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1-01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4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1-02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2021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4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逐项予以讨论、核查并着手落实。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财务数据加期审计以及本次交易最新进展情况,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出具并披露《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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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