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能源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2,610,968.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213,024.6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6,321,302.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6,132,299.56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54,334,713.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8,689,308.72元。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
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117,768,2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898,708.49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74%。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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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以及能源类相关金融投资等业务。
2、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热电联产及生物质发电企业分布在国内多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内,主要以燃煤、天然气和生物质为原材料,主要产品为电和蒸汽;公司能源类相关金融投资主要涉及证券市场的能源产业投资和产业基金关于如风电等战略新能源的投资。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行业收入和股权投资收益。
3、行业情况说明
电力供应: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均实现同比增长。年内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分区域看,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省份看,迎峰度夏期间,湖南、四川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冬期间,湖南、江西、广西以及内蒙古西部电网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全国有27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中国电力行业积极推进电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消费需求已恢复常态。国家及地方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一轮电改走向持续纵深阶段,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中长期交易市场基本成熟,现货市场试点正加速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逐步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快速起步,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和独立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输配电价体系逐步形成。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比上年底增长9.5%,其中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9.55亿千瓦,比上年增长16%,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2020年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758 小时,比上年降低70 小时。
2021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新的国内外环境形势下,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上年低基数等因素,以及疫情和外部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预计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高后低,全年增长6%-7%。预计2021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甚至紧张。分区域看,东北、西北电力供应存在富余;华东电力供需平衡;华北电力供应偏紧,其中,河北和山东电力供应偏紧,通过跨省区电力支援,可基本保障电力供应,内蒙古西部电网电力供应偏紧,在风电出力锐减时,多个月份将可能需要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华中电力供需紧张,主要是湖南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极端气候情况下湖北、江西可能出现一定电力缺口;南方区域电力供需紧张,其中,广东、云南、广西均存在较大错峰限电风险。
预计2021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4亿千瓦左右。预计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7亿千瓦,增长7.7%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比2020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左右。
热力供应:2020年,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用电、用热稳定恢复。2020年中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营业收入达6.85万亿元,同比增长1.7%,社会用电、用热需求增长。
根据《城市规划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全国热电厂蒸汽供热总量8.8万吨/小时,为近年来最大能力水平,占全部蒸汽供热能力的87.2%。前瞻估测2020年我国热电厂蒸汽供热能力达到9万吨/小时。
2019年,中国热电厂蒸汽供热总量达到5.74亿吉焦,占全部蒸汽供热总量的88.3%,初步估计2020年为6亿吉焦。
十三五时期改造了大量火电装机为热电机组,热电联产占火电装机比重不断增加,到2020年占比约40%,根据占比测算,截至2020年底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约为4.98亿千瓦。
从中长期看,我国未来工业和居民采暖热力需求、电力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有效促进热电联产装机发展,未来5年,前瞻预计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规模将以1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6年,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规模将突破8亿千瓦。
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节能和环保工作的深入进行,采用热电联产是经济、合理的利用能源、节约能源的有效途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对能源尤其是电力的需求逐渐加大,加之能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也呈现出大好形势,热电联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上述主要资料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北极星电力网相关报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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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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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报告期第二季度,公司以现金收购方式购买开投能源所持有的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企业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开投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本公司对2020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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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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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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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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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2020年4月15日,公司已按时完成本期公司债券的兑付兑息及债券摘牌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债券。(详见2020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5.3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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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售电量9.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0%,销售蒸汽496.70万吨,同比减少10.6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1,067.21万元,同比增长2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261.10万元,同比增长116.5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52,533.15万元,同比增长2.49%。
2经营情况讨论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上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三提两优”发展思路为核心,在经营效益提升、改革成效深化、优质项目稳步推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1亿元,同比增加29.28%,利润总额 33,635.38万元,同比增加7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1.10万元,同比增加116.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330.39万元,同比增加236.95%。
(二)2020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坚守“抗疫”责任,彰显国企担当
报告期初,新冠疫情爆发,公司秉承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的指导思想,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别在“抗疫保供”行动中,公司勇担社会责任,保障了宁波主城区多家医院及防疫用品原材料供应商等抗疫单位的用热需求,彰显了“宁波热电温暖宁波”的使命担当。
(2)抓管理促效益,助推企业全面升级
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抗疫保收”专项行动,通过设备改造、工艺配比、运营调整、伴生项目拓展等多种措施,开发挖掘生产企业潜力;通过智能化调度运行、深化用户端服务、搭建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等精细化管理提高热网整体运行效率,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此外,充分发挥个别企业技术优势,开展下属企业间“传帮带”学习交流工作,促进下属企业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热电企业实现蒸汽生产307.68万吨,同比减少12.52%,电量生产110,410.1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8.56%,基本实现“抗疫保收”专项目标。
(3)统筹在建工程,保障顺利推进
为减少疫情对公司在建工程进度影响,公司经营层牵头组建调研小组,远赴各大工程建设基地开展实地排摸工作,有效保障工程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丰城生物质已完成锅炉、汽机安装,具备单机调试条件,拟于2021年建成并投运;津市热电已基本完成主设备的安装工作,拟于2021年建成并投运;望江热电已完成综合楼全部框架结构和主厂房运转层土建工作;临高生物质已取得土地环评批复,取得施工许可。
(4)把握优质资产,增强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质项目的挖掘和拓展,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能源产业。在资产收购方面,公司通过对临高生物质100%股权、万华热电35%股权、中海油工业气体35%股权和国能三发10%股权的收购,较大程度提升了公司投资收益和产业规模;在项目拓展方面,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开展玉山生物质气化项目和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促使公司能源主业获得进一步拓展;在金融投资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电投资等金融投资平台,充分挖掘资本市场被低估的优质能源类资产,助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拓宽改革思路,创新企业活力
公司在报告期继续探索并实践国企改革,以企业活力拉动企业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事宜,彰显了经营管理团队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另外,公司设立宁能汇宸产业基金控股潜江热电,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设立职业经理人和经营层合伙制入股,实施超额利润分配机制。此外,推进下属企业分配机制改革工作,实施“一企一策”政策,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经营管理的“指挥棒”作用。
(6)紧抓安全生产,促进规范运营
公司通过多维度并抓,巩固、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创建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安全整改“回头看”、持续跟踪等方式,对下属企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公司审计部门通过统筹、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工作,控制和防范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公司本部完成组织架构调整,以“八部四室一中心”的部室结构,形成业务涵盖全面、职能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的管理体系。另外,在内控制度层面,继续加强对预算管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控,更好发挥公司整体协作效应。
(7)优化发展理念,搭建产业格局
公司确立综合能源服务集团的发展定位,通过技术引进、战略合作等方式,助推能源产业综合化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前开能源在产业园区负责开展综合能源供应服务业务,实现公司能源商业模式创新;通过专项课题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探索城市商业用户、楼群住宅冷热电三联供技术,助推区域能源发展;此外,在环保领域,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污泥处置装置,在报告期内获得一项污泥处理装置的新型实用专利;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生物质锅炉低氮高效清洁燃烧性能优化研究与应用课题。另外,在战略层面上,公司与诸多大型知名央企探讨深度合作模式,谋求共赢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格局。
(8)布局能源环保,助力“蓝天净土”
报告期内,公司与战略合作单位凭借双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并以此为抓手,助力打赢“蓝天净土”保卫战。其中,公司控股设立甬创电力,开展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风光发电等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和投资并购;参股设立甬德再生资源,开展固废危废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工业废盐、渣盐的资源化利用,油泥、污染土处理等土壤修复和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等。
3公司发展战略
(1)坚持“三提两优”发展思路,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实现公司从生产型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的跨越式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聚焦未来产业,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产业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能源环保等绿色能源产业。
(3)结合传统能源优势,以区域综合能源集成供应服务商为战略定位,实现长三角地区、中部新经济城市等区域以点带面式发展。
(4)深入部署“一实一虚”发展战略,构建以实体能源与类金融板块联动的产业体系。一方面以热电联产为基础,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能源环保、风力发电、综合能源服务等成长性良好的能源战略业务,择机发展智慧能源、多元化储能等新兴业务;另一方面从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及能源贸易等多个维度,围绕能源及环保行业,全面推进业务发展。
4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户;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2、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3、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4、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5、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7、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9、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0、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1、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2、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13、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14、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15、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6、津市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7、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拟核定为66.16亿元,最高担保余额拟核定为49.6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465.99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04,038.15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项目贷款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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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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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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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465.99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04,038.15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的状况,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所以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高垚、张志旺、徐彦迪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600,801.6286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20年末,宁波银行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6,267.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184.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11.11亿元,净利润151.36亿元。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预计公司(合并,含子公司,下同)在宁波银行日均存款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受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银行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银行运营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加强风险监测。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宁波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银行之一,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本地化金融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与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热电”)开展的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为金通租赁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金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为潜江热电建设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潜江项目”)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因我公司总经理诸南虎先生在潜江热电担任董事长,故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高垚、张志旺、徐彦迪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钟晓东;
3.注册资本:33,000万元;
4.公司住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5.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电力、热力生产与供应;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工程安装及检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粉煤灰、煤炭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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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我公司与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49.5%、49.5%、1%的股权比例投资设立。另外,公司持有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7.关联关系:本公司总经理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末,潜江热电尚未成立。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业务类型:直租及相关保理业务;
2.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业务期限:租赁及保理业务均不超过7年;
4.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按照协议约定利率,分期还款;
5.利率:年化利率区间为5.5%-6.5%。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融资利率。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金通租赁与潜江热电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为金通租赁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购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资产管理产品为公司财务性投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甬兴证券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在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甬兴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甬兴证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高垚、张志旺、徐彦迪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抱;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甬兴证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7,231.61万元,净资产为195,668.47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13.03万元,净利润-4,331.52万元。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将在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甬兴证券资产管理产品。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甬兴证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证券业务。公司将密切关注甬兴证券运营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加强风险监测。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购买甬兴证券资产管理产品为公司财务性投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甬兴证券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诸南虎、钟晓东、郑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应。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11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夏雪玲 沈琦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项目贷款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能源实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和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2021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等银行(上述银行均包含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最高授信总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最高融资余额不超过400,0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同时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以上授信业务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期间内签署有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和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热网管道、技改项目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总投资2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生产经营系统的技改项目和热网管道的投资建设,并遵循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管理细则进行相应的审批、招投标、结算审计等程序。但凡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述事项的,依照相应规定执行。授权期限为壹年。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连续12个月投资且最高时点投资本金占用总额不超过9.5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并在该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甬兴证券资产管理产品。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和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均存款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专户存款),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条件下,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和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在5亿元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经协商,2021年度在公司现有规模的情况下,财务审计费为82.4万元、内控审计费为26.6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新增公司审计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基准收费标准最低一档的八折计算,内控审计费用则按照每家5000元计算。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在捐赠金额单笔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年度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的额度内进行对外捐赠,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唐军苗先生、徐能飞先生、黄静娟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告涉及公司名称较多,以下公司在文中采用简称,具体如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和余斌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不含税)
(单位:万元)
■
说明:①国能三发2020年蒸汽采购关联交易完成总额比预算减少43.06%,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所需部分蒸汽改为由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供应。
②长丰热电2020年蒸汽采购完成数比预算减少90.51%,明州生物质2020年蒸汽采购完成数比预算减少86.7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通过技改大幅提升了自身供热能力。
③物资配送煤炭关联交易额2020年完成数比预算减少55.98%,主要原因为2020年煤炭价格下跌,且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新建项目未如期投产,以上因素影响了煤炭采购的实际完成数。
(三)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不含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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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公司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所需蒸汽均采购自国能三发、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或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年度蒸汽采购预计金额为年度需求预计总额,国能三发实际发生数则需根据其厂内生产调度情况确定。
②本年度物资配送采购标的包含了煤炭、氨水和新增的生物质料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一农;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能三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2,587.93万元,净资产为269,022.93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835.66万元,净利润59,485.59万元。
(2)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俊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燃料油、钢材、木材、建材、五金交电产品、电力设备、电器设备、充电系统设备、太阳能和风能的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配送、批发、零售;货物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化工原料及产品(危化品除外)、润滑油、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石灰石、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