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12 公司简称:隆基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致力于推动低碳化能源变革,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光伏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开发提供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单晶硅棒、硅片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陕西(西安)、宁夏(银川、中宁)、云南(丽江、保山、曲靖、楚雄)、江苏(无锡)和马来西亚(古晋);单晶电池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陕西(西安)、宁夏(银川)、江苏(泰州)、马来西亚(古晋)和越南(北江);组件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安徽(滁州)、浙江(衢州和嘉兴)、江苏(泰州)、陕西(西安和咸阳)、山西(大同)、马来西亚(古晋)和越南(北江),公司在国内外多地开展光伏电站开发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和产品在光伏产业链中的位置情况如下:

备注:上图中红色框内的为公司在产业链中所从事的业务范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起息日为2016年3月7日,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3月7日、2018年3月7日、2019年3月7日、2020年3月9日、2021年3月8日如期支付本期债券2016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期间的利息,并于2021年3月8日完成本期债券到期兑付(详见公司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2020年3月3日披露的相关付息公告,以及2021年2月27日在上证债券信息网http://bond.sse.com.cn披露的本期债券兑付及摘牌公告)。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将“16隆基01”的债券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3日在上证债券信息网http://bond.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如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共识,已有120多个国家设立了“碳中和”远景目标,而且这一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全球能源转型意愿强烈。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的确立为国内清洁能源的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

碳排放的最大来源是能源使用和消耗,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全球能源系统正在发生快速变化,可再生能源已成为驱动全球能源格局变化的主要推动力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促使可再生能源的增长速度远超过其他任何能源品种。根据《中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20%左右(2019年为15.3%)。能源安全、清洁化转型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可再生能源将迎来更大发展。

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电力方式,将在实现碳中和的各类领域和场景中扮演关键角色。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和度电成本的下降,过去十年全球范围内的光伏度电成本降幅超过90%,与风电、天然气、煤电及核电相比,降幅最大,光伏发电全球最低中标电价已达到1.04美分/KWh,装机规模达到GW级的国家数量已由2010年的3个大幅增长至16个,预计未来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目前光伏发电已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电力能源,根据IEA预测,2021年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的一半以上。全球光伏发电将逐渐进入“一毛钱一度电”的时代。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全球疫情的压力测试和重重挑战下,受益于我国新冠疫情的快速、有效控制,国内市场增长明显,全球光伏产业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中国光伏协会数据统计,报告期内,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为130GW,同比增长13%,其中国内光伏装机48.2GW,同比增长60%,中国当年新增和累计光伏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规模持续领跑全球。但与此同时,报告期内,由于光伏产业出现了供需关系不平衡及市场产品尺寸规格多样化问题,导致行业出现了以硅料、玻璃、胶膜为代表的主辅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局面,行业竞争格局加速重构,产业链集中度迅速提升,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回顾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稳健经营,积极应对,继续秉承“产品领先,高效运营,唯实协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以技术驱动推进光伏发电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的应用,持续为客户输出价值,通过不断向市场提供可靠高效的产品及服务,加快产能建设步伐保障市场单晶供给,推动了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提升,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83亿元,同比增长65.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5.52亿元,同比增长61.99%;基本每股收益2.27元,同比增长54.42%;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3%,同比增加2.84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15亿元,同比增长35.02%。2020年公司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全球化经营有效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全球化战略,促进全球化经营有效落地,全年海外收入214.61亿元,同比增长70%。2020年,公司深化全球销售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人才本地化和梯队化,深化属地化管理原则,赋能赋权激发组织活力,海外销售区域进一步拓展,重点国家和区域市占率大幅提升;在海外产能建设方面,完成了对宁波宜则的收购,加大了马来西亚基地和越南基地的技术改造和效率提升,有效保障了海外市场的产能供给。

(2)坚持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产品策略和解决方案,单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依托质量、成本和品牌优势,有效满足了客户对单晶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单晶硅片和组件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带来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单晶硅片出货量58.15GW,其中对外销售31.84GW,同比增长25.65%,自用26.31GW;实现单晶组件出货量24.53GW,其中对外销售23.96GW,同比增长223.98%,自用0.57GW。此外,公司电站EPC系统开发能力持续提升,完成BIPV“隆顶”产品的下线及市场推广。2020年,公司与大型能源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针对不同市场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以产品和品牌优势加强客户沟通,组件产品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强化原辅料供给能力和产能保障,优先确保订单交付的履约能力;在产品性能、质量一致性与稳定性等方面继续扩大优势,品牌优势和产品溢价能力显现。2020年公司组件产品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9%,较2019年大幅提升11个百分点,在公司的引领下,全球单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单晶产品已实现了对多晶产品的替代,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公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年版),2020年单晶市场份额占比已上升至90.2%,较2019年提升了超过20个百分点。

(3)持续贯彻产品领先战略,产品和服务升级成效显著

2020年,公司继续深化产品领先战略,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出发点,以高目标牵引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产品成本的下降和效率、品质的提升,持续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并将高价值成果陆续导入量产,新产品和技术储备充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1,001项,全年研发投入25.92亿元,占营业收入4.75%。拉晶切片方面,重点研发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并导入生产,大尺寸产品和N型产品品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核心关键品质指标持续优化,非硅成本进一步降低,其中拉晶环节平均单位非硅成本同比下降9.98%,切片环节平均单位非硅成本同比下降10.82%,硅片质量和成本保持行业领先;电池组件方面,公司密切关注技术和应用趋势,前瞻性探索电池转换效率极限并寻求突破,分阶段技术迭代产品已完成预研、中试和量试阶段并适时推向市场,单线产能、良品率及转换效率提升明显,产品量产转换效率和非硅成本已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完成了异形焊带连接技术的高可靠新型组件产品的应用和上市。同时,公司围绕不同的应用场景和客户类型,在最佳性价比基础上设计和开发高功率的差异化产品,BIPV产品实现量产,持续保持领先性和竞争优势。

(4)快速推进产能项目,单晶产品供应得到有效保障

报告期内,在受疫情打击和供需关系不平衡的双重影响下,为了确保市场高效单晶产品的有效供给,公司最大限度的协调和保障项目投建资源和供应链资源,加快单晶产能投产进度,加速单晶规模优势进一步巩固。截止2020年末,公司单晶硅片产能达到85GW,单晶电池产能达到30GW,单晶组件产能达到50GW。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腾冲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曲靖年产10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西安航天一期年产7.5GW电池项目、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泰州二期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咸阳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滁州二期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嘉兴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均已投产;报告期内,单晶硅片产量为58.90GW,同比增长67.11%,单晶组件产量26.60GW,同比增长198.68%。

(5)推动组织高效运营,打造价值创造型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0年,公司积极推动组织高效运营,打造价值创造型组织。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实现了财务内核体系向基地层面的深入覆盖,以高目标牵引组织效能;完成管理干部赋能,重启人才盘点,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职能中心管理前置化,以服务业务为出发点,实现了信用管理、合同评审、商务服务等管理手段的优化;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超额完成战略专利布局年度目标;成立战略管理中心研究院,深度研究产业战略,推动战略落地;设立数字化转型办公室,驱动组织管理数字化和高效化。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管控和捐款捐物方面积极行动,在光伏行业及陕西省率先响应捐助疫情期间援鄂医护工作者,疫情期间累计捐款捐物达到1,565万元,推动社会创造更好的人文关怀环境;报告期内,隆基股份首次倡议“零碳光伏”理念,成为首个同时加入联合国“三个100”(“RE100”“EV100”“EP100”)倡议的光伏企业,助推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公司承诺2028年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及运营所需电力100%使用可再生能源;承诺未来十年内,安装充足的电动车设施,引导员工将家庭用车转换为电动汽车;承诺在2025年完成能源管理系统的部署,并以2015年为基准年,提高35%能源使用效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新修订的收入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和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的变更”。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长期光伏玻璃采购框架协议,合同约定各方2022年-2026年光伏玻璃合作量不少于2.5亿平方米,具体订单价格月议,按当前市场价格预估,本合同总金额约55.31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履约期限: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期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情况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需求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三)交易对方光伏玻璃项目正在筹建中,可能存在因供方项目进度延期、产品质量标准不达预期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延后、交货数量减少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公司10家全资子公司(签约方: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与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能”或“乙方”)于2021年4月20日签订了五年期光伏玻璃采购协议,根据协议,甲方2022年-2026年向乙方采购光伏玻璃不少于2.5亿平方米。

根据卓创周评2021年4月15日公布的3.2mm光伏玻璃均价28元/平方米(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22元/平方米(含税)测算,预估本合同总金额约55.31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3.65%(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光伏玻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合同的交易对方德力光能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德力股份)投资建设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0日

3、注册地点: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燕南路1268号(智能终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B栋)

4、法定代表人:胡军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光伏组件盖板、技术玻璃制品、背板玻璃、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的制造、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上市公司德力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力光能总资产516.86万元,净资产499.94万元;2020年暂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0.06万元。

9、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数量

1、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在乙方产品满足甲方标准要求约定的前提下,双方按照不少于2.5亿平方米的数量进行光伏玻璃供应/采购,具体数量、单价、交货期等以双方达成一致的采购订单为准

2、如因交易对方光伏玻璃建设项目进度延期,本次合作起始时间(2022年1月)顺延,终止时间(2026年12月)不变,因此导致的双方合作总数量减少,不构成双方的违约责任。

(二)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市场情况按月议价。

(三)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具体订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四)履约方式

本采购协议订单具体按月议价,乙方依照双方达成一致的订单要求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除非本协议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六)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采购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解决,如果对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长单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根据卓创周评2021年4月15日公布的3.2mm光伏玻璃均价28元/平方米(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22元/平方米(含税)测算,预估本合同总金额约55.31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3.65%(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锁量不锁价、按月议价、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情况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需求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三)交易对方光伏玻璃项目正在筹建中,可能存在因供方项目进度延期、产品质量标准不达预期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延后,交货数量减少甚至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根据以上津贴标准在公司领取固定报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年薪(按上述标准执行)和绩效奖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决定其年度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三、五、六、七、十、十三、十六项议案,第十一项议案中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人员报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承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65,330,516.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71,768,901股,加上“隆20转债”累计转股数量94,625,891股(请详见2021年4月1日相关公告),以此计算的总股本为3,866,394,79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66,598,69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0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19.2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71,768,901股,加上“隆20转债”累计转股数量94,625,891股(请详见2021年4月1日相关公告),以此计算的总股本为3,866,394,792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412,952,708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2,369,160.81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65,330,516.33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966,598,69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0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19.24%,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如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共识,已有120多个国家设立了“碳中和”远景目标,而且这一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全球能源转型意愿强烈。能源使用和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能源使用和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数据,2017年能源活动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73%,因此,在全球实现碳中和的趋势下,能源活动领域的零碳燃料替代是核心内容,能源体系的逐步去碳化必然导致全球能源体系发生根本性转变,且随着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趋势将加速。根据BP公司《世界能源展望》(2020年版)预计,随着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日益繁荣,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球能源快速转型情景中,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从2018年略高于20%增至45%,在净零情景中增至50%以上。

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加速,度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已成为全球最经济的电力能源获得方式之一。光伏作为零碳能源的代表,可通过技术驱动和行业融合,将实现多元化场景的应用。未来,适应于各种需求和应用场景的光伏产品将会出现,产品供给将呈现出多样性、便利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光伏与多样化场景的应用想象空间巨大,除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场景外,还将出现光伏制氢等二次能源应用于重型工业和航空远洋运输,光伏建筑一体化产生的绿色建筑,光伏+电动汽车+储能的产业融合等应用场景。可靠性和高效性是衡量光伏产品的基础标准,与各类场景结合的属性匹配将在基础标准之外产生新的评价标准,光伏应用场景多元化将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及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业务。近年来,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自2012年上市以来至2020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达到54.19%,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83亿元,同比增长65.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5.52亿元,同比增长61.99%;基本每股收益2.27元,同比增长54.42%;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3%,同比增加2.84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15亿元,同比增长35.02%。2021年,公司将加快推进丽江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三期)、楚雄年产20G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三期)、曲靖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建设项目(二期)、重大技改扩产项目等重大资本支出进度,以保障未来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年投资计划,预计2021年度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总额将超过120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综合考虑了当前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以及公司现有受限资金、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产能的资本性支出等资金计划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0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65,330,516.33元,在实施完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虽然公司2020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但考虑到2021年度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有利于公司产能进一步扩张,保障市场单晶产品供给,能够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下转130版)

公司代码:601012 公司简称:隆基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以上股东总数已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1.3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隆基01”)于2021年3月6日到期,公司已于2021年3月8日完成本期债券到期兑付,兑付本金997,565,000.00元,兑付完成后“16隆基01”已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在上证债券信息网http://bond.sse.com.cn披露的本期债券兑付及摘牌公告)。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隆20转债”,债券代码“113038”)于2021年2月8日开始转股。因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5日期间,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8.37元/股),触发“隆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前赎回“隆20转债”的议案》,公司已行使“隆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30日)尚未转股23,482,000元“隆20转债”全部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隆20转债”、“隆20转股”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 3月6日、2021年3月12日、2021年4月1日披露的临2021-024号、临2021-025号、临2021-039号公告)。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3月4日与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爱森(以下统称“转让方”)签订《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森特股份”)130,805,407股股份及其对应的股东所有权益,拟协议受让股份数量占森特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019,842股的27.25%,其中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森特股份48,001,984股,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申特股份48,001,984股,刘爱森转让其持有森特股份34,801,439股。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12.50元/股,交易对价总额为1,635,067,587.5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森特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收购将有助于促进双方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森特股份在建筑屋顶设计、维护上的优势,同时结合隆基股份在BIPV产品制造上的优势,双方共同开拓大型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市场的业务发展,有助于公司扩大分布式市场范围,拓展光伏产品的应用场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5日披露的临2021-022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振国

日期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