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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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1一02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329,411,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396%,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9名,代表股份328,245,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1,166,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名,代表股份1,166,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74%。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197,952,000 股、新余煌上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6,364,797股、褚建庚 28,960,000 股、褚浚16,544,000 股、褚剑 16,544,00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046,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5,9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