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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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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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39,837.28万元、105,503.07万元、98,834.14万元和92,514.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13%、9.15%、9.94%和7.36%。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采购设备及劳务等产生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新增光伏电站项目有所减少,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随着逐步抵扣,余额有所减少。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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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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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融资租赁借款对应的融资租赁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借款余额有所变化,导致融资租赁保证金相应波动。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联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2,974.02万元、17,003.00万元、54,392.72万元和61,956.2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3%、0.87%、2.77%和3.18%,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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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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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电站资产、通用设备和运输工具构成,其中电站资产占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达99%以上。
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61,972.8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微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电站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00MW)、通渭县晶鸿电力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50MW)、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两淮电站项目(备案装机容量50MW)等电站于2018年陆续并网转为固定资产,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签订协议转让瑞昌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30MW)、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80MW)及玉环晶能电力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120MW)的股权,相关项目的电站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有所减少,因此,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未明显增加。
2019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减少25,407.34万元,一方面,已并网电站持续计提折旧;另一方面,公司签订协议拟转让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20MW),该项目电站资产自固定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同时,公司签订协议转让了宁夏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50MW)、肥城市天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20MW)项目公司股权,该等项目公司的电站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因此,2019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有所减少。
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减少1,713.5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电站资产由持有待售转回固定资产,同时,平定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站项目、徐闻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电站项目等多个电站项目在建工程于上半年逐步转为固定资产;另一方面,已并网电站持续计提折旧,且公司已于2020年5月转让铅山县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备案装机容量47MW)项目公司股权,该项目公司的电站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2020年6月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小幅减少。
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由于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各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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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正在施工但尚未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物资主要为购进但尚未安装调试的光伏组件等。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的账面金额分别为243,421.20万元、96,633.15万元、85,893.18万元和59,853.0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91%、4.92%、4.37%和3.07%。报告期内,受电站项目建设及转固进度影响,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波动较大。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前十大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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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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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特许经营权(源于收购光伏电站)及土地使用权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22,542.06万元、22,463.11万元、21,245.37万元和20,507.1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1.14%、1.08%和1.05%,占比较低。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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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23,586.42万元、22,579.68万元、24,729.52万元和25,457.1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5%、1.15%、1.26%和1.31%,占比较低。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待摊销的土地租赁费、生态修复工程费、屋顶使用费及长期借款咨询费等。
2018年末,由于公司新增光伏电站项目较少,随着已并网项目土地租赁费、屋顶使用费的持续摊销,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有所减少。
2019年末,公司下属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生态修复工程,陆续投入相关支出,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有所增加。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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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162.16万元、2,338.86万元、5,307.06万元和7,142.7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0.12%、0.27%和0.37%,占比较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主要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构成。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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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51.93万元、2,923.93万元、4,930.29万元和5,022.3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0.15%、0.25%和0.26%,占比较低。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土地出让金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2018年,公司与其他第三方成立领跑者项目公司,根据双方后续签订的表决权授权行使协议、相关补充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公司将其持有的领跑者项目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并让渡给其他第三方行使,公司不再享有相关领跑者项目公司的任何表决权及收益权,其他第三方完全实现对领跑者项目公司的独立经营管理,领跑者项目公司未来存续期间的经营以及经营所产生的一切收益或损失均与公司无关,同时各方一致同意,领跑者项目公司由其他第三方合并财务报表,也即,相关领跑者项目公司的控制权转移至其他第三方。因此,公司将对上述已转移控制权公司的原实际出资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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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65,032.07万元、2,360,114.79万元、2,129,085.53万元和2,115,596.66万元。2018年末较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经营性负债及银行借款等增加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小幅下降,主要系公司转让部分项目公司股权,导致2019年末公司的总负债规模有所下降。总体来看,公司的负债规模及其变动符合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的特征。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大体相当,非流动负债略高于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318,656.96万元、1,221,965.81万元、1,075,034.32万元和1,069,937.9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91%、51.78%、50.49%和50.57%,主要由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构成。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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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公司流动负债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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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维持一定规模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采购及资金周转等日常经营活动的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000.00万元、29,000.00万元、230,444.00万元和234,205.7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7%、2.55%、21.86%和22.40%。
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增加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17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1,477.2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17%,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为对冲借入的美元外债外汇风险购买的远期结售汇协议,根据美元汇率波动影响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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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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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60,183.67万元、149,124.77万元、76,715.36万元和113,562.51万元,主要为公司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时开出的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受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方式变化的影响,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呈现一定波动。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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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光伏电站设备工程款及应付EPC业务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94,759.30万元、564,264.79万元、480,516.19万元和402,603.6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0.27%、49.58%、45.59%和38.50%。2019年末,公司应付光伏电站运营款较上年末下降81,339.60万元,主要系当年新增光伏电站项目有所减少,同时公司持续支付应付采购款项,导致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下降。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光伏电站EPC业务款较上年末下降59,358.81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支付光伏电站EPC业务采购款所致。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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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529.05万元、8,551.33万元、3,442.63万元和4,834.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54%、0.75%、0.33%和0.46%,占比较低。
2018年末,公司预收款项较2017年末增加4,022.2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11月,公司与晶科能源、晶科国际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约定晶科能源、晶科国际将其直接/间接所持尚未转让的光伏电站的全部股权所对应的相关股东权利(除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以及处分权等以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公司或相关方行使,并支付托管服务费,公司预收部分托管服务费用。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较2018年末减少5,108.7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2019年EPC业务规模有所下降,导致EPC业务预收款减少;另一方面,因为公司受托管理的晶科能源海外光伏电站部分已并网进入运营期,按照托管协议应预收的托管服务费用有所减少所致。
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4,834.45万元,主要为预收EPC业务款项及预收的海外光伏电站托管服务费用。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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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228.44万元、7,086.06万元、6,636.99万元和5,089.8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2%、0.62%、0.63%和0.49%,占比较低,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受当期计提及支付情况的影响而变动。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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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4,326.28万元、29,732.34万元、6,428.95万元和4,638.6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51%、2.61%、0.61%和0.44%,占比较低。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已计提但未缴纳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变化主要系公司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实际缴纳进度存在差异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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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主要为应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应付利息金额分别为888.18万元、1,015.0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较低。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股利为7,466,86万元,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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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0,653.97万元、55,679.34万元、46,922.43万元和94,216.6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4%、4.89%、4.45%和9.01%。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被收购子公司应付原股东款项、押金保证金、计提的应付费用款及往来款等。
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7年末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与合作方拟共同投资开发光伏电站的往来款及预收了部分电站转让意向金所致。
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47,294.17万元,主要系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扶持公司发展,向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支持。
(8)持有待售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待售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持有待售负债分别为106,313.14万元和7,436.00万元,持有待售负债主要情况如下:
①2018年10月,公司与南通尚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所持瑞昌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予南通尚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确认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交割完成日;截至2018年末,相关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将瑞昌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抵销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余额后分别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2020年2月20日,由于市场环境及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与南通尚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双方不再履行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此相关持有待售负债相应转出。
②2018年12月,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所持玉环晶能电力有限公司51%的股权、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浙江能源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确认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交割完成日;截至2018年末,由于相关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将玉环晶能电力有限公司、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抵销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余额后分别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截至2019年末,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再纳入上述项目公司,相关持有待售负债相应转出。
③2019年4月30日,公司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及项目交割协议》,将其所持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确认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交割完成日;截至2019年末,由于相关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将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抵销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余额后分别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截至2020年6月末,上述协议签署已超过一年,由于市场环境及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预计该项转让不会在未来一年内完成,因此相关持有待售负债相应转出。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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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39,328.94万元、187,382.14万元、195,508.67万元和179,040.3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46%、16.46%、18.55%和17.12%,主要为根据还款计划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前期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形成的负债逐步偿还,导致根据还款计划将于一年内偿还的借款部分相应有所增长。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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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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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490,454.91万元、407,208.46万元、341,150.77万元和304,955.1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19%、33.32%、31.73%和28.50%。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余额逐渐下降,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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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应付债券余额为59,439.04万元。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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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826,917.38万元、809,303.96万元、723,314.09万元和695,320.8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71%、66.23%、67.28%和64.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中融资租赁款逐步降低,主要系公司2019年以来新增项目数量有所下降,新增融资租赁形成的其他应付款有所减少,同时,公司持续偿还融资租赁款,偿还金额大于新增融资租赁款所致。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项下项目合作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1,557.35万元,主要是公司为持有的阿拉善左旗国电鑫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磴口县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和新沂宋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五个光伏项目公司引入投资者所产生的合作借款。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不含资本化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不含资本化支出))/利息支出(含资本化支出)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2倍、1.01倍、0.94倍和1.20倍。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较2017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及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发展,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由于公司存货金额较小,因此公司速动比率水平与流动比率基本一致。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较2019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引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81倍、1.00倍、0.94倍和1.19倍,由于公司存货金额较小,因此公司速动比率水平与流动比率基本一致。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04%、75.68%、71.89%和66.01%。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光伏电站项目融资以债务融资为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负债规模较高,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7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17年、2018年分别进行了20亿元和9.4亿元的股权融资,于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98亿元所致,公司偿债能力逐渐提升,资本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03,126.93万元、291,871.50万元、272,430.66万元和125,647.34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89倍、1.97倍、1.75倍和1.45倍,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各期经营利润能充分覆盖债务利息支付,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
(四)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67次、1.50次、0.86次和0.40次。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费款及应收EPC工程款,由于应收账款中补贴电费的占比较高且账期较长,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低。2019年,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且光伏电站EPC收入规模较小,同时,光伏发电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加,从而拉低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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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27次、42.88次、44.18次和14.84次。受EPC项目规模及施工进度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波动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
(五)最近一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1、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为2020年9月3日,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0年3月3日)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报表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报表项目的认定分析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股利、押金保证金、区补电费补贴、往来款、股权转让款、其他等。
上述往来款主要为公司与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铅山县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和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等公司之间的往来款,主要系公司转让下属企业股权形成的往来款,该等款项原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由于股权转让不再继续合并抵销而形成了往来款,因此,上述往来款是因为公司内部统筹资金管理而形成的原母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属于因合并范围变化和历史原因形成的往来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联营企业主要从事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公司持有上述联营企业股权属于围绕产业链及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1月28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设立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将该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的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375.00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03%,未超过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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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发展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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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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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均单位价格=电力销售收入/期间上网电量
2018年,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较上年增加40.54%,主要系公司并网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导致上网电量规模进一步增加所致。此外,2018年,公司光伏电站业务中的托管及代维服务收入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受托管理晶科能源持有的尚未转让的海外光伏电站,公司相应收取托管费,导致该项业务收入增加。
2019年,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小幅下降2.32%,主要系:一方面,2019年,公司转让了部分项目公司股权;另一方面,2019年上半年江西省、浙江省的雨水较多,且公司在上述两省的并网装机容量较大,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上网电量规模较上年下降0.23%,导致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收入小幅下降。
2020年,我国出现“新冠”疫情,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属于发电行业,受应对本次“新冠”疫情而采取延迟复工政策措施的负面影响总体不大,同时,公司积极提升运维,2020年1-6月自持光伏电站累计上网电量约17.26亿度,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收入为142,377.53万元,均较上年同期小幅提升。
(3)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EPC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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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EPC业务施工量增加212.78%,而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12.71%,主要原因为:2018公司承接了较多分布式EPC项目,由于该类电站施工环节相对简单,该类EPC项目的合同单价相对较低;另外,江苏泗洪1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及江苏泗洪3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合同范围包括200MW的施工,但仅包括104MW组件及110MW逆变器的设备供应,其余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因此上述项目的合同单价较低。综上,2018年公司EPC项目的合同单价有所下将,导致业务施工量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的幅度。
2019年,公司EPC业务施工量下降36.97%,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下降41.02%,主要系公司在2018年承接并执行了诸多大型地面光伏电站EPC业务,而受国内光伏行业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及光伏电站市场环境影响,2019年度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执行规模有所减少,致使光伏电站EPC业务施工量及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一方面,公司存量光伏电站EPC项目延迟复工,项目进度、并网计划相应推迟,施工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另一方面,光伏竞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推迟,从而使得公司后续的EPC项目订单获取时间、开工时间等一系列进度受到影响,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2020年1-6月EPC业务施工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5.46%,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0.97%。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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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境内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主要为公司向晶科能源收取的其海外光伏电站托管服务费。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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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47,584.85万元、474,611.55万元、339,374.26万元和93,160.44万元,其变动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1、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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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成本中主要为电站资产的折旧,占主营业务成本的70%以上,其他成本占比较小,包括人工成本、电站运营维护成本等。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5,633.97万元、126,840.68万元、125,808.72万元和61,067.27万元,随着公司并网装机容量的增加,电站折旧和运营成本随之上涨。
2、光伏电站EPC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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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成本主要为劳务分包成本、设备采购成本以及前期费用等其他成本。2018年公司EPC业务成本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实施了多个大型项目,光伏电站EPC业务规模大幅增加所致。2020年1-6月,公司EPC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EPC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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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57,726.03万元、232,003.13万元、194,606.19万元和79,845.13万元,主营业务毛利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29,870.50万元、176,038.75万元、170,030.01万元和81,310.26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34%、75.88%、87.37%和101.83%,系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
2020年1-6月,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毛利为-1,465.13万元,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EPC业务施工量为85.27MW,较上年同期减少55.46%;同时,公司前期部分装机容量规模较大的项目结算存在增补、消缺的情况,发生一定规模成本,具体情况如下:(1)寿阳3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因进行结算前的常规消缺整改,补充采购了一定规模的逆变器等设备或材料并增加了相应的施工作业;(2)渭南3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因发电效率未达到业主要求而增补了一定规模的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设备,项目容量增加约4MW;(3)北控新泰100MW领跑者EPC项目因对分包方合同进行结算,审核通过了分包方提交的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等材料,致使项目成本增加,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当期毛利为负。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型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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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光伏电站EPC业务,因此受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占比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呈现一定波动。
(1)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26%、58.12%、57.47%和57.11%,毛利率相对稳定且保持较高水平。单位价格方面,国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实行随发展规模增加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对于新并网项目,其单价逐步走低,但对于已并网项目,原则上电价保持不变,因此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单价基本保持稳定。2018年以来,随着公司新并网项目的逐步增多,电价相对较低的电站占比逐步提高,公司的平均单位价格有所下降,进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2)光伏电站EPC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68%、13.86%、10.32%和-4.78%。由于类型、施工难度、投入成本等的不同,各EPC项目的毛利率存在差异,但整体而言,2017年至2019年,公司EPC业务的毛利率处于正常水平区间。
公司2018年和2019年光伏电站EPC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系个别领跑者EPC项目毛利率偏低,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1)山西大同100MW领跑者EPC项目毛利率偏低,主要系原有光伏区地块不足,新增土地需进行场平及压实;部分管桩基础由灌注调整为条形基础或独立基础,施工成本较高。(2)山西寿阳2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毛利率偏低,主要系原设计光伏区土地面积约为7,500亩,由于现场地形条件极其复杂,后重新规划,共新增面积4,140亩,新增集电线路共长约14公里。现场设计勘察费用、场区内电缆、临时施工道路及人工费用等均大幅度增加,施工成本较高。(3)山西寿阳4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毛利率偏低,主要系原设计光伏区土地面积约为6,000亩,由于地形条件极其复杂,后重新规划共新增面积10,500亩,新增集电线路共长约17公里。现场设计勘察费用、场区内电缆、临时施工道路及人工费用等均大幅度增加,导致施工成本较高。
2020年1-6月,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EPC业务施工量为85.27MW,较上年同期减少55.46%;同时,公司前期部分装机容量规模较大的项目结算存在增补、消缺的情况,发生一定规模成本,具体情况如下:(1)寿阳3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因进行结算前的常规消缺整改,补充采购了一定规模的逆变器等设备或材料并增加了相应的施工作业;(2)渭南3号100MW领跑者EPC项目因发电效率未达到业主要求而增补了一定规模的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设备,项目容量增加约4MW;(3)北控新泰100MW领跑者EPC项目因对分包方合同进行结算,审核通过了分包方提交的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等材料,致使项目成本增加,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当期毛利率为负。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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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85,122.91万元、124,392.39万元、129,629.22万元、65,771.82万元,金额持续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债务融资规模持续增长,致使公司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相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00%、17.60%、24.28%和38.02%。2018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大幅增加,但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开拓,主要依赖公司以往积累的行业经验及客户资源,并未大规模增加人工成本及销售费用;同时,光伏电站EPC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主要以流动资金为主,无需大规模增加长期借款等外部融资,未引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以上因素导致公司期间费用涨幅小于同期营业收入涨幅。
1、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中介服务费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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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5,597.01万元、26,312.29万元、29,170.14万元和13,652.37万元,金额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子公司数量、员工人数及其薪酬均有所增加,因此职工薪酬呈上升趋势;同时,报告期内,因公司筹备IPO、股权融资等资本市场事宜,以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公司发生的审计、咨询等中介服务费逐年增长。
2、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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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研发的项目,主要是为了使光伏电站运营管理更加高效化、智能化、精确化和系统化。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开发了电站运维管理的综合性平台、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比例测算工具,并着手推进一种用于回填区的装配式光伏支架条形基础的研发工作。公司所研发的项目在运行后,便进入以逐步更新升级为主的阶段,项目周期相对较长,且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某一期间集中投入的情形,研发费用以研发人员的薪酬为主,因此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变动相对平稳。
3、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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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由于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直接上网售予电网公司等,不涉及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279.76万元、2,979.51万元、4,185.39万元和1,859.72万元,金额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加大光伏电站EPC业务拓展力度,因此交通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用持续增长,导致公司销售费用金额持续增长。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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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逐年上升,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增加光伏电站项目投入,资金需求量较大,有息负债规模持续增加,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加。
(2)担保费
关联方晶科能源有限及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按担保规模,以年担保费率0.8%的标准,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3)汇兑损益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境内,汇兑损益主要是由于公司美元外债汇率变化产生。由于各年度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升值或贬值方向不一致,汇率对公司各年损益的影响也不一致。
(五)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于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公司将2019年应收款项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于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2019年前,应收款项确认的坏账损失,仍于资产减值损失核算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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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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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详见“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部分相关内容。
(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公司专门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以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通过外汇远期、期权等衍生品对冲借入的美元债的外汇风险。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远期合约的合同汇率对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将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合约交割日结算的收益或亏损,即合约交割日当日的即时外币结汇汇率与远期合约合同汇率的差异,计入投资收益,对应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转出。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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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和2018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公司为对冲借入的美元外债外汇风险购入的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3,951.17万元和1,477.28万元。2018年8月,公司将外汇远期平仓,后续暂未继续开展类似交易。
(七)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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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根据联营企业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玉环晶能电力有限公司和甘肃金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县支行签署的远期结售汇协议,于到期或平盘时,公司根据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于2018年处置子公司夏津县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联营企业甘肃金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19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协议转让玉环晶科有限公司、玉环晶能有限公司、宁夏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肥城市天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20年1-6月,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协议转让长春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铅山县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八)其他收益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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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1,124.51万元、8,910.58万元、15,383.67万元和11,343.0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发生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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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区补电费补贴及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1、区补电费补贴
在国家、省级政府补贴政策出台之后,各级地方政府对光伏电站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补贴政策(即区补)。公司的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按照国家、省级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享有光伏补贴,其中国家、省级补贴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区补于“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2、企业发展补助基金
为了支持当地企业发展,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政府给予符合要求的企业资金支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2017年,上饶市合兴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指定收款方,代公司合计收到横峰县政府补贴款6,568.93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7年底悉数归还予公司。2020年1-6月,公司合计收到横峰县政府补贴款4,436万元。(下转7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