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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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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已为公司连续四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目前聘期已满,致同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更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更换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瀚蓝环境、盛迅达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三年签署了星源材质、凯泰科、广州中崎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7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上市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进行了财务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综合考虑,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对致同对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致同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焕春、金梅林、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1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1年度内,公司拟向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8000万元的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陈焕春先生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三)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销售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上述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2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

二、相关议事规则的修改

1、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3、《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上网公告附件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 5月 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陈慕琳、邹天天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