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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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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5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2020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20.30万元,具体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2)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资产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资产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资产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的客观证据。

基于公司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公司取得的任何担保),则公司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等。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基于上述政策,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90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13.55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14.8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29.4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全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0.3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3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全年所有者权益720.3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0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20.30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12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2021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1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融资类型主要包括借款(含信用借款、抵押借款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资金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宝安传智培训中心”)、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顺义传智培训学校”)、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昌平传智培训学校”)发生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向关联方转租房屋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86,292.25元。2020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47,007.00元。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

2、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

2021年1月1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签订了《服务协议》,合同有效期为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委托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为本公司培训活动提供教学辅助管理服务。

2020年7月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传智计算机培训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合同有效期为8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2021年3月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承租房屋转租给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用于办公用途。

(2)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1年1月1日,本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了《服务协议》,合同有效期为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委托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本公司培训活动提供教学辅助管理服务。

2020年7月1日,本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合同有效期为3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承租房屋转租给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用于办公用途。

(3)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0年11月1日,本公司与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合同有效期为7个月(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本公司承租房屋转租给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用于办公用途。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持续性及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本公司对其他方相同事项的交易价格不存在不合理差异。

(2)本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本公司对其他方相同事项的交易价格不存在不合理差异。

(3)本公司与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本公司对其他方相同事项的交易价格不存在不合理差异。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相关解决措施: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培训活动提供教学辅助管理服务、向关联方转租房屋提供办公场地。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整体独立性。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传智播客培训中心、北京市顺义区传智播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昌平区传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培训活动提供教学辅助管理服务、向关联方转租房屋提供办公场地。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整体独立性。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智教育”)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无其他与公司同行业客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童传江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童传江先生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童传江先生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3年徐振先生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徐振先生自2018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天福先生自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高天福先生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高天福先生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德勤华永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确定。

2021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公司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金融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前提下,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