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总部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总裁汪俊、副总裁布忠江、裴学军、黄志军、高凯,财务总监程朝阳及董事会秘书周捷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及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10号议案,同意票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该等议案获得通过;第11号议案,同意票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玲、吴思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并要求Resolute Mining Limited(简称“RML”或“卖方”)退还预付款及预付款在卖方账户内产生的相应利息。
● 鉴于赤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简称“赤金香港”或“买方”)已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RML支付了本次交易的预付款,协议终止后,公司及赤金香港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积极督促RML退还预付款及预付款在卖方账户内产生的相应利息。尽管《股份转让协议》对预付款的退还作出了明确约定,但仍存在RML未能按期退还预付款及利息而导致赤金香港未能及时收回预付款的风险。如RML逾期退还,公司及赤金香港将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通过法律途径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另外,公司及赤金香港保留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卖方任何违约行为要求赔偿等权利。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1.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赤金香港、RML、Mensin Bibiani Pty Ltd (简称“MBL”或“目标公司”)、Resolute (Treasury) Pty Ltd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赤金香港以现金方式收购RML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以及MBL 旗下的三家加纳全资子公司Mensin Gold Bibiani Limited、Noble Mining Ghana Limited 以及Drilling and Mining Services Limited,赤峰黄金为赤金香港本次收购提供担保,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089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2. 公司于北京时间2021年3月24日晚间收到RML的书面通知,根据该通知,MGBL于2021年3月23日收到加纳矿业委员会的来函,来函称:Bibiani金矿的采矿租约被2020年11月6日发送给卖方的信函所终止,MGBL被要求停止在矿区的一切活动和作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3. 公司于北京时间2021年4月14日收到RML的通知,根据该通知,MGBL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加纳土地和自然资源部部长的函件,该函件称:恢复Bibiani金矿的采矿租约,但受限于函件中列示的特定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原因
1. 根据RML的书面通知及其提供的相关文件,加纳土地和自然资源部部长已于2020年11月6日发出函件、加纳矿业委员会已于2021年3月23日发出函件,通知Bibiani金矿的采矿租约被终止。但直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即2020年12月15日)及至2021年3月24日,卖方并未向公司披露上述2020年11月6日信函的存在,且在其公开信息披露中也未披露上述采矿租约终止的信息。导致公司:
(1)直至2021年3月24日收到RML的通知前,都不知悉2020年11月6日信函的存在;且
(2)直至2021年4月15日收到2020年11月6日信函的副本前,都不知悉信函的内容。
2. 根据RML的书面通知及其提供的相关文件,加纳土地和自然资源部部长于2021年4月12日发出函件,恢复采矿租约,但采矿租约的恢复受限于特定条件(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因此,上述特定条件是否能够满足及何时满足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本次交易的核心资产采矿租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已经受到实质影响,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已经不符合公司的利益。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赤金香港有权终止协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并要求RML退还预付款及预付款在卖方账户内产生的相应利息,且公司及赤金香港保留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卖方任何违约行为要求赔偿等权利,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决定及办理与终止股权收购相关的事宜,要求经营管理层研究应对方案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1年4月19日,赤金香港向RML发出了书面通知,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并要求卖方在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包括相应利息)返还给买方。另外,公司及赤金香港保留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就卖方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其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以及根据衡平法及成文法向卖方及MBL要求赔偿的权利。
三、终止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鉴于赤金香港已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RML支付了本次交易的预付款,协议终止后,公司及赤金香港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积极督促RML退还预付款及预付款在卖方账户内产生的相应利息。尽管《股份转让协议》对预付款的退还作出了明确约定,但仍存在RML未能按期退还预付款及利息而导致赤金香港未能及时收回预付款的风险。如RML逾期退还,公司及赤金香港将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通过法律途径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另外,公司及赤金香港保留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卖方任何违约行为要求赔偿等权利。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日,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补充,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尚需对回复内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披露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方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回复,鉴于本次交易拟聘任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现场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在进行中,《问询函》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在2021年4月27日前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王建裕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2,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50%,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5,699,360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分别为86.36%。
● 王建凯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6,340,4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5%,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3,754,640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分别为65.37%。
● 王建裕和王建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股总数为89,260,442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9,45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7.81%,占公司总股本的29.53%。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股东王建裕、王建凯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王建裕和王建凯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仅为重组框架协议项下的相关交易担保,不涉及融资安排。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3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和议案七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9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15至2021年4月19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数为327,816,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5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数为325,105,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97%。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数为2,71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5名,代表股份数为3,477,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股份数为766,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股份数为2,71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7,763,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5,0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03%;反对52,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763,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5,0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03%;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763,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5,0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03%;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763,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5,0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03%;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27,763,9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5,0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03%;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84,0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9%;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1%;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25,0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03%;反对5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三人持有的322,679,900股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27,628,8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8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89,9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53%;反对18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4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422,1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6%;反对3,394,3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5%;反对3,394,3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75%;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白静、毛惠清、王立海分别向大会作出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令玲女士已委托毛惠清女士代其进行年度述职。
本次会议的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陈岱松律师、梁家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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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21日(9:0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张志君女士 周金晓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一2137728 传真:0351一2137729
电子信箱(E一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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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6元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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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9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4,947,99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96,879.88元,转增93,979,1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28,927,197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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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4元。如相关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相关股东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4元。
(4)对于其他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6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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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28,927,197股摊薄计算的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45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1-01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2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