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3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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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原因
2020年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和“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致使项目选址、设备采购等无法按照预计进度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因各地区新型冠状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政策不同,市场开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及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合理调整。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
1、公司具有专业研发平台和规范研发管理机制,为技术研发活动的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目前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创新设计中心、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项研发平台资质,以技术中心为依托,负责公司的创新技术研发任务,具有“可行性研究-立项-调研-理论研究-应用开发-试验检测-市场转化”一体化的研发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研发项目,形成了一套缩短研发周期、快速产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机制,加快推进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随着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的建设,公司将逐步实现研究、开发、设计、检测、评价转移到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
公司多年贯彻执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技术研发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保证了整个研发实施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利于提高研发人员的工作效率,有助于缩短研发时间,保障研发项目按期结题验收,提高科研成果质量。
2、丰富的智慧照明和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积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内少数同时拥有我国照明工程行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最高等级资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领先的智慧照明设计能力和优质的照明工程施工质量,树立了“豪尔赛”良好的品牌形象。近年来,公司专注于城市智慧照明、智慧旅游、智慧园区和智慧城域等新基建应用场景的建设,承揽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如郑州中央文化区(CCD)光艺工程、环城河迎恩门3D灯光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夜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武汉体育中心七军会“一场两馆”综合改造工程-景观亮化工程施工等大型项目,拥有完整的智慧城市感知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和云平台的设计、实施技术链。核心工程项目覆盖中国智慧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的高端、顶尖工程,且多项工程项目为国家重点大型工程,塑造了一大批精品照明工程,积累了丰富的智慧项目设计、施工经验,为公司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
1、LED照明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技术条件
目前,LED照明工程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系统规模越来越大,涵盖的子系统专业领域越来越广,在建筑、园区、街区、城域等不同场景下也呈现出更复杂多样的系统架构,因此对不同专业领域技术和跨领域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5G、物联网、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与半导体照明系统的结合,使照明工程可以通过有线和无线通信技术实现远程控制,能迅速地将控制信号通过网络通讯技术从照明工程项目现场传送至远程智能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照明效果进行编辑和控制等;并在展示中心可视化地展示出设备运行状态、灯光演绎效果、能源使用数据等非常丰富的统计数据和图像信息,一些包含人工智能算法的信息处理技术也可以通过云计算和边缘计算技术使LED照明工程实现更多智能化的应用。LED照明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为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创造了必要的技术条件。
2、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大量的人才储备
公司通过自身培养、外部招聘等方式,目前已形成了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团队,研发体系相对完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戴宝林多年从事照明工程行业,目前担任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城市与文旅照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照明学会常务理事;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包瑞多年从事照明工程的研究工作,具有精湛的夜景照明应用技术和工程的设计、研究、运用和转化能力,其参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照明行业国家标准《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中投射照明文件的起草工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培星、周立圆多年从事照明设计与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照明设计与工程经验,其主持或参与的多个夜景照明工程设计项目,多次获得中国照明学会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组成的核心研发团队,具有相当的技术底蕴,为公司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的建设奠定了管理和人才方面的基础。
(三)“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1、国内智慧城市尤其是新基建的建设为公司业务带来了巨大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和夜游经济形成了新的发展趋势,建设高效协同的智慧城市成为我国“十四五”期间拉动内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随着各地纷纷出台了城市发展十四五规划或发布相关的智慧城市建设场景,我国城市夜景工程建设和文化旅游行业又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这为公司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公司建立全国性的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奠定了基础。
2、公司专业化的营销、技术和服务团队提供了人力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从事照明工程施工与设计业务,凭借丰富的设计和施工经验和人才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专业化的营销、研发设计和售后服务团队。营销和客户管理方面,公司目前在各主要城市(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武汉等)均建立了专业化的营销团队,负责所在区域的业务开发和客户服务工作;技术服务方面,公司下设设计中心和技术中心,其负责并参与了众多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及关键技术和工艺的讨论、解决方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52名研发与设计人员,并拥有59项专利权和24项软件著作权,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推动创新技术的持续应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设计、施工与服务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培养出一支成熟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另外,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未来将会在各地营销与服务中心引入更多专业的销售和技术服务人才。公司专业化的营销、技术和服务团队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人才储备和人力资源支持。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不会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造成实质性改变。“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虽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在完成投资建设后,仍然可以为公司提高技术水平及配合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储备,为公司的后续研发项目的进行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加强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的布局,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项目投资概算,本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12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763,593.3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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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1、减值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组合确定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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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期情况并按照整个存续期的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保证金及押金和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121,370.78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766,984.96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7,129.13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7,042,366.72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0,763,593.33元,以上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0,763,593.3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11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2017年以来公司进入一个持续、高速的爆发性增长时期,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预期未来维保费用会持续增加,为了更准确的反映公司业绩情况,公司自2017年开始计提“预计负债一一售后维保费用”,根据公司历史经验,确定按照当年工程收入的0.80%进行预提。
近年来公司逐渐完善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施工业务的每个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对工程质量不断提高要求,避免对公司的业务、品牌、效益造成负面影响,工程质量相对较高,故此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保费用较低。公司2016年度至2020年度售后维保实际发生费用占当期工程收入比例分别为0.72%、0.59%、0.77%、0.25%、0.22%。五年实际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占五年工程收入的平均比例为0.47%。2020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一一售后维保费用期末余额为1,095.49万元,可以抵扣未来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按照工程收入的0.80%计提“预计负债一一售后维保费用”过为谨慎。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并且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促进稳健经营,拟对预提售后维保费用进行重新估计。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21年4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照当年工程收入的0.80%进行预提售后维保费用。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照当年工程收入的0.50%进行预提售后维保费用。
二、本次预提售后维保费用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10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过渡期政策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06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1460019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50,623.22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50,006.7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2,340,518.90元,扣除2020年度已实施2019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553,989.5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428,287,145.9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42,500,067.08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50,006.7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9,955,633.67元,扣除2020年度已实施2019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553,989.5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435,651,704.54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8,287,145.91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35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10,797.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本次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13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1、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授信机构:各银行等金融机构。
3、授信额度使用期间: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使用方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投资并购、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
为了保持公司资金平衡,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三、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