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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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7,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B 座、C 座A 座3801

咨询联系人:牛文娇、车舟

咨询电话:0755-26559930

传真电话:0755-86021261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