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上接233版)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建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盛”)的母公司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水务”)的控股股东,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深圳建信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3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30998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座19楼C、H室
法定代表人:张挺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调查、评诂、策划、企业组织设计和股份制设计;市场调查和交易信函;股票信用调查与信用评诂;企业和项目筹资服务;企业财务及经营管理咨询;投资业务培训。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250号经营)。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建信100%股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深圳建信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主要业务
深圳建信以房地产金融为核心业务,同时经营资产管理、资本市场业务。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深圳建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母公司昌源水务的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方面的关系;深圳建信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挺任上市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人员方面的关系。
4、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建信资产总额1,121,740.52万元,负债总额886,392.22万元,所有者权益235,348.30万元;2020年度,深圳建信实现营业收入57,186.38万元,营业利润35,427.87万元,净利润25,080.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4,312,061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7,082,582.73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4月21日)。本次发行价格为6.9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司发展需要。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强资金实力,确保公司运营性资金需求,在扩大公司主营产品种类同时挖掘新的盈利增长点,保障上市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此外,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提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无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
同意《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己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24个月内,深圳建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6证券简称:香梨股份公告编号:2021-18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5、6、7、8、9、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1、2、3、5、6、7、8、9、12、13号议案,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21年4月30日、5月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兰花、鲁金华
邮编:841000
联系电话:0996-2115936
传真:0996-2115935
邮箱:xlgf_dmb@163.com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一04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号),现将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左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0万元左右,且预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858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2454万元左右。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条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目前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号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盛”)的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312,061股(含本数)的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7,706,873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盛直接持有35,278,015股,持股比例为23.88%;深圳建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限44,312,061股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深圳建信,持股数量为44,312,061股,持股比例为23.08%;新疆融盛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18.37%;深圳建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融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1.45%,超过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建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融盛将触发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鉴于深圳建信已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建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融盛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7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国家出资企业审批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已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的批复文件,中国信达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获得国家出资企业的审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是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公告编号:临2021-5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16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条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号)。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后续将按规定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情况。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16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号)。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16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接234版)
(7)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1)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除格林循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主营业务为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与废旧电池回收等新能源业务。格林循环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废塑料循环利用。本次分拆上市后,上市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除格林循环主业之外的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① 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除格林循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主营业务为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与废旧电池回收等新能源业务。本次拟分拆子公司格林循环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废塑料循环利用,上市公司及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开展与格林循环相同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与格林循环已分别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综上,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格林循环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
② 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格林循环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新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格林循环与格林美发生的关联交易将计入格林循环每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上市公司及格林循环,格林循环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格林循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格林循环主要股东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德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综上,本次分拆后,格林美与格林循环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3)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上市公司和格林循环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格林循环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和格林循环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格林循环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上市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格林循环的资产或干预格林循环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上市公司和格林循环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格林循环拥有自己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上市公司与格林循环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符合《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启动以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对公司电子废弃物业务进行分拆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依据前述授权,公司经营层积极开展相关筹备工作。截至目前,格林循环已完成的筹备工作主要包括:
(1)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聘请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本次分拆上市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2)完成本次分拆上市所涉及的相关资产重组工作(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股东会决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重组协议、资产交割清单、债权债务转让通知及回执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 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584号),格林循环将其持有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3,000万元的价格剥离给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格林循环不再持有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股权。
② 依据同致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020069号),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将其与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相关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以10,37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河南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格林循环全资子公司);
③ 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相关的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07号),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其与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相关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以13,45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格林美(荆门)电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格林循环全资子公司);
④ 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与电子废弃物拆借业务相关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06号),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将其与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相关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14,248.00万元出售给格林美(武汉)电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格林循环全资子公司)。
⑤ 依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西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020026号],格林循环以4,176.77万元的价格将控股子公司江西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格林循环不再持有江西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股权。
(3)配合本次分拆上市的中介机构以2020年10月31日为股改基准日,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等法律文件、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办理完成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引入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德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省东证豫资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陆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兴旺互联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超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温州盈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揭阳市和润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环宇民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衡庐雅望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和正焓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名机构股东,以及章林磊、胡宁翔、张翼、杨潇玥、马怀义、罗春广、林德顺、蔡加亭等8名自然人股东;(上述股东引入涉及的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
(5)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有关的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
《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3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循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格林循环的控制权。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3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格林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循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分拆上市”),因格林循环原长期使用“格林美”商标,已在其客户及供应商中存在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因商标申请时间较长,格林循环现时暂未拥有自主申请的注册商标。为确保格林循环生产经营的平稳过渡,公司拟与格林循环签署《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约定格林循环自2020年9月30日至许可商标注册届满之日无偿使用公司所拥有的下述2项商标,许可方式为排他使用许可,即公司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期间、地域和方式,将该商标仅许可格林循环使用,但格林循环不得在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范围之外使用许可商标;公司有权自行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在格林循环的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范围内自行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许可商标。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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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21日起,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取消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25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关于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发布了《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1年2月24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暂停申购期间发布公告的约定如下:“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本基金将继续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将在重新开放时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公告。特此提示。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进行咨询。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民丰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量化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惠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金惠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惠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意医药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惠享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悦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惠宁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2000-1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旗下基金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