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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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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有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相比增加2,128,654.88元,上年末金额为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经营租赁的房屋按规定列示所致。

(2)应付票据:较上年末相比减少30,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3)预收款项:较上年末相比减少711,000.00元,减幅99.94%,主要是上年末预收的款项本报告期已完成货物交付所致。

(4)应付利息:较上年末相比增加503,298.69元,增幅36.68%,主要是银行借款额度增加,因公司与银行计息时点不同产生的差额增加所致。

(5)专项储备:较上年末相比减少578,201.85元,减幅32.34%,主要是本报告期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较多所致。

2、合并利润表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812,886.29元,增幅42.48%,主要系银行借款额度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受汇率波动影响,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玛威”)之间的借款和未结清货款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本期少于上年同期;上年同期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大额保证金解冻,一次性收到利率较高的存款利息收入,而本期无类似收入共同作用所致。

(2)利息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59,374.52元,减幅74.24%,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金河环保大额保证金解冻,一次性收到利率较高的存款利息收入,而本期无类似收入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39,280.21元,增幅178.7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较多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28,844.35元,减幅117.84%,主要系本期加大欠款催收力度,收回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59,478.57元,减幅1,066.43%,主要系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格回升,本期转回金额较多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85,317.24元,上年同期金额为0,主要系本报告期出售固定资产产生收益。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042,724.84元,增幅4,027.91%,主要系子公司法玛威出售无形资产一药号产生329万美元收益(折合人民币2,154.32万元)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7,970.27元,减幅98.09%,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为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向红十字会捐赠款项,本期无类似支出且其他支出金额较小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349,965.04元,增幅57.97%,主要系公司常规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势头良好,业绩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子公司法玛威出售无形资产一药号产生329万美元收益(折合人民币2,154.32万元),母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较多收益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12,828.62元,增幅100.65%,主要系本期各控股子公司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收益增加。

(11)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84,729.73元,减幅60.72%,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2)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90,108.28元,减幅61.04%,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90,108.28元,减幅61.04%,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94,621.45元,减幅58.93%,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收益减少。

(15)综合收益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2,678,063.93元,增幅49.38%,主要系本期公司常规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势头良好,业绩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子公司法玛威出售无形资产一药号产生329万美元收益(折合人民币2,154.32万元);以及因受汇率变动影响,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产生的折算差额减少共同作用所致。

(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7,859,856.76元,增幅46.59%,增长原因同上。

(1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818,207.17元,增幅75.44%,主要系本期各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好于上年同期,以及因受汇率变动影响,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产生的折算差额减少,共同作用下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收益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293,766.36元,增幅169.89%,主要系本期收到返还的以前年度代付的征地补偿款金额较大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3,171,809.04元,增幅30.65%,主要系本报告期货款回笼情况较好,资金相对充裕,同时,由于玉米、煤炭价格不断走高,本报告期公司大量收储玉米和采购燃料,为了尽可能采购到价格相对较低的原料、燃料,以现金支付供应商的款项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931,552.28元,减幅43.87%,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四季度实现利润较少,且有未抵顶的预缴所得税,本报告期相关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5,491,483.04元,减幅15,081.36%,主要系本报告期货款回笼情况较好,资金相对充裕,同时,由于玉米、煤炭价格不断走高,本报告期公司大量收储玉米和采购燃料,为了尽可能采购到价格相对较低的原料、燃料,以现金支付供应商的款项增加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860,700.00元,上年同期金额为0,主要系母公司金河生物出售固定资产所致。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860,700.00元,上年同期金额为0,原因同上。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0,619,381.30元,增幅127.08%,主要系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疫苗基地建设项目进入设备集中采购付款期所致。

(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0,619,381.30元,增幅127.08%,原因同上。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净流出增加35,758,681.30元,增幅111.87%,主要系子公司金河佑本疫苗基地建设项目进入设备集中采购付款期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2,500,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银行解冻的保证金,本报告期未收到类似资金。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634,000.00元,减幅96.55%,主要系上年同期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向银行借入款项时向借款银行存入部分保证金,本报告期与筹资相关的支出较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7,169,988.99元,增幅60.61%,主要系为保证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而储备的资金增加,以及向银行存入保证金的借款模式发生改变所致。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6,138.67元,增幅199.88%,主要系公司及境外子公司美元存款因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和2020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和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分立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公司)和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241,758,670股将由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承继,股份尚待过户至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名下;过户完成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将由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但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9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6日和2021年4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晓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毕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24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持股5%以上董监高关付安先生、杨建国先生、以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于2021年3月15日与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约定:(1)于文彪、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及杨建国第一次以17.18元/股,向上海长耘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3,991,558股、1,995,778股、1,995,778股、1,995,778股、1,995,778股(合计11,974,67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36%)(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转让”);(2)恒晖咨询、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及杨建国第二次以不低于17.18元/股,向上海长耘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2,463,182股、5,987,337股、5,987,337股、5,987,337股、5,987,337股(合计26,412,53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20.63%)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

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与上海长耘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其中约定:自第一次股份转让对应的全部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长耘名下之日起至第二次股份转让对应的全部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长耘名下之日止,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不可撤销地将授权股份委托给上海长耘行使,由上海长耘代表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行使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据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享有的股东权利。

如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顺利实施完毕,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坤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方转让给上海长耘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1,974,670股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如下:

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949,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2%)的表决权委托给上海长耘行使,以确保上海长耘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长耘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胡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董监高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董监高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敖彩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提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敖彩娟女士辞去财务总监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治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治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黄治华,男,35岁,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ICPA。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产权组长,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廪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财务副总监。

黄治华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4月16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刘新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优化战略布局,同意公司在北京分公司,由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28号《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治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26号《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8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创新园中区5号楼二楼

经营范围:矿产品、金属材料(不含金银)销售,金属制品、机械、电子产品,矿山采掘机械及配件、销售,管理咨询服务,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负责人:刘新盘

以上信息以当地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有助于实现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优化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在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北京分公司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由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