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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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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8,32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节约全球水资源的卫浴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卫浴配件产品:节水型冲水组件、静音缓降盖板、隐藏式水箱、挂式水箱,智能卫浴产品:一体式智能坐便器、智能坐便盖。其中,节水型冲水组件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冲水组件如同手表中的机芯,它决定便器的冲洗质量、安全性、节水效果和使用寿命等,是便器最核心的配套部件。公司生产的卫浴配件产品和智能卫浴产品主要应用在家庭住宅、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房屋建筑的卫生间设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强化存量客户的战略联盟,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受终端销售市场发展形势积极影响,同时伴随境内下游客户中高端便器类卫生陶瓷品牌产品同步发展。尤其大力发展智能卫浴产品市场。同时受疫情影响,人们生活习惯发生变化,“宅经济”使得智能坐便器产品需求量增加。据《2020中国陶瓷卫浴行业市场大数据报告(卫浴)》显示:“2020年国内智能座便器零售额同比增长14.8%,达到142.2亿元,全渠道销售量同比增长14.8%,达到408.1万台,线上渠道在销售份额中的占比稳步快速提升。陶瓷家居类线下渠道和电商平台已成为智能坐便器两大主流销售通路。”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海外订单暂时出现下滑,但公司智能卫浴产品销量顺势飞速增长。本年度公司克服疫情直接或间接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各项业务稳健开展,经公司在智能卫浴产品领域的持续发力,公司智能坐便器销量大幅增长,企业运营呈稳健发展态势,总体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19.58万元,较上年同期110,944.40万元增长15.75%;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2,391.73万元,较上年同期20,511.91万元下降39.59%;公司实现净利润11,433.71万元,较上年同期18,151.91万元下降37.01%。

2020年度,公司终止“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并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全部投入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9,089.38万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主要用于生产智能坐便器。公司计划在巩固和加强节水型卫浴配件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大力做好智能卫浴产品。紧跟行业市场发展潮流,适时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延伸下游产业链,力争实现在节水型卫浴配件行业和智能卫浴行业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

2020年度,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并同时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了248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其中包括3件发明专利(含美国发明专利1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1187项专利权【其中包括:发明专利71件(含美国发明专利10件,欧洲发明专利1件)】。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为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创造了先决条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新设立公司:

*1 2020年5月14日本公司设立厦门红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A33W1002J,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转让49%股权给上海红点。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0.00元,持股51%,上海红点认缴出资490,000.00元,持股49%。2020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认缴出资1,020.00万元,持股51%,上海红点认缴出资980.00万元,持股49%。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510,000.00元,上海红点实际出资490,000.00元。

*2 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水滴投资成立欧洲瑞尔特,注册资本10.00万欧元,注册号:515695408。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滴投资完成出资10.00万欧元。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27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内部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0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114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887.3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7%。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20年3月13日。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9、2021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8,473,000股变更为418,329,000股。

10、2021年2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宣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1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61.2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60%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拟回购注销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000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8,329,000股变更为418,323,000股。

3、回购价格及其调整说明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将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两期权益分派均进行派息,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8,473,000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3,694,600.0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8,32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均获得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办理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再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若未获得审议通过或利润分派方案的实际实施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本次回购价格为3.05元/股(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

注:个人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格=授予价格(扣除每股分红金额)×(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的天数÷360 天),从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18,300.00元(含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按照《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60%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未能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5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按照《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60%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未能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范光照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4.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16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19.58万元,较上年同期110,944.40万元增长15.75%;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2,391.73万元,较上年同期20,511.91万元下降39.59%;公司实现净利润11,433.71万元,较上年同期18,151.91万元下降37.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疫情导致国外生产企业停工,大量订单流向国内,一季度国内制造业表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加上公司多年对境外客户的巩固和开发,预计今年公司出口收入应比上年度保持两位数增长。预计公司智能坐便器产品板块将延续强势增长势头,再创新高;传统卫浴配件中的隐藏式水箱产品板块,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报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议案五《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并且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议案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具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议案八《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9、审议议案九《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议案十《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1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同意公司本次为11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61.2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14、审议议案十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按照《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60%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未能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范光照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议案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3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肖珉,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_______________

肖 珉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2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提名崔静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经审查,崔静红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会议选举崔静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崔静红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静红女士: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闽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在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任文员;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在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科长;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在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资讯主管;2006年3月至2006年8月,在厦门华一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科长;2006年9月至2012年5月,在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资讯主管。2012年5月至今,崔静红女士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崔静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静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1,157,507,565.3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430,896.6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49,131,827.1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3,043,089.66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17,387,806.95元,加上2020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701,647,190.18元,减去2020年度现金分红83,665,800.00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735,369,197.13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8,329,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2,749,35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已经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保护,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占一定比重,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但公司本次拟选择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2、资金规模: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

3、交易对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新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4、授权期限:一年。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简析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议案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 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并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九、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28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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