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7版)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洁茹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强桂英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由于公司委托立信所的2020年度审计工作范围,除了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外,还包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意见。由于审计工作量增加,经立信所与公司协商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调整为105.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2020年度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考虑,确定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续聘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业务素质良好,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工作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认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报酬,并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合规履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在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举措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并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1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N座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N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传真:010-82603511

联系人:陶维浩、段芳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并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着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独立董事审慎客观、勤勉尽职;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各位董事凭借其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性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0年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经营情况等,并结合2021年度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经营策略等编制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76,989,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645,312.35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0%。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2021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工作胜任和相关行业制定的的薪酬方案。此方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

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石先生、胡守云先生、杨祉雄先生、向奇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确认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事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此举措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具体办理与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