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的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 2021-00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杭绍台铁路项目中作为电梯供应商中标其中DT02标段并已签署正式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2,850万元(含税),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杭绍台铁路项目电梯采购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DT01标段为绍兴北站、台州中心站,电梯数量约92台;DT02标段为东关站、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临海站、温岭站,电梯数量89台。鉴于公司没有中标杭绍台铁路项目的所有电梯采购,同时考虑公司的资金安排,经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各方沟通后,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签署补充协议,就不再增加2%出资份额事项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构成对原《意向协议》的部分变更。虽然本次变更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金额标准,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同意对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为受让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中47.6474亿元(合伙企业的认缴资金总额为65.6474亿元,其中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亿元,其余出资方认缴金额为47.6474亿元)出资份额的3%。投资金额约为14,300万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事宜的相关公告,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