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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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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5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三星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0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1.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713,487.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286,504.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8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2016年6月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将款项转入一般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共计352,513,995.71元,置换累计支出共计68,351,229.00元,合计支出420,865,224.71元,加利息收入34,401,032.1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460,000,000.00元,支付手续费15,399.4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8,806,912.1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78,806,912.19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1,152,113.70元,收到利息收入2,881,744.9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收回3,040,000,000.00元,本年增加2,360,000,000.00元,支付手续费4,545.6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共计1,063,666,109.41元,置换累计支出共计68,351,229.00元,合计支出1,132,017,338.41元,加利息收入37,282,777.06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780,000,000.00元,支付手续费19,945.0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531,997.8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70,531,997.8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于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及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6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300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变更为“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由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物联网技术”)负责实施。2020年6月15日,公司及电力物联网技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3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中2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公司将募集资金中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2016年6月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将款项转入一般账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78,0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变更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投资项目为“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224,829.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24,151.88万元,其余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以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变更后已收到募集资金661,518,332.96,累计支出共计577,491,735.70元,置换累计支出共计0元,合计支出577,491,735.70元,加利息收入846,942.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873,540.04元。

2、期后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更好的落实公司医疗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尽早取得投资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变更“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部分募集资金94,000.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州康复”)100%股权、南京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明州康复”)100%股权、南昌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州康复”)100%股权,收购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奥克斯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投资”)。

为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实施,“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奥克斯电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拟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康复投资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用于本次收购,募集资金94,000万元将从“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至“康复投资”募集专户。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借款利率为无息,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实施本次收购,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完成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力物联网产业园”总投资不变,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为130,151.88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按照原项目施工计划继续实施建设。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医院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未达到计划进度具体原因:

(1)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多问题:

期初在自建基层医院选址过程中,部分规划的选址因靠近居民区,居民出于对医疗辐射、医疗污染的担忧,予以阻扰,致使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在托管基层公立医院过程中,因部分医生对民营医院认知不足,认为托管会造成利益受损,进而阻碍托管,导致托管失败。当前整体医疗投资环境与项目规划时的设想存在较大差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投资风险,公司考虑对本项目进行变更,寻找更符合公司战略、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新募投项目。

(2)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项目

本项目因前期项目用地暂未满足开工条件,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迟。近期公司作为参与方通过公开竞争获得抚州医学院(筹)的举办权,并与抚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办学改制(筹建抚州医学院)合作协议》。抚州明州医院未来可能作为抚州医学院(筹)的附属医院,经营需与抚州医学院协同发展,需兼顾医学教学及科研开发,以匹配教学及科研需要,医院床位将从1,000 床调整为 500 床,并增设示教中心、实验室等教学科研设施,医院定位、建设方案、投资额度均将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鉴于此,公司考虑对本项目进行变更,寻找更符合公司战略、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新募投项目。

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预期经济效益更为确定的“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

(3)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前期因部分工艺调整以致项目延期,目前已完成了开关柜厂房、配件厂房、宿舍的建设,并开始试生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达产,尚无法进行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项目结项。

2、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三星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投资金额:224,151.88万元(为变更前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账户中全部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为准)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

2、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5、宁波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宁波三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7、Nansen Instrumentos De Precisao Ltda

8、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

9、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奥克斯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合计总额不超过68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4,3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高科技”)、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智能”)、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供应链”)、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医院”)、宁波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宁波三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电力发展”)、Nansen Instrumentos De Precisao Ltda(以下简称“巴西南森”)、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三星”)、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奥克斯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公司”)及2021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2,500万元的担保,用于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银行贷款、承兑、保函、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其中,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63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2,500万元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在议案两年有效期内提供50,000万元预留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注:“预留额度”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新设及并购)在本议案有效期内发生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额度。

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奥克斯高科技

公司持有奥克斯高科技100%股权,注册资本:40,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林路17、22号,法定代表人:段亮,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奥克斯高科技总资产为人民币177,193.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5,913.90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7,963.74万元。

2、三星智能

公司持有三星智能100%股权,注册资本:64,165.28 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16号,法定代表人:段亮,成立日期:2010年3月1日,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能表、变压器、开关柜、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和换电站及充电和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电和换电设备检定装置、智能能效管理设备及系统、通讯模块、智能家居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电器、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采集终端、智能终端、售电装置、电能计量箱等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及维修;软件开发、销售;电力设备销售;电力工程施工、维修;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星智能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9,739.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206.00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20,327.93万元。

3、奥克斯供应链

公司持有奥克斯供应链100%股权,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267号2352室,法定代表人:段亮,成立日期:2015年5月22日,经营范围:医药卫生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塑料件、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奥克斯供应链总资产为人民币121,736.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13.01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8.35万元。

4、明州医院

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宁波奥克斯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明州医院100%股权,注册资本9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沈国英,成立日期:2014年11月5日;经营范围:根据2018年9月21日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发的登记号为PDY60197433021216A1001的诊疗科目经营;会议服务;停车场服务;美容服务;验光配镜服务;健康管理咨询;食品经营;母婴护理(不含医疗诊治服务);婴幼儿洗浴服务;日用百货、母婴用品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州医院总资产为人民币178,132.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240.8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3,130.54万元。

5、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

公司直接持有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10室,法定代表人:郑永静,成立日期:2015年5月22日,经营范围:对医学教育领域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总资产为人民币25,053.2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51.0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6.64万元。

6、三星电力发展

公司直接持有三星电力发展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26号013幢二楼;法定代表人:段亮;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经营范围: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力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承接境外电气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售电业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星电力发展总资产为人民币31,150.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8.97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321.78万元。

7、巴西南森

公司间接持有巴西南森100%股权,其中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智能持有巴西南森62%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电力发展持有巴西南森38%的股权;注册资本:雷亚尔7,070.0533万元,注册地址: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康塔根市,成立日期:1972年7月20日,主要经营范围:1)设计,制造,销售电子和机械电子电能计量设备,电能管理解决方案包括AMI和相关的通讯技术2)提供电能计量领域的安装,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西南森总资产为人民币22,961.4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37.07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8,538.23万元。

8、融资租赁公司

公司持有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其中公司直接持有融资租赁公司64%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融资租赁公司36%股权。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2568弄1幢4层68室;法定代表人:郑嵩曦;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8,801.3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7,254.72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4,682.72万元。

9、商业保理公司

公司持有商业保理公司100%股权;其中公司直接持有商业保理公司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商业保理公司25%股权。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602室;法定代表人:忻宁;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0日;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业保理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416.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116.26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69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

10、印尼三星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印尼三星51%股权;注册资本:印尼盾500亿元,注册地址:印尼雅加达,公司负责人:黄佳宝,注册日期:2011年6月6日,主要经营范围:主要的货物及所提供的贸易服务:工程器具/机器/电力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印尼三星总资产为人民币10,072.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537.7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98.78万元。

印尼三星的其他5位股东为:PT.CitraMahasuryaIndustries 、PT.CitraSinarMandiri、DennisChristian、EdwinKamtawijoyo、EdbertKamtawijoyo ,分别持有印尼三星31.64%、8.85%、4.08%、2.22%、2.21%,合计持有印尼三星49%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奥克斯高科技、三星智能、奥克斯供应链、明州医院、奥克斯医学教育投资、三星电力发展、巴西南森、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印尼三星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2021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承兑、票据、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促进了各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和项目建设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6,400万元(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1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4,3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3%。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三星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三星医疗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70,000.00万元,截至

2021年3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51,319.29万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9,833.44万元,公司计划将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9,833.4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部分完工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0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1.82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9,999,999.92元,与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人民币4,713,487.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286,504.2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8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三星医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金额115,627.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0年5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300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变更为“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结转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二、本次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通过积极协调和资源调配,努力加快项目建设与实施,公司的“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智能环保配电项目”)已于2021年3月31日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为7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51,319.29万元,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共计2,620.71万元后续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累计节余为19,810.90万元(含利息等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计划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智能环保配电项目”的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智能配用电设备的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巩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实现自主生产配用电电气设备的核心部件,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同时,公司将扩大优化产品谱,形成具有特色的相互联系的系列产品,在行业整体方案供应领域打造竞争优势,使得产品更加智能化、环保化。

三、本次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9,833.4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三星医疗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的使用情况,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但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三星医疗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已达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并能正常运营产生经济效益,可以建设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相关履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认为: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孳生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完工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东方证券关于三星医疗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