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9版)
拟为Norsa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Canada) Inc.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FZE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INDONESIA P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2、授权期限
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供不超过53.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供不超过53.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0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77,580.50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6.38%,为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公司拟对“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号文《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了66,798,4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486,335.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865,344.3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募集资金净额为737,620,991.2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4842001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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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投资结构等内容。本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以及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本次拟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拟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次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行稳致远”的战略布局及外部市场变化,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对部分项目投资的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项目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及项目研发进程等有所延缓。另外,公司从整体发展考虑,优先业务发展,对公司基建类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对应的办公场地投入放缓。以上原因导致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投入进度不达预期。
由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上述募投项目仍是公司未来重点规划和发展的方向之一,因此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调整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对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0年7月修订)》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出部分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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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预案》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5、6、7、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四、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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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 真:0755-86133699-0110
邮 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邮 编: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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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3”,投票简称为“海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