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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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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5版)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期尚未结束,实际最终内部收益率暂时无法测算。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2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新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8,940,712.64元,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6,457,216.11元。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实施2020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配76,487,89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8,940,712.6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6,487,897.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6%,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运营管理业务和钢结构装配式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形成了以土建施工为核心,建筑装饰、钢结构、幕墙、水利等细分领域为辅,产业联动发展的业务结构。基于行业特点,建筑施工工程项目通常会在工程投标、工程施工和质量保护等三个阶段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公司前瞻性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产业链。PPP业务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施工毛利率,且为公司在投资、运营领域带来了新的盈利增长点。但在项目前期阶段,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需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另外,根据公司五年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2021年度计划新承接业务280亿元;投建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积极推进装配式相关的研发和市场推广;以及打造面向包括城市更新等未来城市发展领域市场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等,均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公司留存利润将为企业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提供支持,能够有效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和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运营和使用效率,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啸先生、丁化美先生、刘文富先生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1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决策程序及其发放依据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的配偶郑桂香、女儿赖赛君、女儿赖晔鋆、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薪酬;

其中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总经理,女儿赖晔鋆担任公司行政负责人,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项目部财务,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上述关联人员薪酬根据公司人事及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和赖财富、董事赖文浩发放考核奖金。

史盛华、赖财富、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除每月从公司项目部领取固定薪酬外,根据对其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考核结果,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直接以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向上述关联自然人个人账户转账且非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薪酬奖金。对于无法严格区分用途的资金以报告日止未提供有效的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证明的,应视该款项为关联自然人领取的薪酬奖金。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发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1年度发生金额及依据如下: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1-02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1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将于2021年5月20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2年5月20日。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宜如下: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或市场具体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相关事项有新规定或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第 4、5、6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前述4、5、6项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5月20日。

上述事项中,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对前述4、5、6项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20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1-02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桩;房地产开发经营(限子公司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桩;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同步修订和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1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孙)公司

● 本次拟担保金额:预计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85.96亿元,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 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对控股子(孙)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银行借款筹资的规划,结合2020年担保实施情况,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5.9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担保额度是指一个周期的担保本金,未含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与银行接洽、选定、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控股子(孙)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上述预计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二)被担保方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沭阳明旅为2021年1月11日新成立的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拟定年度担保预计是为年度发展规划、做好融资准备工作,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期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集团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出的切实必要方案,确保控股子(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同时在科学合理预计的前提下,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一次性审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审核程序,节约时间。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6,543.34万元;控股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0,277.16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对集团外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1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6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21年4月17日下午16:00 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监事长陆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审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7,786,683,374.72元,营业利润1,137,313,448.29元,利润总额1,123,110,659.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8,940,712.64元。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0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1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6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21年4月17日下午15: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7,786,683,374.72元,营业利润1,137,313,448.29元,利润总额1,123,110,659.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8,940,712.64元。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0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在关联董事赖振元先生、赖朝辉先生和赖文浩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收益权转让、商业票据贴现、银行各类保函、流动资金抵押贷款、未来收益权质押、应收债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各类贷款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差额补足、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银行融资金额当年发生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累计银行融资余额不超过360亿元人民币。若银行融资额度在上述范围以内,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具体事宜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础设施投资类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且公司直接或间接在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执行。

1、投资实施方式

(1)与政府指定机构及/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受让特许经营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4)以TOT(转让一经营一转让)模式或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存量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

(5)为完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施,新设/增资控股子、孙公司。

2、投资收益率

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五年期LPR+300BP。

3、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为保障PPP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在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公司参股的PPP项目公司提供有偿流动性支持,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流动性支持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对《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的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本次董事会第一、三、四、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