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3,291,8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和工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庐江、舒城、淮南、滁州、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运营的工业地产开发企业,在安徽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园区开发运营细分领域具有较为领先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住宅类项目五个(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合肥琥珀晴川里、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东澜赋)和工业地产类项目三个(合肥金融广场,创智天地,合肥智慧产业园);宣城竣工住宅类项目一个(宣城琥珀新天地);巢湖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琥珀云台);庐江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庐江保利和府)和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庐江创新产业园);舒城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舒城中小企业园);淮南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两个(寿县临港新兴产业园,淮南现代制造业及双创平台);滁州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定远创智产业园);蚌埠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蚌埠龙子湖中小企业产业园);海南三亚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名郡、宣城琥珀新天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2020年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督促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基于稳财政、稳经济、稳就业的核心诉求,上半年多省市在土地出让环节为市场减压、企业纾困,并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从供、需两端助力市场复苏。下半年伴随着市场过热,杭州、沈阳、西安和宁波等19城政策加码,主要涉及升级限购、升级限贷、升级限价、升级限售以及增加房地产交易税费等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继续回升。据Wind统计,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6.9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9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比上年增长7.6%。房屋新开工面积224,433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2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比上年减少1.9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6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3.2%。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8.69%,其中住宅销售额比上年增长10.80%。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36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1%。截止到2020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49,850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9万平方米。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93,115亿元,比上年增长8.12%。
报告期内,合肥市土地推出面积和成交面积比上年同比减少。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20年1-12月,合肥市推出各类用地382宗,共计2589.37万㎡,同比减少4.39%。其中,推出住宅用地96宗,共计1237.43万㎡,同比减少24.87%。2020年1-12月,合肥市共成交各类用地331宗,共计2031.48万㎡,同比减少7.31%,其中成交住宅用地76宗,共计1021.69万㎡,同比减少21.42%。
报告期内,合肥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面积比上年有所下降,同时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和成交价格比上年有所上升。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20年1-12月,合肥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609.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3%。2020年合肥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成交均价为17710.5元/㎡,同比上升11.2%,成交面积为830.5万㎡,同比上升28.6%。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政务区成交均价最高,为21727元/㎡;滨湖区新房成交189.14万㎡,成交量最高;滨湖区新增供应面积最多,达49.86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除合肥市以外,公司主要销售项目所在地为三亚市。据Wind数据,2020年三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339.8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2%。2020年三亚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7.0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6.4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65.0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6.39%。
报告期内,据Wind数据,2020年安徽省商品房销售规模达到9,534.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0%;2020年安徽省商品房销售金额累计达7,346.15亿,比上年增加7.66%。展望未来,“十四五”规划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因此,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预计2021年房地产调控不会松懈,安徽省楼市有望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产业园区开发行业概况如下:
园区开发行业属于房地产的细分行业之一,面临着与整体房地产行业相类似和行业环境。但从经营目标、盈利模式、政策调控等方面,园区开发类企业与一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明显的不同。园区开发类企业以园区开发和运营为主要职能,其经营目标主要为:以园区为房产建设、招商引资、专业服务的基地,推动产业集聚效应以及整个园区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基于上述目标,园区开发类企业在追求企业效益的同时,也体现了突出的社会效应。园区开发型企业以产业主营、工业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但同时还承担了政策引导、加强区域经济功能、提高产业竞争力等功能。
盈利模式方面,园区开发类企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地产的销售和租赁、配套设施的租赁和销售,以及围绕产业地产开展的增值服务。投资者在开发区置业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再生产,投机性客户的比例较低,非理性上涨的空间有限,盈利空间处于相对合理的水平。
政策调控影响方面,201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房价过高、增长过快的调控政策,重点是针对普通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而对园区开发类企业并未直接提出针对性很强的调控政策,企业经营活动受到的负面影响比较有限,由于园区房地产业务面临的客户对象大多是从事研发、制造型的企业,在中国经济增长增速仍较快的大环境下,研发办公楼、配套居住型物业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园区开发类企业的物业租售价格的持续坚挺和连年保持的低空置率充分说明,房地产政策调控对园区开发类企业的影响相对有限。
从行业竞争情况来看,目前园区开发类企业主要是依托于所在地区的各类开发区进行物业开发,大多数企业具有一定的国有背景,在当地具有较强的资源获取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因此面临的区域竞争相对较小,但近年来,部分经验丰富、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始逐步参与外地市场的竞争,积极获取市场资源,在全国多个开发区进行园区开发建设。
我国目前的产业地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发模式呈现出产业地产商主导、政府主导、主体企业引导与综合开发四种模式并存的态势。当前,大部分城市和区域仍然以政府主导为主,亦或当地的高新区、经开区或新区成立专门的平台公司进行片区的开发、招商。专业从事产业地产开发运营的开发商较少,在全国布局的更是屈指可数。但随着市场化程度与专业化程度的逐渐提升,以及当地政府对产业园项目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产业园市场化开发、运作的模式将逐步增多,并将主导市场。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和经营业务的公司,且开始向安徽省合肥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拓展市场,将合肥市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与运营的模式复制到全省。所开发项目起点高、配套全,推动了安徽省中小企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配套。同时工业厂房的高容积率,也极大地提高了土地承载力,为工业园区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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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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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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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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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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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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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部分商品房和工业厂房销售采用“按揭”方式,由本公司为业主按揭购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此项担保的金额为478,872.34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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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其他流动资产105,043,737.33元、预收款项-8,583,341,817.03元、合同负债7,954,649,954.85元、其他流动负债628,691,862.18元、递延所得税负债5,442,414.67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8,098,107.5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98,098,107.58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503,215.08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其他流动资产11,832,975.08元、预收款项-3,777,532,922.84元、合同负债3,466,374,726.04元、其他流动负债311,158,196.8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832,975.0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1,832,975.08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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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11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359,282,219.05元,营业利润1,175,647,819.07元,利润总额1,176,262,892.74元,净利润900,111,760.3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7,603,235.02元,基本每股收益1.0393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509,313,828.20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7,603,235.0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1,309,387.86元,减去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931,382.8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度的现金股利25,599,680.34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764,092,152.90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3,291,8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的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长信科技、皖天然气、合肥城建、设计总院、中旗股份、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小六汤包、禾昌聚合、华海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精达股份、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计划概述
2021年4月20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担保。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层审核每一笔担保申请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担保事宜。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385万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庆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施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36,207,599.41元,净资产为662,302,463.52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070,354,715.02元,净利润为325,767,607.85元。
2、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9日设立,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庆生,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和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室内装饰工程;工程项目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物业管理。
3、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巢湖市琥珀新天地项目的开发运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王晓毅,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02,606,211.43元,净资产为174,201,857.44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52,231,194.06元,净利润为60,583,762.53元。
4、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何轶鸥,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咨询,物业管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725,957,084.94元,净资产为1,827,380,179.20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649,082,440.08元,净利润为79,095,060.7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9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在理财产品购买当日将详细情况报备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以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资金来源、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1年4月20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工业科技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变为15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0到12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轶鸥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咨询,物业管理。(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业科技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工业科技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以进一步推进工业地产板块进程,增强工业科技的资本实力,扩大工业科技的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增资完成后,工业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1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9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徐淑萍女士、孔令刚先生、於恒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359,282,219.05元,营业利润1,175,647,819.07元,利润总额1,176,262,892.74元,净利润900,111,760.3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7,603,235.02元,基本每股收益1.0393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509,313,828.20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7,603,235.0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1,309,387.86元,减去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931,382.8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度的现金股利25,599,680.34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764,092,152.90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3,291,8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回避表决。(《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4月20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提名的董事秦震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8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4、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45号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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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本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1
(下转15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