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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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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3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4月1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旗下项目,同意公司申请发行登记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3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4月1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1-03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1年6月17日为止);同意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至2021年6月17日为止)。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17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延长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4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支持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旗下项目,公司拟申请发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登记额度:不超过9亿元

2、计划期限:不超过3年

3、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全资子公司旗下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债务结构调整,具体以签署的《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4、受托人: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募集对象:保险等合格机构投资者

6、担保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粤(2018)东莞不动产权第 0455299号]项下位于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与四环路交汇处家汇商业广场(一期)1号商业楼的“红星美凯龙”商业物业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山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 0204256号]项下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15号的一宗商业房地产作为本债权融资计划抵押物,为本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抵押担保。

7、决议有效期: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满 24 个月止。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融资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条款,包括计划期限、登记额度、融资利率等与融资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决策融资, 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范围内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以及境内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1-04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分,依次召开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9(请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上述议案10-1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上述议案10(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议案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建兴、郭丙合、车建芳、蒋小忠、陈淑红;议案8:潘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上述议案1-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上述议案1(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上述议案1-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上述议案1(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13:00-13: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1年5月17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1106

联系人:郭丙合、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2:授权委托书(A股类别股东会)

附件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A股类别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5月17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企业邮局,邮编:201106);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