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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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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1版)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药路支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3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2,621.74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670013 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2,621.7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015 年5 月1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62,621.7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重庆公司‘退城入园’搬迁扩建项目”、“伊春公司扩产改造项目”、“唐山公司现代生物制药项目”、现已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5,901.41万元、1,216.16万元和2,636.33万元,合计9,753.90万元。资金结余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建造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了成本。

经保荐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根据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9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753.90万元(本次转结金额仅为结项项目本金,不含账户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保荐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450.09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和一般账户,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至此,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保荐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450.09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和一般账户,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至此,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11,334.31万元,总负债为172,258.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18,023.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69%。

2020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46,188.83万元,营业利润为 76,662.1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45.42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986.7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84.6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359.91万元,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242.18万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详细数据请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前期已生效或在履行的授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部分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1,888.00万元(包含前期已审批,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其中拟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29,888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数据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江市三公里临江市森工街学府路 39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晓光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酊剂、浸膏剂、煎膏剂、滴丸剂、散剂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进出口贸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2 年 08 月 03 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852.66万元,负债总额为23,286.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566.03万元,营业收入为6,895.56万元,利润总额为-189.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8.65万元(单体经审计)。信用等级 AA-。

(二)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 27 号

3、法定代表人:关彦玲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持股 0.1%

6、经营范围:生产胶囊剂、软膏剂、栓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水蜜丸)、颗粒剂、合剂(口服液)、片剂、散剂、中药材前处理及提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98.06.05

8、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7,608.87万元,负债总额为24,844.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2,764.42万元,营业收入为91,008.91万元,利润总额为42,583.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08.84万元(单体经审计)。信用等级AA。

(三)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街 88 号 3、法定代表人:吕洪宇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糖浆剂、散剂(含外用)、酒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98年09月09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021.00万元,负债总额为1,855.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165.37万元,营业收入为8,575.89万元,利润总额为3,413.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59.40万元(单体经审计)。信用等级 BBB+。

(四)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衡水开发区滏阳四路东侧、新区六路以南 ZB-0001 号

3、法定代表人:龙陵

4、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95%,自然人刘海港持股 2%,龙陵持股 1.5%,李洪建持股 1.5%

6、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散剂、口服混悬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提取物;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4.08.02

8、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1,696.23万元,负债总额为13,191.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504.54万元,营业收入为19,677.47万元,利润总额为5,416.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18.67万元(单体经审计)。信用等级 SA+。

(五)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衡水市冀州区永兴西路 588 号

3、法定代表人:董红奎

4、注册资本:7,608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激素类)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04.27

8、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3,081.05万元,负债总额为8,489.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591.14万元,营业收入为9,194.28万元,利润总额为1,470.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9.12万元(单体经审计)。信用等级 SA+。

(六)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太子湾路 128 号

3、法定代表人:黄正军

4、注册资本:3,007.317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65%,黄正军等 18 位自然人持股 35%。

6、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硬胶囊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搽剂、露剂、酒剂、酊剂(内服)、合剂、洗剂、喷雾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溶液剂(外用);原料药生产;生产液体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液体)(净化);糖果制品(糖果)生产;中药材收购 (不含甘草、麻黄草收购);饮料的生产、销售;固体饮料、代用茶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际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药品服务推广、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2 年 09 月 20 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6,049.99万元,负债总额为30,556.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5,493.92万元,营业收入为42,850.93万元,利润总额为6,728.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16.45万元(单体经审计)。信用等级 SAA。

上述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相关子公司小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小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对象均是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供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文件签署的相关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1,88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13.17%;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45.9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4.39%。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增加收益。

投资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形式存放。

授权情况: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并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或有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投资品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审批程序

本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做出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能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及与合作金融机构办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质押业务,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业务。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商业票据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票据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公司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2、业务主体: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3、合作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视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4、实施额度: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有效期限及授权:上述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质押、信用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票据质押业务概述

1、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质押方式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物,最高额质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有利于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以及金额错配问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质押业务,可能存在应收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

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流动性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尽量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 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 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障质押票据的额度充足,尽力防范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发生。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审计部门将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审批程序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有利于统筹票据管理,降低票据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本公司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亿葵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2,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关联董事关玉秀、关一、关彦玲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说明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以往交易中货物交付及时,履约情况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福利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在认真了解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后,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 2021 年1 月 1 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情况如下:

合并口径: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454,186.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369,639.37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53,225,948.17元。

单体口径: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88,031,422.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369,639.37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9,839,530.27元。

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9,839,530.27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为回报股东,使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将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130,060股,按公司总股本584,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76,869,94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01,904,479元(含税),未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已实施的两次股份回购金额合计83,570,828.0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475,307.03元,两次股份回购金额合计占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的比例为29.27%。

由于公司拟计划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过户到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既定分红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与未来发展前景,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基础上做出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多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中成药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价格风险,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期货与现货有效结合,以稳定价格成本,降低因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期权合约。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三、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商品套期保值操作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尽可能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即时关注相关行业、市场的政策、制度,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尽可能地降低政策引起的或有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计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的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从而带来的交易指令迟延、中断或数据错误等或有风险。进一步完善并加强网络及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套期保值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因原辅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成本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合理、可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成本价格,有效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从而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