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2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经核查,原《专项说明》中两家资金往来方“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性质错误,应当由“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调整为“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更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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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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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更正内容,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复核并出具了更正后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除上述更正外,本《专项说明》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