秦源工程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6,578,816.97元,净资产为28,797,871.71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176,159.94元,实现净利润12,937,723.07元。

公司与秦源工程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秦源工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秦源工程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西安重装智慧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矿山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重装智慧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矿山路169号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老厂区科技楼六层

法定代表人:任跃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导航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智慧矿山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智慧矿山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7,553,874.96元,净资产为37,122,322.09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974,379.67元,实现净利润1,606,750.87元。

公司与智慧矿山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智慧矿山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智慧矿山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一)西安煤矿机械专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机设备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煤矿机械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中段7号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权振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强度园环链、起重吊具、截齿、齿座、煤机产品配件、掘进机、矿用设备配件、矿井提升运输设备、采煤机滚筒、掘进机截割头、给料机、转载设备、矿井窄轨辅助运输设备、排矸设备、煤矿机电类产品及配件、机械类机电产品及配件、金属结构类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修理、咨询、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钢材、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煤机设备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煤机设备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5,220,167.01元,净资产为19,639,159.2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473,812.68元,实现净利润1,032,629.36元。

公司与煤机设备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煤机设备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煤机设备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二)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帮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709号1幢10楼1008室

法定代表人:朱保平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煤化工科技和石油化工科技、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工程设计(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纺织品、家具、服装、玩具、煤炭、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建筑材料、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化工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胜帮科技51%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胜帮科技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484,992,278.52元,净资产为5,667,370,064.78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7,419,078.97元,实现净利润561,985,080.73元。

公司与胜帮科技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胜帮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胜帮科技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三)陕西硒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硒谷产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硒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蒿坪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白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茶具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饮料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茶叶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硒谷产业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硒谷产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27,602,270.32元,净资产为-83,973,816.8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173,600.97元,实现净利润-26,804,644.78元。

公司与硒谷产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硒谷产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硒谷产业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四)陕西煤业化工贸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工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贸易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11505室

法定代表人:杨廷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农药(剧毒除外)的销售;天然气、柴油、汽油、煤焦油、石脑油、粗苯、苯、甲苯、苯乙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乙苯、1,2,4,5-四甲苯、2-甲基-1-丙醇、甲醇、氮、氩、氧、甲醇汽油、二氧化碳、氨、正磷酸、氢氧化钠、溶剂油、硫化氢、樟脑油、硝酸、乙醇、乙烯、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乙酸、甲醛溶液、四氢呋喃、丙烯、正丁烷、钠、1-丁烯、2-丁烯、异丁烯、乙炔、碳化钙、盐酸、硫酸、正丁醇、硫磺、丙酮(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重油、聚乙烯、聚丙烯、γ-丁内酯、聚四氢呋喃、三聚氰胺、1,4-丁二醇、碳酸钠(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煤炭及焦炭的销售;贵金属、有色金属(废旧金属除外)、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石料、电解石、电解铜的销售;粮油的销售;橡胶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销售(危化品除外);废旧金属回收与销售;商业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专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陕煤工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陕煤工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06,795,766.42元,净资产为145,974,058.18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958,477,985.14元,实现净利润10,132,754.59元。

陕煤工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工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五)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清洁能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平路庙(渭北煤化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田玉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蒲城清洁能源85.71%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蒲城清洁能源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2,239,380,410.17元,净资产为8,064,546,604.27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86,319,572.36元,实现净利润14,438,516.71元。

蒲城清洁能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蒲城清洁能源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六)长安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期货”)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区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4楼408、409、410室

法定代表人:王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安期货40.2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安期货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631,064,895.02元,净资产为594,906,614.48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6,208,514.82元,实现净利润22,353,622.16元。

长安期货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长安期货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36.47亿元,净资产为41.54亿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亿元,实现净利润3.69亿元。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八)陕西广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运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广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B-2301

法定代表人:任晓鹏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运输信息咨询;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广通运输2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通运输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18,496,019.09元,净资产为53,783,291.1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3,813,556.19元,实现净利润3,227,193.00元。

公司与广通运输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广通运输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广通运输为陕煤集团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九)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原煤、机焦、焦油、电石、硅铁、发电及综合利用产销管理,煤矿物资、机电设备、农副产品及土特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6,709,488,470.97元,净资产为5,241,058,889.57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70,156,282.52元,实现净利润1,442,043,494.19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孙恒为公司董事孙俊良之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十)陕西恒源投资集团赵家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赵家梁煤矿”)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赵家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神树塔村

法定代表人:李世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的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控制的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炭有限公司持有赵家梁煤矿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赵家梁煤矿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86,789,531.19元,净资产为731,348,547.3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2,579,380.32元,实现净利润398,301,872.94元。

公司与赵家梁煤矿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赵家梁煤矿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赵家梁煤矿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十一)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神树塔小区

法定代表人:曹宇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电化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05,228,993.18元,净资产为461,218,079.80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1,786,391.09元,实现净利润327,896,294.24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十二)陕西恒源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发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树塔小区

法定代表人:徐玉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发电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发电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19,233,571.78元,净资产为294,404,567.88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4,261,336.86元,实现净利润162,073,100.71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发电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发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发电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十三)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煤矿”)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

法定代表人:白治彪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的开采、自产煤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控制的恒源投资电化持有海湾煤矿51.97%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湾煤矿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90,893,339.69元,净资产为385,386,644.81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1,452,071.41元,实现净利润627,388,147.04元。

公司与海湾煤矿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海湾煤矿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海湾煤矿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十四)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界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煤炭、兰炭的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与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环保材料与设备、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电厂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锦界热电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锦界热电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95,496,093.02元,净资产为420,604,821.8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5,648,843.18元,实现净利润65,790,704.76元。

公司与锦界热电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锦界热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锦界热电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进行约定。上述协议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公司提供担保;4)吸收公司的存款;5)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6)为公司办理票据签发、承兑及贴现服务;7)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向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承销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10)办理经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11)提供公司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服务;12)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1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财务公司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未分配利润为40.95亿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1,111,1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2,777,77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希格玛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人员信息:希格玛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业务规模:2020年度,希格玛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

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希格玛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靖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靖杰先生和任帅英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简历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靖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0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2002年5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9份。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3份。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高靖杰先生: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任帅英女士:现任希格玛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2013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0份。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希格玛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公司2021年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1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希格玛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通过面谈的方式与希格玛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充分考察了希格玛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1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4.希格玛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该事项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下转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