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1版)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预约书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预约书
股东姓名(附注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目(附注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拟出席,或授权委任代理人出席于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4-9(B)安记食品股份公司举行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姓名。
2、请填上以股东姓名登记之公司股份数目。
3、此填妥及签署之预约书必须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7点或之前,透过亲身、邮递、电报及传真等方法把预约书送往本公司注册地址: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4-9(B),邮编:362005。
电话:0595-22499222
传真:0595-22496222
公司代码:603696 公司简称:安记食品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方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
业务流程方面:财务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对重大投资及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内部控制、对食品安全的管控。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更加积极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同时加强内部监督与整改,优化工作流程,提供对流程的把控与反馈,使公司内部运作高效健康可持续。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林肖芳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3,637,420.97元,累计利息收入17,484,296.49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19,258.57元(含404.97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643,639.16元(含5,348.58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1,398,357.33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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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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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将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厂房建设已于2017年9月完成,之后公司一直在努力推进各项验收,由于验收过程中验收单位提出一些整改意见,公司根据相关意见进行整改,故耗时较长。公司于2018年6月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工程规划验收,截至报表日公司尚未取得工程规划验收,导致厂房尚无法投入使用。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工程规划验收,预计2021年可完成。
2、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该项目由于当地政府征地补偿的搬迁安置问题而导致延误工期。2017年一期厂房已转入固定资产,2018年二期厂房主体建设已完成,由于受厂区地形和当地天气影响使施工时间延长,厂房未能交付使用,计划在2022年投产。
3、营销网络建设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当前已进驻NKA卖场3164家,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卖场销售表现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4、研发中心建设
该项目与“年产 10,000 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共用地块及厂房,投资概算由设备购买及装修费用构成,由于该厂房尚未完成验收工作,故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安记食品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安记食品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3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注册会计师,202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德艺文创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5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5万元(含税),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无增减,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无增减。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华兴所继续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规范严谨,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