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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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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5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70,463,081.5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441,459,303.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总股本数133,380,000.00股,以此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66,69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9.1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总股本数133,380,000.00股,以此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3,394,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可持续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暂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若有进展,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暂无。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暂无。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 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1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engyue@hnhsj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平台在线交流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出席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忠先生

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跃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engyue@hnhsj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来

联系电话:0731-89708656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1号文批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8万股,发行价格为27.7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3.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8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07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总计使用情况及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0年4月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2,839.4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39.46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013.88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853.3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4,224.1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23.6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5,047.73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20号结息,次日利息到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注2: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9,853.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4月19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和顺石油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