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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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
注:本次募集资金理财收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持一致,为实际到账收益,合计金额为11,519,875.44元,与公司之前披露的募集资金理财进展相关公告内涉及的理财收益数据差异主要系税额差异所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更改至宁波市江北庄桥西地段的江北区JB14-02-42a地块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更改至宁波市江北庄桥西地段的江北区JB14-02-42a地块。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0年7月延期至2022年12月、“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月延期至2022年1月、“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以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为“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此议案已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宁水集团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水集团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水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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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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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原因为与公司最新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保持一致。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2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 云湖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
至2021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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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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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贞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传真:0574-87376630
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 355 号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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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将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同时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琳女士、总经理王宗辉先生、财务总监徐大卫先生、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联系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水集团”、“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就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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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对宁水集团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王 晨 束学岭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