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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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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铍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目前已形成钽金属及合金制品、铌金属及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照明、原子能、太阳能等领域。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际主要钽铌电容器制造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钽、铌及其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对外贸易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原辅料一般由采购部直接负责采购;部分原材料由采购部负责组织各业务单位完成独立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独立进行产品的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各业务单位有专门的销售团队从事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工作,销售部负责对市场和销售工作进行宏观管控。

4、科研开发模式: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各生产科研单位独立进行科研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影响,有效应对钽铌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与目标任务,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双向发力,推动全面变革。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同比增长12.54%。净利润4933.47万元,同比增长17.63%。出口额4,231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087万美元。

截止2020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5.24亿元,负债总额3.05亿元,资产负债率19.99%。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

1、坚持目标导向,战略引领深化改革

直面改革发展难题。公司强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市场开拓、深化改革等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湿法、钽粉、制品和超导产业发展专题研讨会,绘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图”和“路线图”,明确了产业发展路径,发展思想更加统一、发展思路更加清晰。

坚决落实“科改示范行动”。按照公司“科改示范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工作台账。组建涂层科研团队、完成“三定”工作、推出改革试点项目,极大地促进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坚决落实“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参股公司清理退出步伐。

2、坚持市场为先,市场开拓成效明显

外销稳定市场,提升产品销量。积极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形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特别是上半年,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国外市场开发力度。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准确研判客户需求,通过针对性合理备货抢抓订单,积极拓宽产品发货交付渠道,实现国外主要客户钽粉、钽丝销量的增长。

内销持续发力,占比不断提高。充分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抢抓机遇,深耕国内市场,强化市场保障能力。钽粉、钽丝、钽条同比增长较大,内销收入占比提升至52%,初步形成内销、外销各占“半壁江山”,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3、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重点课题进展顺利。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超高纯Ta关键制备技术研究》,圆满完成了超高纯钽锭中Nb、W、Mo等关键杂质的控制,铸锭纯度达5N以上。“生物医疗钽”获批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切实加强与高校、医疗单位合作,推动设计研发医工结合,医疗钽动物验证取得实质性进展。

持续推进技术进步。70K系列钽粉、高压钽粉技术创新持续提升。钽铌精细化工新产品实现当年开发当年销售,市场前景向好。顺利通过了RMI审核和中核工业集团合格供应商现场审核。

4、坚持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创造效益

加强资金管控,严格落实“两金”压降目标。对各单位存货结构、在线占用进行科学测算、细化管理,制定单耗和直收率指标,严格考核,降单耗提收率。做好逾期应收账款风险防控工作,时时跟踪回款情况,加大力度清收债权,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减少3809万元,降幅27%。报告期压缩银行贷款1.8亿元。

积极争取财税政策支持。认真学习和梳理各种财税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补贴资金。其中,获得2020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资金861万元,申请收到出口信保补贴、贷款贴息、科技经费支持等各类拨款合计1670万元,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1327万元。

深挖潜能降本增效。各单位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技改革新、严格质量管理等方式开展降本增效,积极回收含酸底泥,处理底泥废渣矿,综合利用钽铌边角料,有效降低了库存和产品成本,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机修分厂在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同时,逐步接收公司原外协维修任务,节省外协费用。

5、强化管理提升,治理效能有效发挥

夯实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保证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对公司重点部门、高风险业务进行逐一排查,保证合规经营,规避重大风险的发生。

优化绩效考核方式。全面贯彻落实减员增效奖励政策,继续实行超产奖励和专项奖励的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专项工作奖励力度。制定《重点工作任务管理考核办法》,实行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考核机制,全年共完成督办事项100余项,重点督办任务成效突出。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梳理公司人员、岗位、配置等情况,完成“三定”工作。完成专业管理人员聘任和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池”建设工作。

提升设备管理效能。加强设备的保养管理力度,针对280台套关键主要生产设备,建立了设备维修及保养规程,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

6、强化红线意识,安全环保总体平稳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隐患整改。结合疫情防控,对作业现场防疫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103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31项。投入600余万元,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整治、整改到位。

加强制度执行。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环保责任制建设,建立全员安全环保责任清单,共辨识危险源1860项,有效化解安全环保风险。

加强体系建设。推进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了体系文件的换版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环境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外部审核。

2020年,公司实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重大危险源、中高度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环保形势总体平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冯小军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仲民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辉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01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公司监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一)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参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8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规范,治理结构持续改善。2020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相关资产的租赁等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2021年,公司监事会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出席会议董事6人。姜滨董事长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杨赫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李修勇董事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聂全新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李春光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01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01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净利润为正,但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依旧为负,故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016号公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耀忠先生、陈曦先生、张文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17号公告。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公司拟适时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0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018号公告。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杨赫、姜滨、聂全新、李修勇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为尽可能降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估说明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186号)。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01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同比增长12.54%。净利润4933.47万元,同比增长17.63%。出口额4,231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087万美元。

截止2020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5.24亿元,负债总额3.05亿元,资产负债率19.99%。

二、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44项,会议内容涉及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审议议案列表如下: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责,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其中: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经营计划、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会议期间,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了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2020年一季报、选举主任委员、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的审计安排,对年报的审计重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规定、公司效益情况对董监高薪酬进行了考核。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选举主任委员、确定办事机构负责人、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提名杨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等议案。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审议议案列表如下:

(四)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切实保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所有股东能平等地获得信息,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2020年共计发布各类公告44个。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保持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建立与投资者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渠道,不断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了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关注度较高,公司密切关注投资者动向,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上的问题。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宁夏证监局的发函,及时按要求回复。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将推进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与投资者良好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3、持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做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的持续提升工作,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及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董事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和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18.44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618.44万元。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照上述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应计提坏账准备30,780,171.34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35,976,205.18元,本期由于外币差异导致坏账准备减少143,577.65元,本期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坏账准备减少5,776,528.75元,2020年需补提坏账准备724,072.56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054,631.81元。其中:期初已计提32,830,302.88元,本期因产品出售转销2,936,386.54元,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3,927,882.91元,2020年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8,088,598.38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特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报告期期末参股公司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需计提减值准备。参股公司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参见《关于参股公司拟破产清算的公告》(2020-030号)、《关于对参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35号)。2020年度上述三家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076,094.40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16,184,353.68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82%,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16,184,353.68元。

四、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184,353.6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由于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9,313,340.99元)的50%以上,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 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产置换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资产置换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11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2018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钛材分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光伏材料分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材料分公司以及本公司位于大武口区工业园区的相关公辅设施等相关资产及负债,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所持有的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材院)28%的股权进行置换。本次交易所涉及置出分公司净资产、置入西材院股权已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公司置出的前述四个分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51,603.50万元,评估值58,853.41万元,公司置入的西材院净资产账面价值27,041.86万元,评估值190,558.38万元,对应28%股权为53,356.35万元。本公司置出的资产评估价值高于置入的西材院28%股权价值,故由中色东方向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差额部分。双方约定,公司设立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逸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中色金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4个全资子公司,以置出公司2018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作为出资额置换中色东方持有的西材院28%股权,并于2018年11月30日完成了交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西材院28%股权。

本次交易于2018年11月28日获得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资产置换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东方钽业与中色东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色东方同意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西材院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本次交易于2018年度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系指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承诺期累计净利润为41,915.58万元。

西材院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中色东方同意就未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东方钽业进行补偿。

三、资产置换业绩实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4988号)。

西材院在业绩承诺期间内(2018-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42,020.01万元(经审计的)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41,915.58万元,中色东方无需对东方钽业进行补偿。

四、超额业绩奖励情况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规定:若西材院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东方钽业应在本协议第四条第4.2款项下所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中色东方支付超额业绩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合计总额-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数合计总额)×28%×50%。该等应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易作价总金额的20%,超过20%的不再进行奖励,且该等奖励涉及相关税费的由中色东方自行承担。

应奖励金额=(42,020.01-41,915.58)×28%×50%=14.62万元

公司将按照协议规定,在对西材院累计实现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中色东方支付超额业绩奖励14.62万元。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1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1年5月1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内容主要是对公司期末财务状况、年度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年度审计结束后,大华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大华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大华对公司本年度的审计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华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与大华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2020年度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现场审计工作于2020年12月31日开始至2021年1月20日结束,现场审阅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会计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2021年3月22日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委员们就重大问题现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据此,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评价

根据审计委员会调查了解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声明,我们未发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执业人员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