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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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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50,397,845股,扣除回购专户1,289,318,588股后,享有利润分配权利股份总数为18,361,079,257股,预计分红金额734,443,170.28元。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产业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煤炭及化工等领域,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20年底,公司拥有控股装机容量8799.19万千瓦,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燃气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24.9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全社会用电量稳定回升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2020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3.9%、5.8%、8.1%,反映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从产业方面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第二产业用电量512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第三产业用电量12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9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

2.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供应偏紧

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分区域看,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省份看,迎峰度夏期间,湖南、四川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冬期间,湖南、江西、广西以及内蒙古西部电网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

3.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

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火电12.5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5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9.8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10.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9.1%,首次降至50%以下。

4.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同比提高

2020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1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4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2.9%,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

5.水电、核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

2020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758小时,同比降低7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827小时,历年来首次突破3800小时,同比提高130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7453小时,同比提高5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216小时,同比降低92小时,其中煤电4340小时,同比降低89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281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

6.煤炭市场供需形势仍不宽松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矛盾突出,供需关系出现了阶段性市场偏紧或宽松的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2020年全国煤炭产量39亿吨,同比增长1.4%;其中,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8.4亿吨,同比增长0.9%;全国煤炭进口量3.04亿吨,同比增长1.5%,创2014年以来新高。截至2020年末,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指数为585元/吨,较上年末上升34元/吨,全年指数均价549元/吨,较上年下降24元/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5日按时、足额完成了18国电01、18国电02、18国电03、19国电01的年度付息工作。

2.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按时、足额完成了14国电03的兑付兑息工作。

3.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按时、足额完成了20国电01的年度付息工作。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东方金诚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20国电01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2. 东方金诚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20国电02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3. 东方金诚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8国电01、18国电02、18国电03、19国电01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4. 大公国际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4国电03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4.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5%;营业成本922.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6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73.37亿元,较年初减少2.08%;总负债2,388.00亿元,较年初减少3.79%;资产负债率66.8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经公司七届七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调整至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根据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经公司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和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状况,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进行调整。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股28%的联营企业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在经山西龙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晋龙城财审[2021]第0025号审计报告)的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对 2019 年度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根据上述事项将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和累积影响数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和累积影响数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3户,减少5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0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四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3人,张紫娟监事因公请假,委托吴强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5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网网上路演平台http://www.cs.com.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23日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有关情况,并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11:00

会议地点:中证网网上路演平台(http://www.cs.com.cn)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国跃;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吕志韧;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姜洪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田景奇。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网网上路演平台(http://www.cs.com.cn),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2日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1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1年4月16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10,370,659.41元,提取10%盈余公积并剔除永续中票利息支出后,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3,398,833,593.47元。

2020年7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289,318,588股,回购资金2,739,811,978.91元(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回购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50,397,8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89,318,588股后,享有利润分配权利股份总数为18,361,079,257股。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734,443,170.28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1.61%,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23%。与回购资金2,739,811,978.91元合并计算,本期现金分红3,474,255,149.19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02.2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8.27%。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18,361,079,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红资金7.34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1.61%,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23%。因公司2020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回购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因此,现金分红与27.40亿元回购资金合并计算,本期现金分红34.74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02.2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8.27%。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4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1年4月29日或该日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1501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霞 张培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2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1年,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人新增担保4.5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55亿元。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被担保单位以资产抵押或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提供全额反担保,具体反担保金额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准。

● 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拟新增担保额度4.50亿元,公司预计2021年归还贷款等因素减少担保5.86亿元,全年担保总额控制在21.10亿元以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表

单位: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216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67号

2.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泓

注册资本:105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设备维修;粉煤灰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住宿;正餐服务;系统内电力专业及相关技术的实习培训;港口投资建设、经营;项目投资;矿石交易;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售热、售水;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冷家村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被担保人担保方式主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种类主要为贷款担保,担保人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被担保单位以资产抵押或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提供全额反担保,具体反担保金额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作为股东按照项目公司章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同时,上述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决策程序符合要求,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和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46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4%,以上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单位为公司关联人

●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肖创英、栾宝兴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及定价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17502.85亿元,净资产7181.24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5541.45亿元,净利润556.36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接受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融资租赁、存款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租入土地,可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满足公司生产运营所需;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19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七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现场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0年,公司高管及职工监事薪酬合计1071.43万元;独立董事津贴合计42.87万元。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成立国电电力辽宁分公司、国电电力河北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成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具体职能如下: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负责管理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管理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2021年向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819.89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托贷款、TDFI项下的债券融资类业务、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保险债权、债转股、融资租赁等方式,以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本部2021年末为所属单位提供统借统还及内部借款资金余额不超过372亿元。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年度融资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业务时,不再逐项提请审批。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所属单位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所属各单位带息负债余额2085亿元,考虑到资本性支出和对外分红,为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各单位仍需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预计2021年末公司所属各单位带息负债余额不超过2500亿元。各单位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保理业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类业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类业务、发行DFI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融资额度按照公司年度预算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所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年度融资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业务时,不再逐项提请审批。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2)。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公司在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不再逐项提请审批。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核查,严格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38.39亿元,本期净增加42.71亿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详见附件2。

十七、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3)。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六、十一至十五、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2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对第十七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三、十二、十五、十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刘国跃、肖创英、栾宝兴作为关联董事回避第十七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2021年公司所属单位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2.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变动表

附件1

2021年新增融资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下转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