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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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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2078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0年,公司在夯实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建设和高速公路开发运营的基础上,紧抓河南省静脉产业园政策机遇,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拓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新环卫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在行业的影响力。

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建设方面,公司紧紧围绕打造全国环保行业领军企业的目标,积极参与河南省内多地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建设或运营。同时,通过子公司城发水务公司开展供水污水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通过子公司城发新环卫公司推进垃圾分类、智慧环卫、绿化管养等城市环境综合服务。收购沃克曼提供工程管理、研发设计、装备制造等专业化服务,着力打造集设计咨询、科技研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产业培育和大数据开发应用于一体的环保科技产业上市企业。

高速公路开发运营方面,公司主要负责许昌至平顶山至南阳高速公路、安阳至林州高速公路、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运营里程255公里。高速公路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公路养护经验被写入河南省“十三五”国评报告,道路保通荣获全国“高速公路优质服务项目”,平顶山、林州收费站荣获全国“高速公路十佳服务窗口”,平顶山服务区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品牌服务司机之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公司克难奋进、跨越发展之年,是公司走出河南、走向全国的第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的各种不利局面,控疫情抓经营,我们始终直面挑战,牢记使命担当,经受了重重困难的考验,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实现营业收入3,392,797,525.99元,实现营业利润882,584,613.7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157,412.89元,基本每股收益1.0763元。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主营业务方面,一是省内市场布局圆满收官。中标落地焦作、濮阳、淮阳等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别是成功获取今年国内规模最大、竞争最为激烈、示范效应明显的焦作静脉产业园项目,牢固确立了公司省内环保行业主导地位。鹤壁、滑县等餐厨垃圾、污泥处置项目落地,轻资产参与全省规模最大的安阳餐厨污泥项目,资源集约高效、能源梯级利用、产业耦合循环的协同发展格局初见雏形。二是项目建设运营水平持续增强。安阳、鹤壁、漯河、喀什等21个项目同步开工建设,环保能源高管全部下沉一线,包干项目建设;建立标准化招采流程,创新集中采购、联合采购模式,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运营指标优势明显,第一个投产的济源垃圾发电项目吨发电量达到405度,厂用电率控制在12%左右。滑县垃圾发电项目投产即满发,两台机组一次性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三是水务环卫板块打造卓有成效。顺利中标驻马店五污、上街三污、内黄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与上街、孟州、商水等地签订环卫项目服务协议。专业化能力明显增强。最大程度发挥集团化管控效应,实施水务、环卫板块一体化管理,水务药剂耗材单价同比降低30%,环卫设备产品单价降低10%,全年节约资金近3000万元。

资本运作方面,顺利完成配股工作,认配率高达98%,募集资金突破11.6亿元,接近发行预案上限,公司自主融资能力不断提升。完成首期6亿元超短融发行,利率2.95%,打通银行间市场融资渠道,融资手段更加多元。

党的建设方面,公司党委组织召开务虚会,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当前形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负责人深入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确立了走国际化道路、大力发展环卫板块、做实专业化子公司的总体战略。面对新冠疫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供水、污水、环卫、高速公路等业务板块党员冲在一线,与地方政府共同抗疫。济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政企村”联创联建示范点成功揭牌,并在滑县项目复制推广,公司基层党建模式创新取得新进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49.93%,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工程承包及设备业务收入引起。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告”中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内容。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3.本期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详见年报正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2020年末,公司资产规模为1,329,921万元,同比增长424,507万元,增幅46.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69,933.79万元,同比增长55.54%。资产负债率60.46%,同比下降2.16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9,279.75万元,相较上年增长112,982.23万元,增幅49.93%。实现净利润63,015.28万元,同比增长0.2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15.74万元,同比下降1.6%。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6-10005号),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30,152,810.3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157,412.89元,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442,389,279.69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647,578,599.0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42,078,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1,639,512.48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4%。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9,317.71万元,均属公司日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联交易事项均会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均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八)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会议相关议案并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等,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前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相关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6-10003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6-10005号),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30,152,810.3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157,412.89元,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442,389,279.69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647,578,599.0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42,078,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1,639,512.48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4%。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1-03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4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统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120亿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4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刘雪梅

注册资本:500万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4892586U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为国有法人独资企业,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四级企业,完全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法定代表人:苏国宏

注册资本:2172万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40743977G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07.72万元,出资比例51%;宁波海山保税港区翰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64.28万元,出资比例49%。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07房间

法定代表人:郝国庆

注册资本:5000万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法人独资企业,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完全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相关关联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81,015.5万元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34949068XP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6,015.5万元,出资比例93.828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6.1717%。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相关关联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均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统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等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我们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统计表。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8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所变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和合理性说明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8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变更政策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对照表;

(五)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0号)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更名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148,914,594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配股价格为8.00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45,696,27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65,570,176.00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和登记费用人民币12,966,968.21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52,603,207.79元汇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应承担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13,950.80元,同时考虑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826,017.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1,515,274.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3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5,570,17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515,274.08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33,326,899.21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6-00054号)。

自募集资金到位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8,379,975.44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51,706,874.65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的净额191,600.5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一)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航空港百川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许平南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应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13,950.80元;

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4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为120,544.76元,其中119,643.9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6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3,463.05元,其中33,453.05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4: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0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8,508.5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未有承诺效益。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债务结构的优化、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宽和财务费用的降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六、备查文件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6-10004号)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制定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等事项。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

(2)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3)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2%

错报<利润总额的2%

错报<资产总额的0.2%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上述指标在应用时,采用孰低原则。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及造成负面影响。

(下转3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