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3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前年度中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监管规定。
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董事会召开七届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1-013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三)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人民币
■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1-014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3,091.0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58.6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8.9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91.59万元、商誉减值准备50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020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727,174.28元,转回坏账准备1,140,370.66元,发生信用减值损失16,586,803.62元。
2020年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89,952.07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15,907.69元,其中原材料计提4,418,602.24元、在产品计提496,397.11元、库存商品计提4,000,549.35元、周转材料计提358.99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戴顿(重庆)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顿高压公司”)2017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本公司收购戴顿高压公司100.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本期计提4,217,691.97元减值准备,至此,公司收购戴顿高压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6,904,774.79元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天津南大强芯半导体芯片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强芯公司”)2019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本公司收购南大强芯公司5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本期计提800,584.64元减值准备,至此,公司收购南大强芯公司51%股权所形成的商誉800,584.64元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91.09万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1-009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由监事会主席张青华女士签发。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青华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可以保证公司规范、安全运行。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