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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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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股东情况:重庆北泉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研制、销售: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机具、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95.98万元,净资产569.72万元。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6662.09万元,净利润120.58万元。

关联关系: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系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艾纯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能够及时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2、重庆北泉面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利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毛背沱19号

股东情况:重庆北泉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83.02万元,净资产87.34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05.49万元,净利润22.21万元。

关联关系:重庆北泉面业有限公司系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艾纯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重庆北泉面业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利

注册资本:72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同兴工业园区五星工业基地

股东情况:重庆北泉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柴油机、拖拉机、农用机械及其机械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智能设备,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环保设备及其零部件,环保设备安装、维修,销售生物制剂、汽车;化粪池清掏、污水处理、环保技术咨询;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13.62万元,净资产3006.00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7850.01万元,净利润271.35万元。

关联关系: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系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艾纯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重庆神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刚

注册资本:2316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桥皂角堡

股东情况: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4%股权;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艾刚持有其5%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网页设计及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研发及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销售: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酒店管理;印刷设计及印刷技术开发,数码印刷技术咨询;生产:印刷设备;销售:印刷设备、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脑耗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服装、工艺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城市夜景灯饰设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330.28万元,净资产-175.04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0元,净利润-550.88万元。

关联关系:雷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艾纯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重庆神驰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雷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2栋

股东情况: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及民用电气自动化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集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泛IT领域产品电气单元研发、设计、销售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928.38万元,净资产8625.34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6.41元,净利润-725.92万元。

关联关系:雷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艾纯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雷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法拥有房屋产权,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重庆神驰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刚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城南新区大学科技园内A18-2/01号地块

股东情况:重庆神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商业策划;商业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屋销售、租赁;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6.53万元,净资产220.46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252.88元,净利润125.26万元。

关联关系:重庆神驰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艾纯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重庆神驰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产品、出租房屋、承租房屋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出租房屋能够增加公司收入,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承租房屋系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6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10,000万元授信额度。

从提请董事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7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3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7:3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举、杜春辉

2.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

3. 联系电话:023-88027304

4. 邮箱:dsh@senci.cn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1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远期结汇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2021年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目的

由于公司出口收入在公司销售收入中占比较高,结算主要以美元为主,为防止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2021年开展远期结汇交易。

二、本次远期结汇基本情况

1、定义

远期结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

2、结汇额度

公司拟在2021年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及结汇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4、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严禁执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操作原则与操作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汇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开展远期结汇是公司为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606,514,613.8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华西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朝阳支行,并于2020年9月2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1: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朝阳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北碚支行下属网点,根据工商银行授权管理要求,下属网点不具备对外签署协议的资格,《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北碚支行签署。

注2:以上金额不包括270,000,000元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注3: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所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2020-0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南坪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对公流动利D”于2020年9月25日提前赎回。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神驰机电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驰机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募集资金在全部使用前产生的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累计投入大于承诺投资总额86.00万元。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基本情况

(一)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四)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所购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

(二)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定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此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但是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1994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0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利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进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业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有: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并为IPO申报企业和重大资产重组等企业提供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一年复核的新三板公司包括: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捌拾捌万元整,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9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邓典波、钟建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吉海先生、艾姝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刘吉海先生、艾姝彦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审计委员会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艾纯先生提名谢安源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安源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简历

刘吉海:男,汉族,196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劳动模范。1991年7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重庆世纪灯具有限公司,任冲压车间主任;2000年1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重庆神驰机电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江苏神驰机电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神驰机电副总经理。

艾姝彦:女,汉族,1997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职于美国神驰。2020年11月至今,任神驰机电总经理助理。

谢安源:男,汉族,197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4年5月先后就职于重庆世纪灯具有限公司、鑫鑫机械厂;2004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神驰有限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神驰机电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今,任神驰机电董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