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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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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9版)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1,717,041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398,060,44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28,383,219.6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66,343,408.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向创新的转型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药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二,公司目前正在上海、苏州、成都、厦门、济南、连云港等地进行各种剂型车间的改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其三,公司在未来的一年计划投入较大资金,加大和国际研发机构的合作,争取储备更多创新药产品资源。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4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6,376.5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8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039.1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386.62(未审数)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991.79(未审数)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3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启晓,199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0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IPO)公司12份(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审计费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经协商,2021年度的审计费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本期年报审计费较2020年度增长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费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费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3、联系电话:021-61623697、021-61050807,传真:021-61063801,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4、联系人:刘先生、孙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援朝先生于2015年5月起连任时间将达到六年,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李援朝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援朝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援朝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李援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援朝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