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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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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1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6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8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12: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鸿雁女士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电子邮箱:hlgf@zjhenglin.com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313300

六、其他事项

(一)时值中国境内及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englin Home Furnishings Co.,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1) ,A股帐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 股(附注2)的股东,兹委任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的代表,代表本人/我们出席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并于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代表本人/我们及以本人/我们的名义依照下列指示(附注3)就该等决议案投票。

日期:2021年 月 日 股东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若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阁下名下的股份有关。

3、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决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未有任何指示,则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以外而正式于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总票数包括该等「弃权」票。

4、授权委托书须由阁下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单位,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则其签署的授权文件或其他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5、若为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作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然而,若有一位以上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公司将按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的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为准,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6、股东或其代表出席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englin Home Furnishings Co.,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本人/我们(附注1) ,A股帐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 股(附注2)的股东,本人/我们拟出席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二时正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填上。

3. 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5月8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77,685.7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487,06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0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218,492.70元。

2、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50,796,51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277,685.75元的13.98%。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59,207,706.88元的41.2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的原因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现金流和偿付能力情况,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并实施。公司2020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未达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国内经济持续恢复,但复苏进程不宜过度乐观。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元年,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开端,经济复苏有望持续,但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特别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各种风险与挑战叠加,经济复苏进程不宜过度乐观。

(二)公司战略推进持续深化。公司所处的家具、家居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传统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需要不断加大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办公家具、定制家具的领先地位。2020年,公司除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和全屋定制家具项目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生产厂房和展厅,投资收购产业链上下游外,还将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寻求在“办公环境解决方案”和“大家居”市场的扩张,不排除通过业务合作、技术合作、战略合作、投资收购等方式加强公司在家具行业的地位。

1、2020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总部A区生产厂房、总部B区产品展厅合计30万平方米的建设。

2、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升级自动化改造,推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1)继续对工艺及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打孔、组装螺丝、枪钉等环节实现自动化,提升生产效益、降低人工成本。

(2)持续推进核心零部件开发,加大底盘、升降扶手等核心零部件的自行研发范围,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3、整合产业链上下游。2020年,公司将继续整合国内外产业链上下游,通过投资收购优质资产,做大做强家具主业规模,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

4、其他:拓展板式家具生产线;加大对部分重要子公司的投资,并将其由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随着公司战略的持续深化推进,公司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基于此,为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三、公司现金分工政策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则如下: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除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2)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或规划综合分析权衡后提出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5.12为四舍五入数。

根据上表,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9,207,706.88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1.20%,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1 年资金支出事项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资金贷款等各种贷款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相关综合授信业务继续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权额度来确认,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王江林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分配、调整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银行、利率、期限等)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

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 年 4 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等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国债回购等)以及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理财业务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拟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相关投资,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4月1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21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长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恒林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77,685.7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487,06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0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218,492.70元。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2020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50,796,51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277,685.75元的13.98%。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59,207,706.88元的41.2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资金支出事项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