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ZHANG NI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永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云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化项目
单位:元
■
3.1.2报告期内利润表重大变化项目
单位:元
■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化项目
单位: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0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0,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47,585.4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832,414.55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200492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于2021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4号文同意,公司80,01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彤程转债”,债券代码“11362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2020年修订)》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3650 公司简称:彤程新材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以下合作商业银行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二、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
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认为: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统筹安排融资事务,提高审批效率,保证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拟为本公司三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6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融资和担保相关事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上述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1)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2)四川华测建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3)华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形式、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与四川华测建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告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依据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此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7,6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的经营场所,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条件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具体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实施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3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28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7、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1
电子邮箱:security@cti-cert.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欧瑾
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委托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三: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1年5月6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3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已于 2021年4月21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 14:00 至 16:00 在“华测检测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0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华测检测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华测检测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华测检测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万峰先生、总裁申屠献忠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砚先生、财务负责人王皓女士、独立董事程虹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0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30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的节余募集资金274.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南方检测基地”的建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0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539,6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86元,共计募集资金919,999,989.0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099,999.8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06,899,989.13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86,2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5,213,7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33号)。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395.2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信息化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已实施完毕。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384.86万元,累计投入1,546.3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节余募集资金274.36万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9.81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4.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南方检测基地”的建设,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的节余募集资金274.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南方检测基地”。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0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