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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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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议案6.02、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除外,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4、登记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登记日截止前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3一83558270、83530931

传真:0513一83521807

邮政编码:226017

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0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7日在南通文景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徐晓东先生、赵伟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临2021-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安全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3公告)

(1)审议通过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薛健先生、陈云光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薛健先生、张华先生、陈吉良先生、刘为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与公司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4公告)

关联董事薛健先生、张华先生、陈吉良先生、刘为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资产报废和核销的损失总额为1,612.57万元,其中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4,663.95万元,已计提折旧11,992.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944.99万元,账面净值合计1,726.05万元,处置收入金额169.18万元,报损金额为1,556.87万元;核销的存货为长期呆滞品,报损金额为55.7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含江山新加坡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92亿元、美元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6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7号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8号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薪酬考核支付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薛健先生、刘为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核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

关联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徐晓东先生、张利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0-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1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上述产量(含自用量)、农药按含量折原药计算(下同), 除草剂产品销量中含有9,725.75吨(外购用于销售)。

注2:除草剂产品包括草甘膦、酰胺类等产品;杀虫剂产品包括敌百虫、敌敌畏等产品;氯碱产品包括烧碱、盐酸、液氯、次氯酸钠等产品,其中烧碱产销量按32%、48%烧碱实物量计算(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1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关联方福华通达公司将其资产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2019年1月15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由于原委托期限已届满,公司与福华通达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合同期限延长一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8年10月11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披露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福华科技控股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集团”)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采用将控股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资产和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经营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原合同约定,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暂定为2年,自2019年1月15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为临2018-045号公告)。

为更好地解决公司与福华通达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可能构成重组上市(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由于原合同期限已届满,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公司与福华通达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合同期限延长一年。补充协议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执行。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则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二)鉴于公司董事张华先生、陈吉良先生分别担任福华通达董事长、董事,公司董事长薛健先生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福华通达副董事长职务,刘为东先生为福华科技提名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10.1.6第(二)款的规定,福华通达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福华科技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实质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也未对委托资产形成实质性控制,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资本:781,433,993.15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草甘膦、草铵膦、草甘膦铵盐、水剂、可溶粒剂;氯碱(氢氧化钠、液氯、盐酸、三氯化磷有效期至2022年06月04日)及中间产品(次氯酸钠,有效期至2022年06月04日);六亚甲基四胺、多聚甲醛(有效期至2022年6月4日);过氧化氢(销售附属产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04日)销售附属产品(氯甲烷、甲缩醛,有效期至2022年6月4日)、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与本公司生产销售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华、Lei Wang夫妇。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华通达的总资产为1,166,979.46万元;净资产为326,376.94万元。2020年度福华通达的营业收入为372,271.42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8.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福华通达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公司董事张华先生、陈吉良先生分别担任福华通达董事长、董事,公司董事长薛健先生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福华通达副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10.1.6第(二)款规定,福华通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与福华通达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合同期限延长一年,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受托管理关联人的资产和业务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情况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因此每年委托管理费用仍为3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1年4月17日,福华通达与本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延长《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延长一年,至2022年1月15日终止。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执行。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及乙方董事会各自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终止

双方确认,本补充协议自下列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以孰早为准)自动终止:

1、2022年1月15日;

2、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的本补充协议终止日期:

3、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甲方20%以上股份时或甲乙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4、本次重组获得有权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五)其他

如《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任何条款与本补充协议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其他与本补充协议不冲突的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福华通达签订《〈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能够有效解决关联方与公司在生产、销售环节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同时,能够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提高关联方的生产管理效率。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薛健先生、张华先生、陈吉良先生、刘为东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受托管理关联方的资产和业务能够有效避免关联方与本公司在生产、销售环节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形成书面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17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及总负债,但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1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山新加坡有限公司、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为江山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为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山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新加坡”)、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新能”)、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利民”)因日常业务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21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山新加坡提供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为江山新能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哈利民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因本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山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HAN AGROCHEMICAL & CHEMICALS (SINGAPORE) PTE.LTD.

注册资本:45万美元

注册地址:新加坡

经营范围:农药及化工产品销售、国际贸易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山新加坡总资产为31,584.99万元(4,840.69万美元),净资产为850.39万元(130.33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7.31%。2020年度净利润为-255.85万元(-43.15万美元),亏损主要原因系提取了信用减值损失985.45万元。

2、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100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再生资源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数据:江山新能公司由公司原电化事业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注入形成。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江山新能公司总资产21,877.4万元,净资产17,678.37万元。2020年尚未正式开展经营,净利润为-122.67万元(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3、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哈黑副路东、云南路南办公楼

经营范围:乳油、水剂、可湿性粉剂、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可溶粒剂、悬乳剂、水乳剂(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7月23日);农药(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3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3日)农药应用技术研究。(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67%,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哈利民总资产为32,242.1万元,净资产为16,424.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06%。2020年度净利润为2,729.1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江山新加坡提供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为江山新能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哈利民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业务的需求及银行核准的额度为准,相关担保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

四、2020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2020年,在公司担保的条件下,新加坡华侨银行给予江山新加坡1,3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给予江山新加坡3,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方式。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0。

五、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偿债风险较小,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拓宽境外融资渠道,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还可以促进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为日后获得独立授信提供基础。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300万美元,按2021年4月16 日国家外管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约为28,073.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1%,实际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0。除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1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7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其次有部分澳元和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防范和控制外币利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业务标的资产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美元。

二、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利率汇率远期、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三、业务规模及授权期限

根据公司出口业务金额,利汇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适应,预计2021年续做利汇率衍生品业务标的资产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5,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交易授权期限为: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利汇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利汇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利汇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计划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利汇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三)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利汇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环境变化,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2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陆强新先生、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监事黄培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陆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监事黄培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陆强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黄培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赵伟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需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鉴于赵伟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其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陆强新先生、赵伟建先生、黄培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陆强新先生、赵伟建先生、黄培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顾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周献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成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顾建国,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南通市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科、对外经济科副科长;南通瑞慈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经济服务中心主任,南通众和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建国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周献慧,女,195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98年6月任化工部计划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国家石化局规划发展司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2000年3月至今任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协会)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国化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同时兼任丰山集团(603810)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06041。

周献慧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监事候选人简介

成刚,男,1974 年生,大学学历。历任海安县壮志乡团委干事、书记、韩洋乡组织委员、海安县委组织部组织员、副科长、科长、海安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海安县雅周镇党委书记、镇长、雅周科技产业(铸锻热机械)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成刚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2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0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文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临2021-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3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4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18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01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上述产量(含自用量)、农药按含量折原药计算(下同)。

注2:除草剂产品包括草甘膦、酰胺类等产品;杀虫剂产品包括敌百虫、敌敌畏等产品;氯碱产品包括烧碱、盐酸、液氯、次氯酸钠等产品,其中烧碱产销量按32%、48%烧碱实物量计算(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