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接321版)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担保方式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结果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二、接受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基于公司2021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此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治家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均能按照规定出席并表决会议,各位董事凭借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2,163,626,653.95元,较年初增长19.11%;总负债为548,233,716.34元,较年初增长12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15,014,879.25,较年初增加2.8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3,627,173.24元,同比增长50.37%;实现利润总额46,407,057.70元,同比减少35.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97,594.01元,同比减少31.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1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3,301,074.94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2021年的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公司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并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2,163,626,653.95元,较年初增长19.11%;总负债为548,233,716.34元,较年初增长12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15,014,879.25,较年初增加2.8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3,627,173.24元,同比增长50.37%;实现利润总额46,407,057.70元,同比减少35.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97,594.01元,同比减少31.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1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针对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并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合理预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1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公司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在公司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所任职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张驰先生、何祚文先生、卢明先生、陈彬先生,2021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监事薪酬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经营成果等因素,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发挥董事积极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薪酬方案的执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及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5月7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科姆龙12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0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科姆龙科技园十二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518110
电话:0755-29528181
联系人:吴检柯
邮箱地址:wjk@jptoe.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1:00-1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或“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杰普特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总经理刘健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财务总监杨浪先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1日(周三)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wjk@jptoe.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528181
电子邮箱:wjk@jpto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