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熟悉公司业务。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公允。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雄先生因工作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调整后,吴志雄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杨先生、钱惠平先生、汪锋先生、杨家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简历
1、刘杨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98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技术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合肥分公司经理、南京分公司经理。
2、钱惠平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系统集成部销售工程师,现任法院事业部经理。
3、汪锋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硕士学历,工程师。2004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北京分公司副经理,现任北京分公司经理。
4、杨家骅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上海益邦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长江新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2012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设计中心经理,现任设计总监。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的资金为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七)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风险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谨慎决策,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购买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售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占2020年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8.8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最近两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十二个月未发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3,418股。
公司于2021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3,41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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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占2020年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3.26%。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最近两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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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只要符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金桥信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将此事项提交了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十二个月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12万股(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3.1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7年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2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3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浩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万股变更为1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50万股变更为140.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4.5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60人;同时,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于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暂缓授予王琨先生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王琨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9人,涉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32.50万股,授予价格为14.63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本次授予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表了肯定性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18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授予有关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3月7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34.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0元/股。同时,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琨在首次授予日2017年3月17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暂缓授予王琨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万股;截至2018年3月7日,王琨的限购期已满,且符合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共计8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同意对王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58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3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除1名激励对象孔祥海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58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为58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52.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上述解锁股份已于2018年6月4日上市流通。
7、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朱如欣、朱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0股。其中: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2,000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19年4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孔祥海、朱如欣、朱剑峰共计3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79,515,000股变更为179,481,000股。
9、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6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1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59.3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10、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5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0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57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11、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7.4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11.25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5.6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自2019年11月4日起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3.3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1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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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三、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三期可解锁数量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2万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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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79,48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解锁条件的要求,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锁比例进行解锁。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解锁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和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