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49版)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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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 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2,88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58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1年1月12日、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临002、2021-临006、2021-临014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交通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复合材料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富集团总资产43,197,121,347.34元,净资产12,102,087,915.48元,营业收入21,306,945,362.05元,净利润-217,787,475.90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4%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15,000万元的借款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15,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2,880万元,占
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396%;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3,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26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88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989%;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86,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140%。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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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做出同步修订:
将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为: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油料)采供贸易;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于2021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将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事项,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1年4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4月19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1,151,415,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14,968,395.22元,余382,669,322.8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0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商誉等资产项目特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0,053,212.81元。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其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在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的控制、监督作用。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今后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问责措施,提高内控的执行力,持续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我们同意《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差旅费、工作现场餐费及向第三方征询的费用等,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请见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临039)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临04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临04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临04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
18.01、同意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2、同意提名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3、同意提名孔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4、同意提名张廷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5、同意提名钟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6、同意提名代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7、同意提名王世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8、同意提名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9、同意提名易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各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存先生、陈建国先生、易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前提。
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规划,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订为: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油料)采供贸易;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临043)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22.0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3、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4、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5、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7、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8、担保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或其他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机、是否分次申请、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10)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11)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3)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21年4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4月19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1,151,415,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14,968,395.22元,余382,669,322.8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0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商誉等资产项目特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0,053,212.81元。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其薪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差旅费、工作现场餐费及向第三方征询的费用等,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请见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临039)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临040)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临041)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临04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
18.01、同意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2、同意提名聂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第六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订为: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油料)采供贸易;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临043)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22.0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3、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名。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4、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5、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7、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8、担保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或其他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机、是否分次申请、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10)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11)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3)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武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95万元(含税价,下同)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经过审核我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2、天职国际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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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