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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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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21-030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18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毕方庆先生、伏军先生、李兰明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宝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21-031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并修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拟对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作如下变更: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

2020年度,公司进行战略转型,聚焦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化建设,将原有低效业务全部剥离,同时收购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北斗天地”)68.35%股权和山东兖矿国拓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拓科技”)90%股权。其中,北斗天地主营业务为信息化技术服务,国拓科技主营业务为煤气化技术推广业务,两家企业均为有权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变更,为全面、准确地体现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塑造公司品牌影响力,方便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三、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更为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证券代码“000409”保持不变。

(二)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根据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更为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伏军、董华、李兰明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