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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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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68 公司简称:海油发展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0,165,10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共需派发现金股利约4.57亿元,占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6%,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同时提供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产品及服务的多元化产业集团。公司依托能源产业的发展,业务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生产环节,形成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四大核心业务板块,成为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拥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能源技术服务为海洋石油公司提供包括工程技术、装备运维、管道技术、数据信息在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并侧重于海洋油气生产阶段,从提高油田采收率、监督监理、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装备检测维护、海上通讯等各个方面为海洋石油公司的生产作业提供保障。

FPSO生产技术服务通过提供光船服务、提供船舶及配套人员及操作的带船服务和资产代管等多种服务模式,为海洋石油公司提供FPSO运营管理等多项一体化服务,FPSO规模和实力位居国际前列,拥有丰富的油田操作管理经验。此外,公司还拥有为边际油田的经济有效开采提供服务的自安装采油平台和移动式试采平台。

能源物流服务侧重于为海洋石油行业的生产环节和中下游领域提供支持服务,通过海上物资供应及配餐服务为海上油气田开采提供后勤保障,并通过物流及销售服务协助石油公司将各类油气产品向下游批发及零售商分销。

安全环保与节能是公司为实现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开发的业务。公司重点发展安全工程一体化、固危废处置、环境应急、监测与咨询、冷能利用等产业,积极布局海上风电、分布式能源、锂电池产业和氢能等新能源产业。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以海洋石油生产技术服务为核心,重点发展FPSO生产技术服务、油田化学服务、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油田装备运维、数据信息、监督监理等业务,拓展陆上非常规气田技术服务业务,为海上及陆地油气资源的稳产增产提供技术及装备保障;同时通过物流、销售、配餐等能源物流服务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生产及销售支持。另一方面,公司面向安全环保与节能市场,发展安全环保技术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溢油应急响应、工业水处理、涂料与工业防护、催化剂等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公司以技术服务支持生产,以产品带动技术服务,形成了综合性强、风险抵御能力强的业务竞争优势。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开采辅助活动”。海洋能源开采的流程主要包括了勘探、开发与生产三大主要环节。在海洋能源开采的各个环节中,油气公司聘请各类服务公司提供各项专业服务,协助油气公司最终完成能源的开采和销售。公司主要为海洋能源的生产环节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从国际形势看,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加速扩散,据公开资料显示,全球经济经历了二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导致2020年能源供需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国际油价先抑后扬,布伦特原油均价同比2019年下降33%。随着疫苗普及和全球经济复苏,国际油价未来有望继续回升。受以美国、巴西为首的多个西方国家疫情防控不利影响,全球经济的恢复速度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油气行业的恢复存在很大的影响。

从国内形势看,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能源局召开2020年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快已探明未动用储量的动用,要把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精神贯彻到“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全力协调推进一批有潜力、受制约的产能建设项目,加大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等。国内油气行业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将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最重要任务,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油气增储上产不动摇。据公开资料显示,中海油2020年资本支出795亿元人民币,2021年资本支出预算为900-1,000亿元人民币,加大中国海域投资力度,占比升至72%。随着国内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的持续推进,以及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使得国内海洋能源服务行业仍将保持一定景气度。

依托中国海油完整的产业链,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海洋能源服务行业经验,在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是我国海洋能源行业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推动力量。公司已形成覆盖海洋石油行业各主要生产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为勘探、开发、生产、销售、油气加工、石化等环节提供技术、装备、人力资源、后勤等服务,致力于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能源技术服务公司,围绕海上和陆上油气生产领域成为以提高油气田采收率、装备制造与运维、FPSO一体化服务、现代能源物流与基地支持、安全环保与节能、信息科技与数字化等为主导产业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在海上风电等新能源服务领域成为中国海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2.08亿元,同比降幅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2亿元,同比增幅23.40%。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325.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5.01亿元,资产负债率38.0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朱磊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1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李新仲先生(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其中董事长朱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特授权李新仲先生出席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李新仲、曹树杰、戴照辉、朱崇坤、陈浩5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陈媛玲董事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讨论了下列议案,并以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与会董事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7,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使用公积金转增资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65,104,19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7,429,688.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6%。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租赁准则。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确认使用权资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15、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1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薪酬及制订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董事所承担的职责,2020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233.01万元。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同时,为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会制订了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服务协议》逐月发放。内部董事按照职级,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

1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订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358万元。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同时,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会制订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职级,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批准。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3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1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本广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振鹰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并保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10、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其权益,促进其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薪酬及制订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监事职责及年度考核结果,确认2020年度本公司监事(除监事会主席在控股股东中国海油领取薪酬)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114.2万元。每位监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同时,监事会确认2021年度薪酬方案。监事会主席在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内部监事按照职级,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职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发放数额,并由股东大会批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4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相关规定,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510.41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804,812,565.96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实际到账3,755,550,002.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20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2,999,999.97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73号)。

2019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163,744,194.96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6,541,047.5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人民币888.37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7,937,181.74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530,547.95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9,731,601.39元。

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94,512,692.8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人民币1,810.36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282,918.63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7,276,263.01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776,279.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投项目(海底管道巡检项目)执行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执行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2020年3月31日更名为中海油(山西)贵金属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海洋石油111 FPSO坞修项目)执行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海西部石油油田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执行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开设的募投项目账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项目执行主体开设的募投项目账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明细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29,199,429.61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94号),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告2019-01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和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收到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727.63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由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油(山西)贵金属有限公司,2020年3月31日完成名称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明细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5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7,710,615.2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使用公积金转增资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65,104,19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7,429,688.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下转1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