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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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1-02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1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钱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达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除议案4的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克通先生 贾军普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