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所持华运物流51%股权的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珊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周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周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06.3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销售大幅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30.84%,主要系公司期初预付材料款本期到货,预付款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7.32%,主要系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10.79%,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58.64%,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应付材料款未支付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1.2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职工薪酬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76.75%,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额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3.47%,主要系2021年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已恢复正常,销售出货量显著增加,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7.89%,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4.30%,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等费用增加。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4.34%。主要系本期未有相关借款利息支出,同时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9.27%,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期末应收款金额较大,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0.36%,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增加,利润总额增加,企业所得税随之增加所致。
1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68.04%,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414.65%,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加幅度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加幅度。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64.50%,主要系本期迁西生产基地建设进入后期,固定资产投入减少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91.31%,主要系本期无借款,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383 号《关于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9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45.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9,013.2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9,031.7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 11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518Z005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6.73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0,930.01万,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6,930.01万元,另有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1-025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所持华运物流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关联方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陕西华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运物流”)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黄河矿业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对应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498.55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本次华运物流51%股权的交易价款总额(含税)为1,498.5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 公司将以自有、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对公司的现金流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 黄河矿业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权属清晰,不具有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存在,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最近12个月内,公司同本次的交易对方黄河矿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相类似的交易为1次,即公司收购黄河矿业所持建新煤化49%股权,交易金额为159,903.43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黄河矿业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本次交易概述
华运物流是由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和陕西国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铁物流)于2012年共同出资组建的现代化综合物流企业。华运物流以铁路为依托为客户提供物流仓储、货物装卸、公路铁路运输、铁路货物整列运输、信息服务、货场租赁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物流服务,业务网络辐射全国。华运物流于2016年建成投运,地处韩城经济开发区,附近有108国道、304省道、沿黄公路和阎禹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网极为便捷。华运物流目前经营近10万平方米仓储货场和可容纳70个集装箱堆场,三条装卸车铁路专线,可整列装卸车,年吞吐量达600万吨。
2017年5月,黄河矿业将其所持华运物流51%股权转让给邓正兴。邓正兴虽受让该部分股权,但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未向黄河矿业支付,因此黄河矿业仍为华运物流实际控制人,邓正兴代黄河矿业行使股东权利。
为完善公司购销产业链,强化公司产品销售物流环节,以稳定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收购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本次公司收购华运物流51%股权构成关联交易,黄河矿业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同意由邓正兴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且华运物流另一股东国铁物流已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
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华运物流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作为此次股权收购的价值参考。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010073号),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对应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498.55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华运物流51%股权的交易价款总额(含税)为1,498.5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2021年4月19日,公司与邓正兴在陕西韩城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黄河矿业持有本公司43.5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公司收购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黄河矿业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类似关联交易为:经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批准,公司收购了黄河矿业所持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价款为159,903.43万元,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即本次交易出让方)情况介绍
1.黄河矿业基本工商信息
■
黄河矿业母公司为韩城四平旭升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保平。
黄河矿业持有公司股份709,252,631股,占公司总股本1,629,789,473股的43.52%,系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董事长李保平同时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黄河矿业履约能力分析说明
黄河矿业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同意由邓正兴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且华运物流另一股东国铁物流已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权属清晰,不具有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存在,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3.黄河矿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华运物流51%股权。
2.华运物流基本工商信息
■
3. 权属状况说明
华运物流51%股权权属清晰,不具有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存在。
4.运营情况的说明
华运物流于2016年建成投运,华运物流以铁路为依托为客户提供物流仓储、货物装卸、公路铁路运输、铁路货物整列运输、信息服务、货场租赁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物流服务,业务网络辐射全国。华运物流目前营运状况较好。
5.华运物流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华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50050号)及华运物流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华运物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6.华运物流的股权结构如下:
■
2017年5月,黄河矿业将其所持华运物流51%股权转让给邓正兴。邓正兴虽受让该部分股权,但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未向黄河矿业支付,因此黄河矿业仍为华运物流实际控制人,邓正兴代黄河矿业行使股东权利。本次公司收购华运物流该部分51%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运物流股权结构将如下:
■
陕西国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放弃其依法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010073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华运物流经营受股东双方的经营决策影响较大,预测期内现股东对华运物流进行增资或者债转股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资产基础法的技术思路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评估结论,可以使评估报告使用人很直观地了解企业的存量资产的价值构成。相较于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参数的选择和确定较为科学、合理,评估结果更为可靠。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以上定价方法,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在评估报告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华运物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938.3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叁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
(五)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六)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以评估基准日华运物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收购华运物流51%股权交易价款为1,498.55万元,定价合理。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甲方 邓正兴
乙方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1,498.55万元
支付方式:自有、自筹资金支付。
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1%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在华运物流办理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导致依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监管意见之要求对乙方作为上市公司带来风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拒绝受让目标股权,并自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履行,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能完善公司购销产业链,强化公司产品销售物流环节,稳定公司生产经营。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华运物流供担保、委托理财或华运物流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六、交易决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规。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1-026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所持污水处理厂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关联方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矿业”)所持韩城市西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20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污水处理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459.76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污水处理厂100%股权转让价款为8,459.7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肆佰伍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 公司将以自有、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对公司的现金流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 黄河矿业所持污水处理厂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具有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存在,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最近12个月内,公司同本次的交易对方黄河矿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发生的相类似的交易为2次,即:2020年6月公司收购了黄河矿业所持建新煤化49%股权,交易金额为159,903.43万元;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购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交易价款总额为1,498.55万元,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15年,黄河矿业投资5,000万元设立韩城市西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黄河矿业持有污水处理厂100%股权。污水处理厂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近几年,公司西昝工业园区黑猫焦化、新丰科技、黑猫能源和黑猫化工四家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由污水处理厂回收进行深度处理,同时配套建设回用水系统,实现区域中水回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西昝工业园区四家企业的环保治理,强化公司环保管理,同时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所持污水处理厂100%股权。
公司聘请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污水处理厂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 第010072号),于2020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污水处理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459.76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8,459.76万元(人民币捌仟肆佰伍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2021年4月19日,公司与黄河矿业在陕西韩城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黄河矿业持有本公司43.5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公司收购黄河矿业所持污水处理厂100%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黄河矿业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类似关联交易为:经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批准,公司收购了黄河矿业所持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价款为159,903.43万元,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同日,经2021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收购黄河矿业所实际持有的华运物流51%股权的事宜,交易价款总额为1,498.55万元,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华运物流51%股权转让协议。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即本次交易出让方)情况介绍
1.黄河矿业基本工商信息
■
黄河矿业母公司为韩城四平旭升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保平。
黄河矿业持有公司股份709,252,631股,占公司总股本1,629,789,473股的43.52%,系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董事长李保平同时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黄河矿业履约能力分析说明
经调查,污水处理厂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具有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存在,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3.黄河矿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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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污水处理厂100%股权。
2. 污水处理厂基本工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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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权属状况说明
污水处理厂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
4.运营情况的说明
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近几年,污水处理厂回收处理公司西昝工业园区黑猫焦化、新丰科技、黑猫能源和黑猫化工四家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实现区域中水回用,合作期间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污水处理厂目前营运状况较好。
5. 污水处理厂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韩城市西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50049号)及污水处理厂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污水处理厂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6.污水处理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
7.本次交易完成后,污水处理厂股权结构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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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 第010072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
资产基础法的技术思路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评估结论,可以使评估报告使用人很直观地了解企业的存量资产的价值构成。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水处理企业,支持企业运营的核心因素如人力资源等价值在资产基础法中无法体现,也无法全面体现西昝污水日后的收益能力。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不能体现各项资产汇集后的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拟收购污水处理厂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考虑到被评估企业污水处理厂历史年度经营收益数据可供参考,污水处理厂对于本单位未来的经营提供了详细的预测数据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故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地估计。相比较而言,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以上方法,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在评估报告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8,459.7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肆佰伍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五)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六)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以评估基准日污水处理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交易价款为8,459.76万元,定价合理。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甲方: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8,459.76万元
支付方式:自有、自筹资金支付。
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1%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在污水处理办理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导致依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监管意见之要求对乙方作为上市公司带来风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拒绝受让目标股权,并自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履行,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西昝工业园区所属四家企业的污水治理,强化公司环保管理,同时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污水处理厂供担保、委托理财或污水处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六、交易决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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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经济恢复势头强劲,证券市场总体较为平稳,股票基金交易量同比有所增长,主要证券指数与年初相比出现小幅回落。在此市场环境下,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时组织落实,通过适当提高财务杠杆率、加大金融产品代销力度、加快投行证券承销发行速度、努力追讨和处置违约资产等措施,取得了投行证券承销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增长,在抵减自营权益投资收益下降等不利因素后,再加上信用减值损失的显著减少,从而取得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的“双增长”。
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9.24%,主要为提高债券正回购规模和扩大公司债券融资额等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比年初增长1.09%,主要为当期实现净利润所致。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国元证券 股票代码:000728 公告编号:2021-0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62号文件核准,国元证券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本总额3,365,447,047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0月20日结束,本次配售股票发行998,330,8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5.44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30,919,791.3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3,350,596.0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7,569,195.2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0〕230Z02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0年10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6日和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部分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原4亿元“对子公司增资”的用途变更为“融资融券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及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及相关决议公告。
公司已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551900007110232)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逍遥津支行(12186001040033551)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徽州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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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有募集资金账户及使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个,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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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白药JLC2,期权代码:03711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公司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1日张榜公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满,没有任何公司员工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4月21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6日张榜公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满,没有任何公司员工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2021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期权简称:白药JLC2
2、授予日:2021年3月25日
3、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123.32 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20万份,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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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权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
7、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时间: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8、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21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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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是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如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影响净利润、净资产的事项,应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剔除该事项的影响。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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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白药JLC2
2、期权代码:037112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4月19日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1人,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20万份。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1-21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