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董事刘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 《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611.8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扣除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377.03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310.29万元,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7,777.41 万元。具体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3.14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3,263.1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已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
单位:万元
■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路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科思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思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思科技2020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建德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4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刘建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建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已与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截至目前该合同的各项条款均按约定正常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商务接待的需要向关联方租赁商务用车,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刘建德于2020年4月1日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德将个人有权处分的一辆奥迪车与一辆奔驰车租赁给公司使用,其中,奥迪车的有偿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奔驰车的有偿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上述有偿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可继续无期限限制且无偿使用上述两辆汽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商务接待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0,616,719.65元,其中超募资金603,800,619.65元。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1%。
●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3,5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2,412,490.3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95,770.67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3,800,619.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0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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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631,4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03,800,619.65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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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德、梁宏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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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程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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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