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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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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8版)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资产总额指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指2020年度合并报表数。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会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通常情况下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会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通常情况下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受国内外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及新基建、新型城建化建设及纺织服装行业环境的形势严峻,面对巨大挑战,公司积极推动复工复产,继续按照“品牌引领、创新驱动、深化转型、提质增效”的总要求,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在业绩稳步提升的同时,公司加大内部控制管控力度。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进高质量人才、对公司管理层进行定期培训、积极开展内控与法务交流,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员工的专业水平及管理能力。同时集团对新并购的艾特网能公司积极推行内控体系全覆盖、点对点进行内控培训,持续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意识。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体系已全面覆盖所有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良好。

2021年,随着新的五年战略的开启,公司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按照“从严治企”和“过程控制”的要求,深入、持续宣贯内控合规管理文化,持续完善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筑牢内控合规防线。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能力建设,强化条线赋能,将条线管理嵌入业务板块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各条线部门协同效应,齐肩并进,共同推动内控管理的有效运行,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的发展保驾护航。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戈亚芳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2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2020年修订)等要求,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房地产项目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1、重大变动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未发生房地产储备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投资成本的重大变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收购或出售子公司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等应当披露的情况。

2、项目储备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末,未开工的土地面积10.45万平方米(其中未开工的权益土地面积10.45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8.74万平方米(其中权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8.74万平方米)。

3、开工竣工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新开工建筑面积44.28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权益建筑面积22.5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77万平方米(其中权益竣工面积12.77万平方米)。

4、销售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签约面积8.6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0.17%,(其中权益签约面积5.3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3.08%);实现签约金额人民币92,670.15万元,同比减少33.78%(其中权益签约金额63,413.88万元,同比减少35.51%)。

5、出租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为16.47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面积15.48万平方米),2021年第一季度取得租金收入为人民币701.78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收入为人民币640.95万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将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2%。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158.78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28.2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03.08万元,合计20,290.0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推选梅基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推选宋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推选黄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另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详见公司公告2021-015)。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勤勉尽职,兢兢业业,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大量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各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1、梅基清,男,1965年12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黑牡丹(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2、宋崑,女,1975年7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职员,常州嘉宏税务师事务所职员,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专员、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助理、合规中心审计监察部经理、合规中心审计部经理;现任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中心副总经理,龙城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黄国庆,男,1981年3月生,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参加工作,曾任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建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中心总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40,301,337.98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2%;

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021年4月16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7,802,723.70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0,772,139.74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1,077,213.97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87,806,443.34元,扣除2020年分配2019年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234,458,399.41元,2020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43,042,969.70元。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7,095,025股,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06,599股后的股份数量,即1,044,788,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2%。

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阅后,认为:

公司提交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公司将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2%,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亦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目前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0,290.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1,158.78万元。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28.20万元。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销售价格低于成本、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03.0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158.78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28.2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03.08万元,金额合计20,290.06万元,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20,290.06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2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

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

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

上海晟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辉”)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辉建设”)

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

常州库鲁布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鲁布旦”)

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

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艾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公司九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380,000万元人民币和8,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该九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1,993.72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黑牡丹香港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黑牡丹香港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80,000万元人民币和8,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为保障该融资额度申请事项顺利实施,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15,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进出口拟向银行申请共计30,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辉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拟向银行申请共计53,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拟向银行申请共计24,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共计5,5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库鲁布旦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3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拟向银行申请共计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为黑牡丹纺织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15,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黑牡丹纺织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15,9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纺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8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拟为黑牡丹进出口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0,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黑牡丹进出口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30,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42.71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拟为上海晟辉提供如下担保:

为上海晟辉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晟辉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0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上述银行与其他银行的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晟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四)公司拟为黑牡丹建设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53,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黑牡丹建设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53,9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250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拟为达辉建设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4,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达辉建设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24,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达辉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六)公司拟为黑牡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5,5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美元

黑牡丹香港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5,5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七)公司拟为库鲁布旦提供如下担保:

为库鲁布旦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库鲁布旦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5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上述银行与其他银行的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56.16万美元。

(八)公司拟为艾特网能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3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艾特网能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3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艾特网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324.40万元人民币。

(九)公司拟为中山艾特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中山艾特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已实际为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棉花收购、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劳保用品、日用杂品、针纺织品的销售;对外投资服务;纺织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纺织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76,049.4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2,398.92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502.4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7,642.1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650.53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62,154.3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42.43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二)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恽伶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针纺织品、劳保用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进出口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牡丹进出口资产总额36,551.4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4,866.5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34,866.5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84.90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37,450.38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5,522.28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三)上海晟辉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18号3楼夹层(3M)03室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服装服饰、家具、卫生洁具、针纺织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上海晟辉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晟辉资产总额3,874.3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158.0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3,158.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16.22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4,286.45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99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四)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08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建设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459,538.8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99,423.0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6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79,843.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0,115.83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47,553.0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9,093.24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五)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808号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达辉建设49%的股权;持有常州牡丹瑞都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牡丹瑞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达辉建设51%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72,564.1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7,138.85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0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7,138.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425.33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44,644.85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26.27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六)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

地点:UNIT E Tower A 23/F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

董事局主席:赵文骏

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开展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供在港从事经贸活动的咨询业务等。

黑牡丹香港共有4名股东,其中本公司持有85%的股权,陈丽如持有5%的股权,陈志岳持有5%的股权,周敏鸣持有5%的股权;其中陈志岳与陈丽如系兄妹关系。该三名自然人股东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牡丹香港资产总额28,602.84万元港币,负债总额16,725.59万元港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40.10万元港币,流动负债总额15,961.89万元港币),净资产11,877.25万元港币,2020年营业收入30,672.69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2,378.05万元港币。(已经审计)

(七)常州库鲁布旦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2号常州出口加工区B5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软件设计开发;高档纺织服装面料的技术研发及推广;企业管理服务;商业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从事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和重金属除外)、日用百货、橡胶制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纺织品及原料、服装、鞋帽、工艺品、电气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设备、五金、建材、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香港85%的股权,黑牡丹香港持有库鲁布旦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库鲁布旦资产总额1,038.8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02.9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02.9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35.84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6.20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八)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村村委会办工大楼2501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8,337.81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云计算系统的设备、边缘计算的设备、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的生产、加工。

艾特网能共有32名股东,其中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深圳艾特网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紫金港信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雅驿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个非自然人股东及蓝富坤、尹大勇、王旭屏、林木兰、王建南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持有25%的股权。该三十一名股东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艾特网能资产总额224,617.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01,610.4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99,277.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007.25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201,240.2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7,200.16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九)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灵路1号1-4幢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微模块、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提供上述产品上门安装、上门维修服务;设计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用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艾特网能75%的股权,艾特网能持有中山艾特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78,758.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6,028.78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3,123.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729.81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151,282.9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00.5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拟分别为黑牡丹纺织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15,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进出口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0,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上海晟辉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黑牡丹建设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53,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达辉建设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4,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香港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5,500万美元融资额度、库鲁布旦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艾特网能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3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以及中山艾特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黑牡丹香港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黑牡丹香港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根据公司上述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以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2、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资金用于九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九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1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均用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九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2,719.9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间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64,779.7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及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上海晟辉、黑牡丹建设、达辉建设、黑牡丹香港、库鲁布旦、艾特网能及中山艾特2020年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2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委托理财概况

2021年4月16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1年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合规管理中心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1年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财务中心将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确保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预计公司2021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预计公司2021年开展委托理财选择的合作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7,746.84万元,其中可动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3,452.44万元;委托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人民币250万元;若按照2021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5.91%。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品种和业务实质列示为“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就公司2021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1年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2021年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华泰价值新盈17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公司为了盘活所持金融资产,增强存量资产的附加收益,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托管人所成立的。该资管计划期限为三年,以公司持有7,000万股江苏银行股票资产作为市值基本配置,出资250万元现金参与股票及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网下申购、逆回购、银行存款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2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全资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6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2021年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的限额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黑牡丹纺织和黑牡丹进出口从国外采购部分原材料及部分产品直接出口国外市场,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拟于2021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发生外汇收入或支出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只限于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交割期间与进出口业务的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

根据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或由于客户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够到位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内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规定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合规管理中心将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根据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方案,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以内。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可能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性,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六、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且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2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天;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