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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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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7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改后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下午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299号(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世尊酒店 二楼 M8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24、26、27、2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careray@careray.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

联系电话:0512-8686 0288

联系传真:0512-8686 0388

电子邮箱:ir.careray@careray.com

联系人:张萍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注册,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众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2,2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1,368,684.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26,198.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342,48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资金。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4,026,198.84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127,850.96元,本次拟置换4,127,850.96元,具体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81号《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27,850.9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27,850.96元。

(三)会计师鉴证情况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81号《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